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和平 廖洪兰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党群关系处理得好坏与否,关乎党的执政地位。
“七一”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在于: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
中国共产党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胜利,关键在于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进步的主要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力量的真正源泉,中国共产党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党和人民群众是血肉相联的关系。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不断遭受国内外敌对势力的迫害、诋毁和遏制,但中国共产党依然能够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并最终成为一个长期执政的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政党,就是因为在革命、建设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一直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理解和拥护。在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急剧变革的新形势下,只要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理解和拥护,就没有任何敌对势力能够削弱或动摇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
中国共产党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胜利,根本原因在于党贯彻了全心全意地“服务人民”的根本宗旨。1945年党的七大,毛泽东提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抛头颅、洒热血,成为中华民族优秀分子的典型代表,党与人民群众建立起相互依存的鱼水关系。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进行了不懈探索,取得了巨大成就,虽说经历了许多波折,也出现了一些矛盾,但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以才从总体上保持了人民群众比较和谐的关系。
“七一”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最高执政标准。
以人为本,就是重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实践表明,作为执政党和执政者的共产党一直都是确定的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在一切社会活动中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最主要、最突出、最根本的位置,人民群众的需要确定发展目标,依靠人民群众推动发展,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
执政为民,“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毛泽东始终认为共产党不是一个特殊利益集团,“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1944年,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的讲演中说:“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除了人民大众的利益,共产党及领导人没有任何特殊利益。我们党的整个历史也说明,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党的根本立场,紧紧地同广大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这一切保证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功。?
“七一”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同时又强调,“要把各方面优秀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要“源源不断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特别强调要用“德统领才”。“才”是党员干部工作能力的问题,“德”是党员干部形象的问题,这两方面就体现在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上。党员干部的素质高低,关乎党和群众的关系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能干事、会干事、干实事,人民群众才会拥戴。另一方面,党员干部更要以德为先,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对群众才会有号召力、有影响力。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广大党员干部是联系群众的主体,密切联系群众的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只有由高素质的党员领导干部来贯彻执行,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也只有那些高素质的党员领导干部,才能不断创新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践证明,党员领导干部素质的不断提高,是构建和谐党群关系的前提。
(一)思想意识多元化冲击和谐党群关系。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很大发展,各种思想文化涌入并相互激荡,导致思想意识发生很大变化。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自我意识有很大提高,但另一方面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等不良思潮的影响,部分群众的大局观、集体主义缺失,导致党群、干群之间在思想认识上出现分歧和差距,群众意愿和党的意图、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之间很难达到有机统一。另一方面,又因为干部在政治资源上、经济收入等方面与普通群众拉开了距离,人民群众对干部缺乏感情上的认同,干群之间的感情也渐渐疏远。这些变化,都会给和谐党群关系造成很大的冲击。
(二)利益诉求的多元化挑战和谐党群关系。利益是一切政治活动的核心和根本。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利益主体意识的不断增强,利益诉求逐步向多元化发展。从整体利益的角度看,党、党组织、党员群众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短期、眼前利益却有可能存在不同。从个体和群体角度看,党员群众利益有个人和群体之别,党组织利益也有部门、地域、行业之分。对于党员群众个人来说,有的侧重经济利益,有的看重政治利益,也有的谋求其他利益。在此背景下,必然会影响到党组织、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党组织各部门、党员干部所追求的利益是否正当、获取利益的途径是否合法、是否有与民争利行为等,都明显地挑战党群关系的现状和走向。在当前社会转型期,这种挑战主要表现在由于利益诉求不同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不断增多,如企业改制、拖欠工资、征地拆迁安置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增多不仅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还给构建和谐党群关系带来挑战。
(三)新型腐败破坏和谐党群关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腐败的表现形式也出现明显的时代特征,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一些驻外机构官员、国内的党政领导干部开始或明或暗地捐款逃往海外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行为,特别是新型腐败的出现,组织上不容易察觉监管,但是却又给人民群众带来很大伤害,这不仅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而且引发了部分群众对党的信任危机,造成党群关系紧张,破坏了和谐党群关系。
“七一”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推进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不断加强民生建设,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要提高对民生问题的认识,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和发展观。民生问题归根结底就是发展问题。首先,要推动经济发展。经济发展的好,就能够为解决党群、干群问题提供必要而坚实的物质和社会基础,能够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其次,要推动社会发展。通过社会发展,可以有效避免单纯依靠经济增长而带来“政绩困境”。二是要实现社会公正。通过健全公共设施,优化公共服务,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切实办好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事业,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三是要建立有效的民生问题沟通机制,防止信息的歪曲和变形,加强对政府和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使党群之间能够及时有效沟通。四是要服务群众。要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武装头脑,自觉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始终把群众的需求和利益放在首位。
“七一”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每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还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战略任务。在新形势下,通过拜人民为师,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既能加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又有利于重构和谐党群关系。
一是要拜人民为师。首先要摆正位置,树立平等、尊重的心态,从内心深处真正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要善于总结和推广人民群众在鲜活的实践中创造的宝贵经验;要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二是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首先,不仅要问,更要善于倾听。传统的党群关系中,更多强调的是党领导、教育人民;在新形势下重构和谐党群关系,执政党和人民群众之间是一种良性的交流、互动关系。党不仅要领导、教育人民,更要向人民群众学习;要主动的关心、询问人民的诉求;在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时候要广开言路,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善于倾听并勇于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其次,不仅要问,更要真正做到让利于民。卢梭认为“唯有公意才能够按照国家创制的目的,即公共幸福,来指导国家的公共力量……”且“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必须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幸福为执政目的,以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为依归,通过让利于民,重构和谐的党群关系。在问政、问计于民的同时,更注重问需于民;在做到要问需于民之后,更要做到让利于民。要真正做到让利于民,需要积极探索建立利益平衡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好社会各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致力于形成合理的社会利益机制,把两极分化、社会差别控制在适度的范围,使各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在新农村建设、欠发达地区发展中实现公共财政倾斜。
“七一”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特别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要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础阵地”,要不断引导干部“增强服务群众本领”,更要“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最终的目标是“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基础,离开了基层组织,党的执政能力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党中央始终强调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看重的就是基层党组织与人民群众的直接联系。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定位有了一些新变化,我们需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积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从基础上重构党群关系。要通过不断创新基层党建思想培育方式、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载体、创新基层党员教育管理模式等方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重构和谐的基层党群关系。
党员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特别是基层的党员干部,直接和人民群众打交道,干群关系的好坏直接关乎党群关系。因此,需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同构和谐干群关系来构建和谐党群关系。
一是要通过学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意识。通过学习教育培养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意识,使得党员干部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切实落实领导干部负责制度,将责任落实到细节和实处;落实民主评议制度,将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的指标。三是要加强廉政监督,解决领导干部自身形象的问题。胡锦涛“七一”讲话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领导干部腐败问题己成为影响党群关系的首要问题,它降低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信任,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割裂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要加强廉政监督,通过杜绝腐败来建立和谐的干群关系。首先是用制度管,让群众管,建立健全完善的反腐败体系,从源头上杜绝腐败;其次是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考核。
“七一”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首次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符合中国具体国情和现实需求的制度,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是重构和谐党群关系、密切党群关系的根本。新形势下,重构和谐党群关系,还必须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党的群众工作机制:一是要建立畅通有效的群众利益诉求和民主科学的政治参与机制。二是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三是要建立健全党群和谐程度的考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