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晓玲
作为革命党,我们党在新民主革命时期对民主政治建设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并在革命根据地建立了一系列的民主政权。作为执政党,我们党在建国初期基本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民主政治制度;我们党在改革开放以来积极稳妥地推行政治体制改革,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并最终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1]。新形势下,我们党始终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协调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使人民民主的内容不断扩大、形式不断丰富、实践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健全,党和国家的活力、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促进了生产力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保持了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和谐。
建党之前,一些有志之士就已经开始探索民主发展之路。陈独秀在《敬告青年》中倡导国人“当以科学与人权并重”,这里的“人权”就是对民主内涵的揭示。与陈独秀同时的一些思想家包括李大钊、张东荪、陈启修等人,亦都力求揭示民主的内在意蕴,避免前人仅把民主理解为制度形式的肤浅而片面的说法。“民主政治的实现必须以个人解放为前提,而个人解放意味着独立的人格,自主活动的能力。”[2]五四爆发后,以陈独秀和李大钊为代表的一批新文化运动倡导者接受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将民主思想和民主运动发展到新的阶段,中国的普通民众开始融入民主革命的洪流。
建党之初,我们党就借鉴了列宁的建党原则,把带领人民争取人民民主的纲领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对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民主本质,毛泽东在20世纪30年代时指出:“历史给予我们的革命任务,中心的本质的东西是争取民主。”[3]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从1921-1927年的革命是向北洋军阀要民主,从1927-1949年的革命是向蒋介石国民党政府要民主。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我们所要建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各阶级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1945年,毛泽东在回答党执政后如何跳出人亡政息的历史“周期率”时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4]
中共成立不久,就明确提出了对于中国人权问题的基本主张。1931年11月,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并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的建立,标志着工农民主专政的新型国家政权和宪政模式的确立。其民主建设成就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民主的宪法,在中国民主宪政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二是基层政权的民主化建设。乡(市)苏维埃是中华苏维埃政权组织的基层民主宪政模式。三是注重选举工作并通过选举立法保证选举成功。各革命根据地政权高度重视选举和选举立法。
八年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在积极倡导民主政治、反对国民党一党独裁政治的同时,也一直在努力探索新的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建构新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政治模式。其民主建设成就也有三个方面:一是选举成就。大致说来基本的方式是召开选民大会,集中进行投票,同时设立流动票箱,采取流动投票等方式。二是20世纪30年代末和40年代初在延安革命根据地建立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及其所实行的“三三制”民主政权建设。三是保障人权,在中国人民民主法制史上揭开了用法律保障人权的新纪元。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在与蒋介石的一党独裁进行针锋相对斗争的同时,依然领导解放区人民取得了人民民主建设事业的巨大成就。
新中国成立后,党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53年召开了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的乡、县、省(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年,举行的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性的公民选举中,近3亿人口参加了选举。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讲话中特别指出,要“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八大在民主政治建设问题上,不仅强调要发展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而且在论述目前改进国家工作的主要任务时深刻阐明了扩大民主生活的重大意义和基本方针。
自50年代后期到“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受前苏联经济和政治模式、封建主义残余思想和党内“左”倾思想的影响,民主制度和民主原则逐步遭到破坏,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受到严重挫折。从1957年反右到1958年批判“反冒进”,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越来越不正常,特别是八届十中全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无产阶级专政,实际上扼杀了党内民主的生存空间。“文化大革命”期间,忽视人权、摧残民主的现象发展到了顶峰,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了巨大损失。然而,民主政治的发展虽有曲折,但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民主政治建设日益焕发出勃勃生机。
(1)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民主的本质
1948年9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的报告中提出:“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5]1949年6月,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系统阐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6]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政权就是按照人民民主专政的原则组成的,这一原则明确载入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中,成为我国的民主建国原则。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人民民主专政在实质上转为无产阶级专政。刘少奇在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中指出:“我国现阶段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7]人民民主专政是适合近代中国革命传统和国情的一种形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政治制度
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点所在,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保障所在,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所在。具体说来,首先应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其次要密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第三,要扩大直接选举和地方自治的范围。第四,可以推广人大主任由党委书记兼任的做法,这一方面体现了党委对人大的重视,有利于树立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人大审议决定的都是国家大事,也符合党应抓大事的原则。此外,人大主任由党委书记兼任也有利于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和党委、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8]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1948年,中国共产党在纪念“五一”的口号中,提出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得到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热烈响应,他们的代表纷纷进入解放区。1949年1月,各民主党派的领导和著名的民主人士55人联合发表了《对时局的意见》,明确表示“愿在中共领导下,献其绵薄,共策进行”。[9]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格局由此形成。从新中国成立到1954年全国人大召开的5年期间,人民政协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全国人大召开以后,人民政协作为中共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发挥作用。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10]毛泽东还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出发,提出了“两个万岁”的思想,一个是“共产党万岁”,一个是“民主党派万岁”,提出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民主化进程的重要一环,具体说来,首先应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其次,要全面引入协商民主,通过协商民主有效协调一元领导与多元结构之间的关系,创造政治认同和社会共识的民主建设道路。[11]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确定了新中国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12]从1950年开始,党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进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试点工作。1952年,中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1954年,将这一制度写进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之中,“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13]在这个根本原则指导下,继内蒙古自治区于1947年5月成立之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在1955-1965年间先后成立。同时,在少数民族较集中的地区建立了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使中华民族实现了空前的团结和统一,有力地保障了各少数民族当家作主、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这是各民族平等联合、共同发展的正确道路。
