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谌金松 中 民
阳光民生救助体系:济南贴心民政新品牌
◎ 谌金松 中 民
济南市民政工作创新又有新亮点: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被市委、市政府作为推进廉洁高效系统工程的重要内容。
2011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便捷高效、全面覆盖、公开公正为目标,积极推进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完善覆盖城乡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
6月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传达《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建立阳光民生救助体系的意见》,总结交流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经验,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推进任务。济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成波,副市长齐建中出席,山东省监察厅副厅长、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孙继业,省民政厅巡视员李玉亮到会指导,各县(市)区和高新区纪委书记、政府分管领导、民政局局长等80多人参加会议。
长清区、历城区、章丘市在会上介绍了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经验,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长清区阳光民生救助服务中心和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阳光民生救助服务站。
所谓阳光民生救助体系,是民生救助的一种新形式,即由统一的救助服务机构整合利用各类救助资源,集中管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组织动员全民参与,统筹实施社会救助工作,最终实现社会救助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提升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这一创新举措是怎样产生的,这一创新经验是怎样完善的,这一创新实践是怎样开花结果的?我们从济南市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寻求了答案。
6月3日,济南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在全市建立阳光民生救助体系的意见》,标志着济南市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初步形成。
6月30日,济南市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民政局局长张苏华在全市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的工作报告中,对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做了这样的回顾: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深入实施富民惠民战略中,着力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切实解决涉及城乡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全市困难群众构筑起“安全网”、“放心网”,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但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升级,群众的各种利益诉求逐渐增加,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面对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自200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新的民生救助方式——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其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探索阶段。2008年,按照市委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创品牌”活动部署,市民政局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民生工作,开始创建“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在各县(市)区组织实施以低保户为主体的城乡困难群众“暖心工程”。2009年3月,历城区以“五个转变”(由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由分散救助向统筹救助转变、由节日救助向常态救助转变、由封闭救助向透明救助转变、由静态救助向动态救助转变)为目标,以区、乡镇(街道)、村(居)阳光民生救助服务机构、困难群众基本信息数据库和救助成果信息数据库为主要内容,率先创新“阳光民生救助”模式。2009年以来,民政部、省民政厅多次到历城区调研论证,“阳光民生救助”于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被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评为“贴心民政十佳品牌”,并在全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推广,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内参等媒体也做了重点报道。可以说,历城区为创新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全市阳光民生救助体系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是推广阶段。2010年,中纪委领导、省纪委、市纪委领导干部读书班结合开展权力运行“阳光工程”,多次到历城区实地调研阳光民生救助的经验做法,并予以肯定。一年多来,在市纪委的有力推动下,在民政部门的全力参与下,历城区阳光民生救助经验在各县(市)区推广。历下区梳理出18个部门的65个救助、扶助事项;市中区确定了“三统一”(民生救助计划统一报送、标准统一发布、信息统一汇总)救助流程;槐荫区在老城区黄金地段新建100平方米服务大厅;天桥区重点打造乡镇(街道)“一站式、全员化”困难群众救助平台;长清区开发了救助电子监察系统,为12个乡镇(街道)配备了专用车辆;章丘市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纳入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平阴县借助本土社工介入阳光民生救助;济阳县设立阳光民生救助应急资金50万元;商河县将其列入对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高新区建立了救助服务电子监控终端。
