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红
所谓政治权威,就是指“一个人在相信他或她施加影响的权利的合法性基础上要求别人服从的可能性”i,是人们对权力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的自觉承认和接受。合法性是当今世界各国的执政党都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为应对在执政基础、执政源泉等方面的挑战,通过不断加大党务公开的力度,使党员和群众更好地了解党内事务,并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党内事务,从而凝聚更多党员群众,进一步增加政治权威的合法性资源,争取更多的政治支持。
实行党务公开,对团结凝聚更多的党员群众具有重要作用。第一,激发党员、群众的民主意识。实行党务公开,广大党员、群众不仅可以清楚了解到与人们息息相关的依据党的重大政策制定各种措施及方案的形成过程和落实情况,必要时还可以合法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影响组织决策的形成,如此使党员和群众更好地了解党内事务,进一步强化民主意识,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利。第二,调动广大党员关心、关注党务工作的热情。党组织通过把提名权和选举权交给党员和群众,严格实行“阳光作业”,推动广大党员积极为做好党建工作出谋划策;广大党员通过充分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充分实现自我价值,进一步增强做好党务工作的自豪感和自觉性,这样形成良性循环。第三,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党组织通过公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推倒横亘在党与群众之间的“隔心墙”,使他们了解和肯定执政党的诚信及工作,让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同时,群众还可通过网络、媒体等渠道及时了解、关心党务工作。因此,党务公开能扩大党的工作的影响力,对创造新的合法性资源,扩大党的执政基础,保持党的先进性都有重要作用。
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在实践中是密切联系、相互促进的。党务公开侧重于组织管理和重要决策的提出和形成过程的公开,政务公开则侧重办事过程和结果公开,推进党务公开是推进政务公开的延伸和发展ii。改革开放以来,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相对于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稍显滞后,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党员状况、领导的廉洁程度和工作状况要公开,党费的收取和应用要公开,发展党员的情况也要公开。加强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是补齐这一短板,实现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协调并进的重要保证。实现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在形式、内容、程序、时间的上下联动和统一规范,能够让公众更加深入地理解党政工作的逻辑性与协调性,从而增强公众对党组织和政府的信任,树立党和政府的威信,提高党政公信力。
党务公开的实质,是把党内的权利运行过程公开,使权力在党员、群众的监督下运行,消除党内权利运行的封闭性,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等问题的发生,着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也体现了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党和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突出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1.凸显人民主体地位,增强党的依靠力量。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从建国开始就已经确立起来,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尊重并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是建党建国的基础,是党执政的合法性源泉。党务公开的最大特点,是以人民群众为公开对象,以群众最关心的党内外事务为公开内容,是尊重并维护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具体表现,也是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的群众路线的坚持,这必然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拥护,成为党组织领导工作的依靠力量,从而进一步巩固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
2.满足公众信息需求,形成良好沟通机制。随着社会民主化进程的推进和公众权利意识的增强,公众对信息的需求不仅体现在量的层面还体现在质的层面。这就要求信息持有者对信息的提供要做到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党务公开就是打碎信息封锁、谣言四起的政治氛围,使党组织与公众形成良好的政治互动,建立牢固的互信关系。
3.拓宽监督渠道,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成效的关键在于强有力的党内外监督。党务公开是强化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必要手段,正如邓小平所说,“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iii党务公开将带来“阳光党务”,促使权力的行使在党员、群众的监督下运行,消除党内权利运行的封闭性,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等问题的发生,这对于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监督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必将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
党务公开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性内容。党务公开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等多种形式,逐级和及时地向党员通报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党的各级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情况,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党内民主的战略,是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逐步发展中国特色和世界意义兼具的民主模式。因此,实行党务公开,对发展党内民主,进而促进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党内民主的科学内涵。党内民主是指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党员个体按照党章的规定,拥有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参与、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和义务。党内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坚持党员是党的主人的民主理念,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的活动实践中,切实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发展党内民主,“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在党内民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党员主体地位”的科学范畴,揭示了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质和核心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开始了党内民主建设的主体从领导层面向普通党员转变,重点内容从“精神”、“作风”向“制度建构”、“党内生活”的转变,从而形成了一种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为核心理念,以保障党员的权利为根本,全面发展党内民主的新思路、新路径、新举措。
2.党内民主发展的评价标准。从本源来说,党内民主就是全体党员在党内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和相应的政治制度保障。评价党内民主发展的标准,就是以保障和实现党员民主权利为核心的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及其相应的民主政治体制、机制的建设状况。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一、党员各项权利的实现状况是评价党内民主发展的核心标准;二、保障和实现党员民主权利的体制机制建设状况是评价党内民主发展的关键标准;三、合理的党内权力结构及有序运作机制是评价党内民主发展的重要标准。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内民主建设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即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党务公开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前提条件和基础性内容。
