易琼
(漳州师范学院 政法系,福建 漳州 363000)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变得日益严峻,气候变暖、能源紧缺、土地沙化等等问题,非常迫切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无法回避。解决环境问题的出路何在?本文结合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关于环境哲学的表述对此问题作进一步的探索研究。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这样写到:“自然界,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地交互作用过程。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不可分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1](P45)“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这总是一样的,这里已经出现了统一。”[1](P22)
马克思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人不能离开自然而存活,人的一切生活资料都是源于自然界,在这点上,人处于相对受动地位,这是人之存在的自然性的体现,也是人之社会性得以存在的前提。社会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殊属性,人是类存在物,是“社会动物”,人可以有目的、有意识的、能动的改造自然,并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交往关系等各种社会关系,从这来看,人又居于主体地位。根据马克思唯物史观,人的这种社会性和自然性,受动地位和主体地位,相互间是内在统一的。
全面认识和把握人在自然界中的这种双重属性和双重地位,可以避免在对待环境问题上出现的两个极端认识:一是看不到人和自然界之间休戚相关的密切联系,一味索取,不知保护,为所欲为,毫无节制,企图把自然赋予的财富统统据为己有,无视自然资源有限和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二是盲目敬畏崇拜自然,把它看作是至高无上,而忽略人作为自然主体的地位,人之为人所特有价值的存在,甚至提出极端的口号,回到“田园时代”,返璞归真。
上述这两种极端认识,恰恰合乎了现在西方生态伦理思想的两大阵营: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马克思能从人的属性出发去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把握住了人的社会性和自然性的内在统一,这不仅避免了两大派别的偏颇,而且本身就是一种进步和超越。
“在这种自然的、类的关系中,人同自然界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而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同自然界的关系,就是他自己的自然的规定。”[1](P119)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如是说。马克思指出,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在本质上是统一当然它们是统一在“社会”中,而不是“自然”之中。
一方面,以“自然”为中介,使人与人在自然环境问题上发生关系,人们相互间的利益之争,无不是自然利益,亦或是由自然而引申的其它各种利益。因为“绝对理念本身是无,只有自然界才是某物”。另一方面,以“社会”为中介,社会作为人与人之间发生各种关系的总和,人作为人社会的人,在对自然进行开发的实践过程中,必须和他人结成某种合作互助关系,因为改选自然不是凭一己之力所能够完成的。
人与自然的和谐促成了人与人的和谐,这是人与自然和谐的最终归宿,也是社会趋于稳定的必要条件。由此,延伸开去,全球环境正义的问题突显出来了,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家园,世界上每一个国家都是地球村的成员,保护全球生态环境的平衡是全人类的共同义务。在全球对话中,国家代表本国人民的利益,要为国民的生存发展所产生的环境代价向世界负责。发展中国家应该在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之间寻求必要的平衡,发达国家有义务减少其能源和资源消费。所以,在坚持“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原则的前提下,世界各国都要根据本国所享受的环境权利,而承担相应的环境义务,建立一个有利于全球环保的更加公正的国际秩序。
有关人类史和自然史,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做了初步的表述,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从历史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的结果来说,它本身是主体的自然史,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类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另一方面,马克思从客体的角度对历史作了规定。这一规定的要义有:人们的实践活动只能在预先规定的历史条件下才能进行;历史展开过程的规律是客观的,不是人类随心所欲的;历史过程最终呈现为一种自然的过程,人类史本身处于自然史之中。
其现实意义在于,告诉我们自然史和人类是交叉进行的,无论人类发展到任种社会形态,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都伴随着其所处社会的一个环境状况。因此,当我们在探讨如何解决环境问题时,不可避免的要把所处的社会形态考虑进去。经济发达水平,科技发达水平,政治和文化的发展状况都是一个固有社会形态最主要的内容,而这些都无不对环境产生巨大的影响作用。脱离这些重要影响因素去思考解决环境问题是没有意义没有效果的。
因此,在世界发展演变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环境保护模式的建构是不同的,都必须是建立在适应本国实情的基础之上,无论是话语表达、理论模式、逻辑框架、实践过程都是根据本国不同的经济状况、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社会心理等所建立的。虽然不具有普遍性的形式,但是都对人类共同利益的关照。