三是提升阶段。从今年起,按照“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活动的意见》,出台《在全市建立阳光民生救助体系的意见》,成立以齐建中副市长为组长,以30个有关单位、10个县(市)区和高新区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七个一”(成立一个领导协调机构、出台一个阳光民生救助工作意见、设立一套阳光民生救助服务机构、开发一个阳光民生救助信息系统、开通一部服务监督电话、成立一支阳光民生救助监督队伍、完善一套阳光民生救助监督责任追究制度)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目前,10个县(市)区和高新区全部建成阳光民生救助服务中心,133个乡镇(街道)建成服务站,2061个村(居)建成服务点;阳光民生救助信息系统于6月14日正式运行,电子监察及信息数据交换功能已经具备;录入了全市84498户、155388名困难群众的基本信息;将原历城阳光民生救助服务电话89012345提升为全市统一的监督服务电话,并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联动;公开了阳光民生救助工作制度,制作了救助服务卡,开通了救助服务微博(www.weibo.com/jinan89012345)。
济南市阳光民生救助体系按照“事前主动服务、事中温馨服务、事后追踪服务”的要求,借助信息化手段,科学确定救助对象,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流程,追踪救助结果,监督救助过程。
一、运用多种手段,科学确定救助对象。明确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工作职责,重点强化程序衔接。村(居)受理。阳光民生救助服务点负责接收困难群众申请和自愿接受调查核实授权委托书,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阳光民生救助评估委员会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听证评估、张榜公示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将其基本信息录入救助信息系统。乡镇(街道)审核。阳光民生救助服务站组织由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有关人员参加的“三级联审联评”,审核各类社会救助申请人资格,20个工作日内通过救助信息系统将审核情况上报阳光民生救助服务中心。县(市)区审批。阳光民生救助服务中心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并在救助信息系统备案。审批通过后,由服务点公示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天。市级负责家庭经济状况比对。县(市)区认为申请人信息需要比对核实的,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救助信息系统与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住房、车辆、收入、婚姻等信息进行交换比对,将结果反馈至县(市)区作为批准依据,记入该申请人的诚信档案。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各类信息必须严格保密,如有违反,一律调离工作岗位或承担法律责任。
二、依托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按照省民政厅“金民工程”统一部署,市民政局与浪潮集团开发应用连接各级管理服务机构、各救助职能部门和监管部门的阳光民生救助信息系统,使困难群众信息管理步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全面掌握基础信息。信息系统以文字和照片两种形式,分类保存经审核确定的每户困难家庭和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导致其生活困难的残疾、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就业、婚姻、遭受自然灾害等基础信息。自动生成救助指数。信息系统对困难程度级别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困难类型,自动生成救助指数并按高低依次排序。救助指数越高说明越困难,越需要也越应该得到救助。科学确定救助范围。各救助职能部门实施救助工作前,由阳光民生救助服务中心调出相应困难群体指数,按照由高到低次序确定救助范围,制定救助预算,形成救助方案。动态管理救助信息。各救助职能部门依照救助方案开展救助工作,并将救助款物发放、回访确认等情况及时在信息系统备案。获得救助的困难家庭救助指数会自动降低,重新排序,以避免重复救助、多头救助和救助遗漏,让有限的救助资金都用于救助最困难的群众。
三、实施全程公开,全方位监督救助工作。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全面提高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让“阳光”温暖城乡困难群众。全过程公开。各级救助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救助项目、标准、政策、时限、办理流程,记录审核审批救助过程和公示结果,建立健全救助追踪回访机制,确保各类救助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人,也便于随时掌握、适时监督。社会化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全部实行“一卡通”、存折发放,发放过程在信息系统备案,从而减少人为因素对救助资金发放和使用的影响,发挥救助资金的最大效益。全方位监督。内部发挥监管部门、救助职能部门自我监督功能,外部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义务监督员和救助对象参与的监督机制。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谁调查谁签字,谁审核谁负责,出差错就问责。
社会救助关乎社会稳定大局。怎样准确确定救助对象,确保社会公正?怎样整合救助资源,做到有效救助?怎样动态了解困难群体的生存状况,及时救助?怎样准确掌握救助资源,正确评估救助效果,正确分析困难群体的救助需求?怎样做出科学救助的决策?要落实好各项救助政策,各级党委政府都要面对这些挑战。
