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科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办公厅,江西井冈山343600)
党务公开是指各级党组织通过一定的程序,将党的领导活动和党务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做法和制度。党务公开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内在要求。列宁曾经指出:“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制是很可笑的。”我们党十分重视党务公开工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提出“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强调“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也提出要“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时期新阶段,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对于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防止党内权力过分集中,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
1.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党员的知情权,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党员的知情权是指党员享有的了解党内某些信息的权利。党员享有知情权是党员有效行使其他民主权利的前提。党员的知情权如果得不到保障,那么党员的选举权、表决权、建议权、批评权等都无法正常行使。在社会的政治体系中,党务公开与党员的知情权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党员要想知情,就需要党务的公开;而实行党务公开就是保证党员享有知情权。
2.推进党务公开,深化党员的参与权,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形式。党员的参与权是指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知情是民主的前提和基础,参与是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形式。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央中共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十七大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在第十条第四项中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这些制度虽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党员参与党内事务不够的问题,但是能够有力地保证党员群众更好地参与党内事务的决策权,是参与和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形式。
3.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员的选举权,是实现党内民主的根本和保证。民主的关键是选举,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就是要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党员的选举权是党员享有的最基本的民主权利,是衡量党内民主的一把标尺。党内民主能否得到健康发展,关键就在于党内选举能否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使广大党员真正在党内有权决定事务。只有实行选举政治公开,使广大党员充分了解被选举人的政治意识、道德情操、工作能力的信息后,才能依据一定的程序在短时间内,从中选出思想政治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的、最能代表党和广大党员利益的优秀人才,担任各级党内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的负责人。广大党员也只有比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候选人的基本情况,才能在选举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自己的意志,从而确保党内选举的严肃性和民主性。
4.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党员的监督权,是实现党内民主的核心和关键。监督权是党员对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及其开展的各项党务活动进行监督制约的权利,是党永葆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强化党内监督,前提就是要实行党务公开,扩大党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权力监督上存在空白,这些又与办事不透明有关。而推行党务公开,不断强化事前监督,进一步提高党内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能够有效扫除空白,畅通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将党务活动置于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可以更好地从源头上遏制党内腐败现象的发生,减少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目前,在推进党务公开的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着党务公开积极作用的发挥。要切实把党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必须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党务公开工作面临的众多问题。
1.重要性认识不足。各级领导干部如何看待党务公开、对党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程度、持何种态度以及种种观念上的差异,无疑会影响到党务公开的实行效果。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对党务公开还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有的认为党务公开只是上级党委的一般号召,没有具体的安排要求,不是硬指标,可干可不干;有的认为党务公开涉及部门、单位相关工作机密,公开尺度难以把握,工作上有畏难情绪;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着利己主义思想,怕推行党务公开,将党务工作透明化,会缩小他们权力私用的空间,思想上有顾虑,不愿、不敢公开;有的认为有政务公开就行了,党务工作主要是党内事情,没有必要公开,甚至将党务和政务混为一体;有的认为党务公开只是走形式,不必太认真,等等,这些思想和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2.公开的内容不全面。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提高和党员干部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党务公开越来越关注,对党务公开工作标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就目前情况看,虽然许多地方都出台了相关文件,对公开内容在一定程度上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一些党组织在党务公开的内容上存在公开一般事务多,公开实质性问题少;公开结果多,公开依据少;公开成绩多,公开问题少的“三多三少”的问题。如何能既满足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需要,又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既倾听党员呼声,又了解群众意见,应是下一步工作中要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
3.缺乏刚性制度。当前,党务公开只是在党章以及党的一些文件中作出了原则性、宣示性、方向性的表述,并没有出台具体的制度。实践中党务公开工作还处于边探索边总结阶段,党务公开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而要推行一项新制度,应在前期小范围试点探索的基础上,总结出适合全党范围的具有普适性、可操作性的具体制度,在全党范围内实行。现在党务公开制度尚缺乏一部刚性的党内法规制度,而且也缺乏相应的党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违反党务公开制度的惩处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这也是造成一些地方党务公开工作不能进一步深入的原因。因此,如何使党务公开工作不因人的主观意志而变化,真正体现出制度应有的刚性;如何建立党委统筹协调、一级抓一级的管理机制,防止出现“一阵风”现象,是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实现持久公开的关键。
4.缺乏评价标准。党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如何,要看党员、群众、社会满意不满意,要看党组织的决策是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要看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是否得到增强,要看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要看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是否得到充分调动。只有将这些要求标准具体化,具有可操作性,才能对一个地区或部门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作出科学的判断。从当前情况看,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能够从内容、程序、办法和效果等方面对党务公开工作作出科学评价的机构和机制,难以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级党组织搞好党务公开的主动性、创造性。
1.克服思想障碍,增强党务公开的主动性。党务公开,是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体现,对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意义重大。我党作为执政党,各级党组织是信息的产生者和发布者,自然而然地成为党务公开的主体;党员和人民群众作为信息的接受者和消化者,是党务公开的受体,二者均有各自的定位。主体应积极主动地向受体传送信息,变“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增强党务公开的主动性。因此,各级党组织要积极转变思想,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舆论氛围,澄清模糊认识,消除思想观念上的障碍,营造出人人关注、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党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夯实思想基础。
2.明确公开内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它是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公开内容方面,既要考虑到党务公开内容的共性,也要考虑个性。共性即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一律无条件地公开;个性即凡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员群众所关注的党内外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各级党组织也要力求全面、真实、及时、具体地予以公开。这样,既避免了党务公开“一刀切”的现象,使党务公开工作上升为刚性的制度要求,又杜绝了公开的随意性,促进了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化和提升。
3.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党务公开的灵活性。党务公开面广且复杂,因而党务公开的形式应具有灵活性,应根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的不同采取适当的公开方式和载体。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以通过召开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局域网、党员活动室、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在党外公开的,可以通过党务公开栏、新闻媒体、互联网、广播等形式进行公开。同时,党务公开还应因地制宜,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务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如县级以上机关的党务公开,可以在机关大院内和主要街道上选择合理位置设立公开栏,并充分利用互联网、有线电视等载体进行公开;乡镇、街道应主要采取党务公开栏、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形式进行公开;行政村、居委会可以在村务公开、居务公开的基础上实行党务公开。
4.健全公开机制,增强党务公开的长效性。要使党务公开真正成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探索建立有效的党务公开运行机制和制度保障体系。要落实责任制度,把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委(党组)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配合协调、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要建立和健全党务公开的审批机制,公开前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经主要领导把关后进行公开,保证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党务的安全性。要建立和健全反馈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开期间,要坚持对党务公开实行全程监督,强化党内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要注意收集各方面的反映,对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予以公开。要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党内通报、情况反映反馈、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务信息发布等有关配套制度,进一步疏通和拓宽党内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渠道。要健全评议制度,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广泛征求和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这项工作,切实形成特色鲜明、简便易行的党务公开成效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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