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乡统筹走向城乡公平
——杭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读

2011-08-15 00:48文/徐
中国医疗保险 2011年1期
关键词: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城乡居民

文/徐 玮

从城乡统筹走向城乡公平
——杭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读

文/徐 玮

2010年12月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调整杭州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339号),明确自2011年1月1日起,将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适当调整筹资标准和保障待遇。这对建立完善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主要特点

(一)制度原则:打破城乡户籍壁垒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由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建立,城乡居民均可参加,从而彻底打破了原先参保政策中的城乡户籍壁垒。

(二)筹资标准:兼顾城乡居民收入差异和参保意愿

兼顾城乡居民收入差异和参保意愿的不同,合理设置两档不同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一档为每人每年1200元,一档为每人每年800元。

城乡居民可以选择参加不同档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每人每年1200 元标准参保的,城乡居民个人缴纳400元,市财政补贴400元,区财政补贴400元。按每人每年800元标准参保的,城乡居民个人缴纳200元,市财政补贴300元,区财政补贴300元。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农村五保户、“三无”人员、低收入农户、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时,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予以全额补助。非从业人员由个人全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三)保障待遇:统一并适当提高基本医保的报销比例

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5万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发生的医疗费用,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达到6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医疗费用,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按照70%的比例予以救助。

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统一为300元,适当区分不同档次的门诊待遇,鼓励“小病不出社区”。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定点在居住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可在按规定实行“双向转诊”的同时,对其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用,根据缴费标准确定保障待遇,其中按400元标准缴纳医保费的,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承担40%;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承担50% ;在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承担 70% 。按200元标准缴纳医保费的,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承担25% ;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承担35% ;在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承担60%。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出台的意义

自2008年起,杭州市已将各项医疗保障制度进行了整合,建立了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困难救助在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同时,将各项制度的管理经办资源也进行了归并,统一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管理。这样的整合虽解决了城乡统筹发展问题,但在参保人群和保障待遇上还存在着人分三六九等的问题,因此它实质上还是一个过渡性制度。这次杭州市将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适当统一和调整筹资标准及保障待遇,标志着今后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就是两类人群,即就业的职工(包括退休人员)和非就业的城乡居民,且待遇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医疗保障制度逐步趋向公平。

三、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思考

(一)制度设计要凸显公平

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城乡差异是依然存在的。但因人(户籍)而设计制度显失公平。当前,针对城乡居民设计不同的政策,看起来符合“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的原则,但也进一步加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

从实际来看,许多农村居民并不满足当前新农合的保障水平,而部分城镇居民却无法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因此,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缴费能力和保障需求并不一定高,而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缴费能力和保障需求也不一定低。

因此,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的户籍差异、区域差异,以及不同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保障需求的个体差异,在制度层面上应体现公平。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应该并轨,但可以设计不同的产品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即制度是可以有层次的。同时,在制度设计时,要注意引导城乡居民科学合理选择保障产品,如杭州市对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采取“有通道不鼓励(即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但政府不予补贴保费)”的做法,使绝大多数灵活就业人员仍继续选择参加职工医保,确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受到较大冲击。

(二)管理服务要做实做细

杭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覆盖比例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与医保经办机构做实做细的工作理念密不可分。以户为单位进行宣传,以人为单位核定参保,既做到政策家喻户晓,又做到参保不漏一人。同时,通过优化业务流程,规范操作办法,统一技术标准,使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更加标准化。避免了重复参保造成的财政重复投入、个人重复享受的弊端,参保信息更加真实,既体现了社会公平,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也避免了医疗机构网络系统和软硬件设备的重复投入,大大节约了社会成本。

(三)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的政策建议

一是政府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政策制定、管理服务和资金投入;

二是要以公平正义为出发点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制度可以分层次,但需要一体化安排;

三是要用产品的营销理念来设计合适的医疗保障品种供城乡居民选择,并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服务管理工作。

(作者单位: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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