山东省民政厅巡视员李玉亮认为:济南市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经验正是迎接了这个挑战。李玉亮曾两次看过历城区的系统运行,后又到章丘市考察过系统的建设,他对济南市阳光救助体系开通运行的评价是:实现了四个创新。一是建设实施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的支撑平台,整合全部社会救助资源,形成了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有机联系的大格局,实现了从各自为政分散盲目救助到集中统一科学救助的转变。这是救助工作格局的创新。二是建立了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对系统,家庭贫困指数和救助指数自动生成,能够准确确定救助对象,为公平救助打下了基础。实现了从通过一般情况调查到用数据说话确定救助对象的转变。这是公平救助的创新。三是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救助大格局的体系机制,通过电子政务,达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形成了各项政策实施有机联系、各个部门齐心协力的格局。这是社会管理的创新。四是建立了社会救助的监察系统,使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社会救助实施都处于实时的监察之中,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真正阳光。这是纪检监察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实行有效监督的创新。济南阳光民生救助体系的创新,为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积累了经验,为山东省社会救助大格局的形成做出了示范,为有效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实现公平公正做出了榜样。
山东省监察厅副厅长、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孙继业称:济南市的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在全省是又一项创新性、突破性的工作。他认为:建立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和信息网络,公开救助政策、救助标准、救助程序、救助结果,把救助工作置于阳光下,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既保证了救助政策的落实,也是权力运行“阳光工程”的有效实践。阳光公开是救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充分调动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反腐倡廉重要措施。他希望济南市要始终坚持这个方向,廉洁高效地落实各项救助政策,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产生,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阳光民生救助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体系的运行应用中,还要不断提高和完善,健全配套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深化系统功能,提高服务水平,让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注意总结宣传,打造济南特色品牌。
去年,历城区阳光民生救助经验在济南市、山东省乃至全国打出了“阳光民生救助”品牌。今年,在济南市推广完善,形成了济南特色的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品牌,这是一项惠民创新工作,是非常宝贵的经验。山东省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法泉在济南调研时对这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市有关部门要抓住时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好济南阳光民生救助体系这个品牌。把民生救助体系这个品牌叫得更响。
建设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是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如何提升创新经验,实现救助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是:各级各部门要抓住当前全社会高度重视民生工作的有利时机,加快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步伐。
一、遵循节俭实效原则,强化组织机构网络建设。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支持,因地制宜地开展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确保有人员、有资金、有场所。要主动组织各类救助资源逐步整合纳入阳光民生救助服务中心。要本着节俭实效原则,按照“六有”(有专门办公服务场所、有专门服务窗口,有救助服务人员,有专用计算机,有服务监督电话,有规范完整的管理服务制度)标准建设乡镇(街道)服务站、村(居)服务点。
二、建立村(居)阳光民生救助评估委员会,创新基层监督管理体制。各县(市)区要借鉴提升长清区村(居)“低保听证家园”的做法,结合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居务公开工作,参照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方式,在全市5085个村(居)全面建立阳光民生救助评估委员会,负责评估认定本村(居)民困难救助申请。委员会成员要由本村(居)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熟悉政策、了解社情民意的村(居)民组成。委员会提出的救助建议作为村(居)服务点是否受理的主导意见,防止救助资格由少数村干部说了算,杜绝暗箱操作,在源头上确保客观公正。
三、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专业社工提升服务水平。在当前人员编制紧张的情况下,市里将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引进专业社工参与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要积极引进专业社工介入,让他们在监督、回访、分析、评估等方面发挥专业作用。要借助村(居)委会换届后续工作,借力本土社工资源,发挥其熟悉村(居)事务和居民家庭情况的优势,努力提升阳光民生救助专业化水平。
四、科学规划,长远布局,逐步完善救助信息系统功能。目前,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临时救助业务已经通过阳光民生救助信息系统正常开展,其他各类救助职能和监管职能的业务端口已经预留,为救助资源整合、信息交换比对、过程实时监控打下了基础。民政部已把济南市列为第二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城市,省民政厅“金民工程”也对“阳光民生救助”项目给予大力支持。济南市要把握住这一契机,按照各自职能,逐步完善阳光民生救助信息系统的功能,实现救助工作的阳光公正。
