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行连
(农四师党校 新疆 伊宁市 835000)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石和基础性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事关基层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对基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对发展兵团经济,稳定兵团职工队伍,调动职工主人翁积极性,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的世纪,兵团的屯垦戍边事业己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推进屯垦戍边新实践的历史重任自然落在了兵团250万职工群众的肩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兵团既要坚持性质、地位和任务不变,又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开创屯垦戍边事业的新辉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着眼于屯垦戍边的新实践,锐意进取,大胆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并形成符合兵团实际的改革和发展的新思路。高扬创新的旗帜,就要发扬民主,深入群众。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无尽的智慧和力量,他们创造的新鲜经验随着实践的发展在不断喷涌。可以说,民主是创新的条件,群众是创新的源泉。没有民主,就没有思想解放,人民群众就没有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因而就谈不上任何创新。因此,推进兵团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兵团屯垦戍边事业创新的需要,广大职工群众是兵团事业创新的主体和推动者,发展兵团基层民主,必将推动兵团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将推进兵团事业不断发展壮大。这也正是推进兵团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必要性所在。
民主化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最终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建党89年来,以建立一个人民民主的新社会为已任,虽历经曲折,但孜孜以求,不断探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规律,使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在实践中得到了丰富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表明,社会主义原本是以社会大众的利益为中心,以社会成员的共同发展、全面发展、民主自由、公平正义、共同富裕为价值取向的社会发展的社会制度。民主是人类文明的高级成果,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经济上的共同富裕和政治上的当家作主就是社会主义运动的根本目的。从我们对社会主义理解的历史经验来看,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都是为了达到共同富强的手段,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走依法治国之路,都是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向前发展,人们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愈加迫切。十五大以来,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入,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采取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步骤和方法,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稳定的前提下逐步得以实现。“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出发点和根本点,反映了我们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是人民利益的代表,政府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机关。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党的方针政策和政府的一切工作,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为着人民的.是为人民谋利益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是我们党在长期的实践中坚持群众路线,探索出的一种正确的领导方法的全过程及其各个环节。尊重和支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主题。
就当前而言,兵团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1、部分基层单位党政领导对有关职工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学习不够,职工民主管理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单位不够重视建立和落实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有的职权没有得到完全履行,对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不够尊重,对职工群众参与企事业民主管理态度不积极。
2、职工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仍然有待进一步落实。由于种种原因,在有关职工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兵团党委的一些文件在一些团场企业尚未完全得到落实,一些违反民主管理程序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一些基层领导不习惯于被群众监督、不敢让群众监督。
3、工会工作的不到位,影响了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由于基层工会主席兼职较多,工会干部少,素质不能适应需要,造成一些单位工会地位不到位,导致工会在开展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中难度大、困难多,力度有限、渠道不宽,缺乏制度和机制保障,因此,造成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缺乏连续性,更难有大的突破。
4、职工素质和主人翁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兵团职工队伍出现新的特点,导致新的职工在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民主意识方面都有一定差距,因而在开展民主管理过程中,不敢于、不善于行使自已的民主权利,从而影响了民主管理工作作用的发挥。
1、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重点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把贯穿在日常政治学习中的民主集中制教育与专门的民主集中制学习研讨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加大对党委班子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培训教育。二是把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纪律观念与增强广大党员的民主意识结合起来,着重加强党内民主、党员民主权利的教育。三是把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的教育与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尤其要加大涉及具体操作性的党内法规的学习。四是把民主集中制的正面教育和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加大对兵团内部典型案例剖析、教育的力度。五是把充实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内容与改进教育方法结合起来,注重教育的效果和质量。六是把各级党校的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与选派干部到地方挂职锻炼结合起来,注重增强民主集中制的观念。