首先,推行党务公开,为落实党员的知情权提供坚实基础。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知情权是党员作为党的主人参与党内事务,实现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前提。广大党员只有在实际上享有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才能充分激发其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其次,推行党务公开,为落实党员的参与权提供根本条件。参与权是广大党员在纪律约束的范围内参与讨论、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定各项党内重大事务的权利,是在间接民主制条件下,党员作为党的主人所享有的民主权利的具体实现形式,构成了党内民主不可或缺的一个必然环节。广大党员只有充分了解党内事务以及决定党内重大事务的程序,才能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自由地充分地发表意见,以参与和影响党内重大决策的过程。再次,推行党务公开,为实现党员的选举权提供重要保障。选举权是党员作为党的主人授权于党内权力机关的核心权利,是党内权力运行机制的起始环节。只有实行选举政治公开,使广大党员充分了解被委托人的信息后,才能依据一定的程序从中选择最能代表党和党员利益的优秀人才。最后,推行党务公开,为保障党员的监督权提供重要条件。监督权是党员对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及其展开的各项党务活动进行监督制约的权利,是党永葆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广大党员只有充分了解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才可能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
此外,党的先进性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应该能够实践最广泛的民主,发展世界政党史上最广泛的党内民主。正如列宁指出的:“每一个人大概都会同意‘广泛民主原则’要包含以下两个必要条件:第一,完全的公开性;第二,一切职务经过选举。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制是很可笑的,并且这种公开性还要不仅限于对本组织的成员。”iv在这里,列宁明确地指出,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标志,是实现党内民主的要求。总之,只有在推行党务公开、落实和保障党员知情权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保障和落实党员的其他权利,才能推进党内民主的发展。
党内民主发展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都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涵和精神实质;而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战略思想,则揭示了它们的内在逻辑关系。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都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内容,但两者的发展应当有一个逻辑顺序。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赖以发展的前提,也是民主政治发展的逻辑起点和关键。党内民主的不断推进,必将带动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党内民主的模式不仅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理论构想,而且已经深入到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其中尤以党内差额选举的改革为突出。特别是2007年党的十七大,中央委员的差额选举比例达8.3%,候补中央委员的比例则达9.6%,而且在政治局委员候选人的提名上也首次实行了民主推荐的方法,党内民主改革在高层得到实质性推进。由此可见,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不仅成为我国民主化的大战略,而且构成了民主化的新实践,必将带动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形成民主政治的“中国模式”。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重在建设和发展。而要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除了要重视民主价值理念的积极构建和民主制度的改革完善外,还应重视党务公开的重要作用。积极有效的党务公开,是实现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的有效载体,是形成稳定有序的政治秩序,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有效手段。因此,在完善党的执政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认识到党务公开的重要作用。
1.党务公开是中国共产党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重要保障。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力量,中国共产党巩固执政地位并长期执政,取决于自身从国家和社会所获得的支持和信任程度。由于党务公开就是将与人们息息相关的依据党的重大政策制定各种措施及方案的形成过程极其落实情况充分、全面、完整地公之于众,杜绝暗箱操作、垄断资源的权力失范及腐败行为。从而将公共权力的运作规范化,塑造理性化的公共权力,避免权力扩张和滥用,促进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效能,保障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党务公开是中国共产党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长期执政的重要保障。
2.党务公开是形成和谐政治秩序的有效平台。良好的政治秩序,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人类“首要的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建立一个合法的公共秩序”。党务公开是形成和谐有序政治秩序的有效载体。一方面,由于党务公开既可以减少公众的非理性行为和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可以加强对执政党执政行为和政治权力的制约,限制和避免权力的专断和滥用。另一方面,由于党务公开的公开、透明、理性等规则使公众与执政党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互动、交流、商讨,消除隔阂,化解矛盾,使政治系统保持一种开放和动态稳定的状态,因此党务公开具有释放政治能量的“安全阀”的功能,从而实现政治秩序的稳定、有序,实现社会和谐。
3.党务公开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手段。公民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下公民所具有的一种普遍而广泛的行为。在实际政治运作中,公民政治参与已成为民主政治运作的核心。党务公开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手段。首先,党务公开为实现公民政治参与提供渠道。通过党务公开,广大党员、人民群众可以从网络、媒体(含互联网、电视、广播、纸质媒体,黑板报等)和社情民意访谈会等渠道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的过程及实施情况,可以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影响组织决策的形成,实现政治参与。其次,党务公开有助于公民实现民主的理性塑造,进而发挥教育和培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所必需的现代公民的功能。党务公开一方面可以对公民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更新价值思维、价值认识和价值判断,认识到自己作为政治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强化民主意识,积极参与民主过程。另一方面,还有助于培育社会团结和宽容意识、及对民主充满信心的社会心理和政治文化,从而促使人们以科学的理性来处理社会矛盾和冲突,以民主的方法和途径来构筑理想的和谐社会,最终走向真正理性化的社会政治生活。
4.构筑科学的党务公开体系。首先,科学地制定党务公开的制度。“制度是决定因素”v,实行党务公开,需要有一套规范严格、操作性强的制度,以保持党务公开的长效性。一是科学地确定党务公开的范围。要从党内公开和党外公开两个层面根据不同情况和党务信息的不同内容确定公开的范围。二是确定党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根据依法、公开、真实、具体的原则,对于群众关注的党内外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容易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原则上都尽量公开。三是规范党务信息公开的程序。党务信息公开可分为例行公开和例外公开两种。例行公开的是必须公开的常规性内容,可由设立的日常工作机构向有关部门征集,经由党委或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以后定时公开。例外公开,通常是指突发事件、偶然事件或党员、群众主动询问的党务信息,经由党委或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日常工作机构发布或组织有关部门发布信息。四是明确公开时限。坚持常规性、动态性的原则,常规性党务信息定期公开,临时性信息及时公开。其次,建立强有力的推行党务公开的组织体系。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强有力的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构建党委(党组)总揽全局,以组织部门为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党员干部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综上所述,开展党务公开,有利于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进一步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有利于发展党内民主,进一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推进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进一步实现政治和谐有序运行。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要求,拓宽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组织协调,构筑科学体系,把握工作规律,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