异化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批判资本主义的重要工具之一,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论述到:“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剥夺了他所生产的对象,从而也剥夺了他的类的生活,他的现实的,类的对象性,而把人对动物所具有的那种优点变成了缺点,因为人被夺去了他的无机的身体即自然界。”[1](P97)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劳动异化的发展必然造成自然异化,即自然在人类的过度干预下出现的对人类的背离和惩罚现象,劳动者越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去改变和占有自然界,越是会受到自然界的压迫和奴役。“劳动异化和自然异化的结果就使人类社会存在自然之间产生新陈代谢断裂,因而最终产生环境危机”,这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必然结果。为了防止这种新陈代谢断裂的发生,马克思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他反对那种离开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而谈论劳动。
虽然,马克思的这种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是为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如果不走出异化劳动的围城,最终就只能承受环境危机的恶果。但是,这仍然为我国可持续发展道路提供了理论支撑。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一代地永久发展,是我国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内容。不可否认,这是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地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是,当代人在利用环境资源问题上应当保持恰当的比例,不能为了当代人的利益过度利用自然而使后代人无自然资源可用,或是对后代人的需要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个定义实际上反映的是代际正义的问题,所以,我们应本着正义公平的原则,基于对人类自身以及其它地球生物的可持续性的考虑,以平衡、负责的态度来开发和使用各种自然资源,从而保证人类社会和自然之间的新陈代谢处于正常状态。
从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论述可以得知,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是彻底解决环境问题的一把最重要的钥匙,在共产主义社会,人与自然之间达到真正的和谐统一,只有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彻底消除资本主义的环境危机。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对于克服环境危机,建立生态文明,我国有着现成的有利的土壤。首先,社会主义公有制是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主要特征,也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经济基础;其次,宏观调控的计划手段对于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无序性又是非常有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市场中经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促进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从而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最后,虽然我国在分配方式上还是按劳分配为主,尚未达到马克思所设想的按需分配。但是,这个也并没有达到像资本主义社会那样是根本不可能真正解决的环境危机的程度,相反地,正是因为我们有社会制度的优势,所以,更加有信心地去探索解决建立生态文明面临的诸多难题的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还面临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两难问题,这就要求在加入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浪潮中去时,要保持清醒头脑,万万不可为了发展经济,付出难以甚至无法挽回的环境代价,而是应当实行一种稳态经济即维护生态平衡,维护人类的生存和经济的持续发展状态,绿色道路和红色道路二位一体的发展模式。
虽然,诚如余正荣先生指出,由于上一世纪的生态问题不像今天这样突出,也由于当时的特殊历史实践所限制,马克思不可能就生态问题进行专门的系统的研究。在他的各种著作中,生态环境的问题也没有成为主要的问题加以论述。马克思对于这方面问题的论述,也只不过是作为批判资本主义的工具,但是,散见在马克思各种著作中的环境思想仍是颇具前瞻性的,值得我们去深入发掘和探索。马克思以其天才般环境哲学智慧,为世人指明了认识和解决环境危机的基本方向和道路。不可否认他为我们奠定了环境理论的基石,我们被这高屋建瓴般的思想所折服同时,也应当本着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精神,使马克思的环境思想更加丰富、充满活力起来。
[1]杨通进.环境伦理:全球话语中国视野[M].重庆:重庆出版,2007.
[2]曾建平.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思想初探[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3]刘仁胜.生态马克思主义概论[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
[4]徐艳梅.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5]佘正荣.略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生态智慧[J].宁夏社会科学,1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