2、深化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研究。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政治文明的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然发生重大的变革,民主集中制的运行机制、党委决策的内容、实现党委领导的途径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为此,一是社会主义执政党的民主集中制与资本主义的民主制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既要防止照抄照搬西方模式,又要吸收借鉴西方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二是民主集中制要与时俱进,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特别要强化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三是制定民主集中制的配套制度和科学程序,合理配置权力,防止民主集中制异化为权力集中制;四是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经验,探索民主集中制发展的规律,特别是党政军企合一组织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特殊规律。
3、坚持发挥师、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胡锦涛同志2001年6月考察兵团工作时强调:“兵团实行的是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体制,党组织是领导核心,坚持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是促进兵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见2001年6月18日《兵团日报》)为充分发挥师、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明确划分党委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职责权力。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党委决策的正确;行政首长负责制是贯彻执行党委的决策,提高行政效率,保证党委决策的顺利实施。二是规范师、团两级党委的工作职责。师、团两级党委都要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如果没有科学明确、合理分工的党委工作职责,上下级党委之间就会出现矛盾和磨擦,为使师、团党委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兵团党委应加紧制定并出台师、团级党委会的工作职责,这一工作职责既要有原则的规定,又要有执行操作的具体标准和科学程序。三是改善师、团党委常委人员的构成。为使决策权和执行权适当分离,提高党委的决策水平和增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师、团行政首长和所有副职都是同级党委常委的状况要改变,有些副团长、副师长和副政委不一定都是党委常委。四是改革兵团干部任用方式。兵团用干部大多是从连长、副团长再到团长、师长,政委也大多是从指导员、副政委提拔起来的,是直线型的干部任用方式,而党委制下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书记不能是只有政工经历、会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干部,而是要有总揽全局、能够领导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高素质领导干部,党委书记的使用至少要有副团长、副师长的工作阅历,要逐步转变为“之”字型干部使用方式,以提高党委的领导水平,改变弱党强政的状况。五是进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工作。先在个别师、团进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开,确保党代会真正成为党内的权力中心。
4、完善民主集中制的相关制度建设。一是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制度。凡属党委会议事的问题,事先都要确定议题并提前通知各位委员,主要领导不宜先表态、定调子,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一般应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或按表决器,如果出现较大意见分歧,应暂缓表决。二是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回答所在师、团已经建立了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的占66.8%,其余近三分之一的人回答没有建立。调研中广大党员干部也迫切要求党内的重大事情党员要先知道,重要文件的传达要先党内、后党外,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征求广大党员和党的基层组织的意见。因此,没有建立的要抓紧建立,已经建立的要不断完善。三是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的制度。要逐步将竞争机制引人到党内选举中来,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扩大师、团党委委员差额选举的比例,并由间接选举逐步过渡到直接选举。四是制定发挥全委会作用的实施细则。五是民主集中制每一制度、原则、内容都要有科学的程序化的规定。凡是涉及坚持民主集中制各环节的规定,都要尽量详细,减少自由裁量度,增强可操作性。六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党委违反民主集中制造成重大决策失误不能借集体领导、集体负责而变成无人负责,要区别具体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该党委书记负责的或有关领导负责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5、加强对师、团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检查。一是上级党委要加强对下级党委的监督检查。兵团党委定期不定期地抽查师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师党委定期不定期地抽查团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既避免频繁的检查评比,又达到了检查督促的目的。二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巡视制度,挑选政治素质高、认真负责的同志作为巡视员,加强对师、团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监督,重点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三是强化同级党委之间的相互监督。师、团党委常委会要定期向全委会汇报工作,常委要定期向同级常委会汇报工作。四是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的领导体制。师、团纪委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今后要加强上级纪委的领导,纪委书记也要由党委常委升格为党委副书记。五是整合各种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果。设立兵团人大、政协工作委员会,人大、政协代表可以到师、团巡视工作并听取汇报,完善党委、纪检监察和审计等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
6、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师、团党委强化党内民主建设,主要应在以下几方面有所作为:一是进一步拓宽民主渠道,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要逐步改变党员只有交纳党费和参加学习权利的现状,既要疏通已有的党内民主渠道,又要开辟和创造党内民主的新途径。如党务工作只要不涉及保密,凡能公开的尽量公开,有了知情权,才能真正扩大参与权。二是加强党内民主的制度建设。党内民主不仅是一种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更是一种原则和制度。三是健全党内民主运行的机制,使党内形成一种上下信息畅通、各方协调互动、生动活泼的民主政治局面。如建立和完善师、团党委定期征求基层支部书记意见的例会制度,党委领导干部联系点、联系户制度,党员参政议政日活动等。四是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广大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实行考察预告制和任前公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