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略蓝色国土,加快海洋经济建设
海洋是人类的另一片疆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可扩张空间和战略性资源宝库。我国蔚蓝的海岸线绵延1.8万公里,是一座巨大的宝库。开发这片“蓝色国土”,是缓解我国人口、资源、环境压力的重要途径。然而海洋作为特殊的“国土”,其开发和管理都具有特殊性。如何开发和管理这片“蓝色国土”,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浙江是海洋资源大省。海洋资源丰富、区位条件优越、产业基础良好、科技支撑较强、体制机制灵活,这些优势浙江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年初,国务院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成为全国首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以此为契机,海洋经济将大大给力浙江经济发展,为浙江经济注入强盛动力和勃勃生机。作为海洋国土管理重要职能部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建议精神,增强海洋经济陆海统筹意识,要坚持生态优先,立足环境筹谋发展,通过科学开发实行有效保护,节约集约海洋资源,为服务保障海洋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国土资源部门如何服务保障海洋经济发展,楼小东厅长强调要强化四个意识:增强海洋资源管理意识,增强海洋经济陆海统筹意识,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和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具体体现在:
一是优化土地规划计划管理,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资源要素保障。开展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资源要素保障调研工作,掌握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近期和远期合理用地需求,根据我省的实际保障能力,提出合理的可保障用地指标数量和具体的保障措施;进一步优化、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理,抓好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内的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探索建立符合海洋经济发展的“总量控制、定期评估、动态调整”规划实施管控新机制;继续完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配办法,计划分配要向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倾斜;加强矿产资源保障和地质服务,切实加强海砂开采管理,主动做好地质技术信息服务,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矿产资源保障和地质服务。
二是推进滩涂围垦和造地项目建设,为海洋经济发展拓展用地空间。加快推进海洋经济示范区内滩涂围垦、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继续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海洋功能区划对接工作。
三是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海洋经济示范区转型升级提供动力。抓紧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针对不同产业类型研制不同产业准入和评价标准,扶持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和临港制造业;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存量工业用地,支持用于发展包括“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之类的现代服务业;加快低效利用土地退出,结合海洋经济产业布局要求,对因各种原因造成部分土地低效利用且可重新开发建设的,由市、县政府依法收回(购)后重新供应。
四是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为海洋经济示范区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有序推进滩涂围垦开发,做到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围填海域滩涂优先用于发展现代农业、耕地占补平衡和生态保护与建设;严格水下海砂资源开采,科学评估海砂资源开采等对海洋生态系统和国际航道等的影响程度,加快建立海砂开采监管统一执法体制,合理利用和保护好深水岸线资源;开展海洋地质灾害调查,结合港口码头、钻井平台、海底管线等重大海洋工程设施的建设,抓紧开展海洋地质灾害类型、引发机制及变化规律研究,提升海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能力。
我们有理由相信,充分利用海洋经济这个强有力的杠杆,将撬动浙江经济更新、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