五、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建立健全阳光民生救助的全民参与格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党群组织、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自治组织和普通公民的积极性,全员参与阳光民生救助体系。要整合规范目前分散开展的节日救助、“一对一”结对帮扶、“结穷亲”等救助活动,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要充分发挥舆论媒介作用,广泛宣传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群众关注的信息,鼓励支持民间的捐助捐赠、奉献爱心行为。要高度重视困难群体普遍存在的自卑、依赖、不平衡等心理,引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救助过程中,从注重物质救助为主向多元救助转变;积极促进救助主体和救助对象的信息沟通,创造条件鼓励救助对象主动参与到救助工作中来。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探索,不但关系到困难群众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济南市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齐建中指出:要深化应用,让阳光民生救助真正惠及困难群众。要以建立阳光民生救助信息系统为手段,以健全完善阳光民生救助管理服务网络为基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基层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加强硬件建设、健全规范制度、完善操作流程、实现阳光公正的工作要求,不断深化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应用各项工作,使其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救助。要完善救助管理服务网络,规范服务平台,重点加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社会救助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按照标准建立阳光民生救助服务站,做到有专门办公服务场所、有专门服务窗口,有救助服务人员,有专用计算机,有服务监督电话,有规范完整的管理服务制度。要积极发挥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在阳光民生救助工作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阳光民生救助服务点建设,更多地聘用社会救助义务联络员,协助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要建立阳光救助信息系统,规范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将申报信息采集录入到救助信息系统,建立电子档案。要统筹使用各类救助资源。要逐步将各级各部门社会救助资源和各方救助捐赠录入救助信息系统,便于各级阳光民生救助机构科学制定救助计划,有效实施社会救助,使有限的救助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有社会救助资源的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搞好资源统筹。要推进救助工作规范运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两办印发的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救助业务制定配套执行制度。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要认真汇总分析全市各类社会救助信息,建立城乡困难居民家庭信息数据库,全面了解、准确掌握低收入人群的实际经济状况,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实现单一救助向综合服务转变,推动阳光救助社会化。
济南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成波要求:要提高认识,增强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的责任感;深化应用,让阳光民生救助真正惠及困难群众;加强领导,不断丰富体系功能,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树立社会救助阳光公正形象。王成波指出:市委常委会决定在全市推进这项工作,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意见,下步的重点就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作为推进廉洁高效济南系统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阳光民生救助体系不是市纪委、监察局要搞,也不是市民政局要搞,而是我们党的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在全市建立阳光民生救助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廉洁高效济南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权力运行“阳光工程”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民生救助资源分散在各级各部门,救助资金来自方方面面,救助信息相互封闭,救助活动缺乏统一协调,由于没有有效监督制约,很容易形成重复救助、多头救助和救助遗漏等现象,滋生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中饱私囊等问题,侵害困难群体的利益,救助的时效性也较差。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建立阳光民生救助体系,整合救助资源,及时向社会公开救助信息,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最有效地斩断伸向民生救助的黑手,最大限度地解决困难群体的实际困难。对于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促进政府廉洁高效,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建设阳光民生救助体系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效途径。服务型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政府所做的关系公民利益的任何行为,都必须有政府服务对象的参与。服务行政理念的实现就是要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要主动公开、主动规范、主动接受监督,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市委、市政府确定推进阳光民生救助体制改革,就是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的工作,推动政府部门提高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实现职能转变。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要不断丰富体系功能,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增强阳光救助实效,树立社会救助阳光公正形象。正确处理部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建立健全领导机制,严格落实阳光民生救助建设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完善监督评价体系,完善考核问责制度,着力打造济南阳光救助特色品牌,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