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三届四中全会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恢复探索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进入新的时期。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时代的潮流和中国的实际,把民主政治建设同社会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通过对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用任期制代替了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强调法制建设与民主建设相统一的重要性,并提出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论断。[17]体现了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社会民主和文化民主等的全面发展和协调统一。十二大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十三大把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容纳入到党的基本路线之中。
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十六大是民主政治建设的稳步推进时期。十四大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15],“把民主问题的重要性提到了决定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16]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一次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思想。[17]2004年初,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及保护私有财产的条款写进《宪法》,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确立了一个新的起点。
十六大以来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深入发展时期。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提出政治文明建设的任务并提出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十七大强调要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并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明确指出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方向。
(1)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思想。1996年2月,他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思想。“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8]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把依法治国方略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积极稳妥的推行政治体制改革
胡锦涛同志在2003年9月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明确提出,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深刻把握其规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到现在为止,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已经取得许多具体的成果,比如领导干部终身职务制的废除,党与政府重叠的对口部门的取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村民自治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的创新;人事制度的改革;公务员制度的初步建立;行政机构的多次改革等等。
(3)健全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党的十三大首次出现“基层民主”字样,提出要实现“基层民主生活的制度化”。此后的历届党代会政治报告都有基层民主的论述。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19]从而将基层民主制度同“三大制度”并列,成为“四大制度”。而且还用一个专题对基层民主进行论述,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
我国基层民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就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以社区居民自治为核心的城市基层民主建设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核心的企事业基层民主建设。
回顾建党90年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光辉历程,我们不难看出中共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切实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益,有利于人民民主的实践和发展。中共之所以能够在民主制度建设方面取得巨大成就,在民主理论发展方面作出重大理论创新,最根本的原因和经验就在于我们党坚持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通过不懈地探索和认真的总结,全党特别是党中央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意义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新境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足。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持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需要也必然会继续向前推进。”[20]“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继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21]
[1][20][21]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1.
[2][16]李铁映.论民主[M].北京: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3]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记录[A].毛泽东传(1949~1976)[C].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
[4]黄炎培.八十年来[M].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
[5]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5卷)[M].人民出版社,1996.
[6]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4卷)[M].人民出版社,1991.
[7]刘少奇.刘少奇选集(下卷)[M].人民出版社,1985.
[8]陈浙闽,叶梧西.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研究[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
[9]李济深,沈钧儒等五十五人对时局的意见[A].民主革命时期的民主党派[C].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
[10]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7卷)[M].人民出版社,1999.
[11]林尚立.社会转型、民主演进与国家成长[N].文汇报,2009-11-14.
[1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M].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13]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册)[M].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1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1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18]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二卷)[M].人民出版社,2006.
[19]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单行本)[M].人民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