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艳丽
(中共塔城地委党校 新疆 塔城 834700)
承接新疆大发展机遇 推进塔城市农业产业化经营
蒋艳丽
(中共塔城地委党校 新疆 塔城 834700)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臻完善的背景下,发展现代农业也必须走市场化道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区别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形式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新机制,是解决当前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必然选择,是带动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塔城市在推进农业产业化上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走农业产业化道路已成为推进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突破口和主攻点。为进一步推进塔城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走好农业产业化、市场化道路,本人在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查找了塔城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探索性的思考和建议。
塔城市 农业产业化 对策建议
农业产业化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体制。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有利于增强农业增强经营主体市场的能力;有利于实现农业生产区域化、专业化、市场化,提高农业规模效益;有利于优化农业结构;有利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近年来,塔城市在推进农业产业化上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专农业产业化道路成为推进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和主攻方向。
(一)农业产业布局得到优化。塔城盆地素有“粮仓、肉库、油缸”之美称。为进一步发挥优势,塔城市立足实际,突出发展“三大基地”,即:万亩日光温室大棚基地;万吨商品牛奶、肉品加工和饲草料基地;万亩连片特色林果业基地。目前,“三大基地”初具规模,粮食、蔬菜、畜牧和特色林果四大主导产业已彰显效益。
(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规模和实力进一步增强。如:塔城市天新酒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食用酒精和蛋白饲料,企业成立之初年设计能力为3万吨,发展至今设计年生产能力为5万吨。2009年实际生产食用酒精1.5万吨,生产附属产品蛋白饲料1.1万吨,实际消耗原料玉米6万吨,实现产值9360万元、利润473万元、利税680万元。目前,全市有外向型涉农业企业10家,其中,自治区级龙头企业有塔城地区绿源农副产品进出品公司、储绿面粉厂、天新酒业有限公司等。
(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得到提高。截止2009年底,塔城市共有畜牧养殖、产加销、加工运输、农机服务等各种农村专业化合作组织63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50个(2009年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31个),协会13个;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拥有入会会员21332人,服务带动农户20835户;全年经营收入7889.72万元。
(四)外向型设施农业快速发展。塔城市依托巴克图口岸,国家绿色农业示范区的优势,按照“建基地、育龙头,拓市场、创品牌”的思路,加快建设绿色蔬菜出口基地。目前建成标准日光温室5300座,设施蔬菜面积1.06万亩,全市蔬菜总面积5.36万亩,通过国检局备案认证17772亩,通过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认证1280亩。2009年,全市出口果蔬4.76万吨,其中蔬菜2.46万吨,占自治区出口量的52%,带动了农民增收。同时,塔城市秉承“西出才能东联”的理念,大力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已成功举办五届“新疆塔城—哈国东哈州农展会”,有效开拓了国外市场。
(一)龙头企业总体上发展能力不足。目前,塔城市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除储绿面粉规模比较大之外,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技术设备落后,产品科技含量不高。主要表现为:精加工、深加工的农产品比较少,农产品的分级、包装、储藏和保鲜水平低,农产品的深度开发和多层次转化增值亟待提高。比如玉米加工产品,美国达到2000-3000种,我国东北地区也能加工300种左右,而塔城市玉米加工产品只有玉米粉、酒精、饲料等有限的几个品种。同时,一些产业龙头企业缺失,如塔城市每年30余万亩(盆地共有200万亩)的打瓜作物至今没有龙头企业支撑。
(二)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企利益联结不紧密。多数龙头企业与基地、与农户之间的关系还是停留在简单的买卖关系上,相互间的利益联系不紧密,没有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育滞后,在技术、资金、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跟不上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缺乏信息纽带,生产存在较大盲目性。另一方面,龙头企业的主体意识不强,龙头企业在市场中居于优势竞争地位,但缺乏对之有效约束、监督机制,使得在经济活动中,一些龙头企业往往只注重产品的市场销售和自身利益,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基地建设和农民利益,“订单农业”得不到有效执行。
(三)金融支持乏力,资金投入不足。发展现代农业,对金融部门的需求越来越大,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地建设。由于建设项目的公共性和投资回报的长期性,社会参与资金不足,农民自身投入能力有限。二是产业化所依托的外部环境建设如培养各种要素市场需要金融支持。三是龙头企业建设和运转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作保障。农产品的特点是季节性强,秋季农民需要农产品变现以解决生活开支和储备再生产资金,相关的龙头企业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数额很大且使用时间相对集中,同时龙头企业需要便捷全面的金融服务。四是农户需要短期、临时性的生产资金,用于生产、收贮、运销和加工。而塔城市可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金融种类和金融机构数量少,资金支持明显缺乏,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的需要。
(四)科技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明显。科技是农业发展的灵魂。但塔城市农民现有种养殖技术、管理水平及农民素质参差不齐,远不能满足塔城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以蔬菜为例:按照塔城市设施农业发展要求,每百座日光温室应有一名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及服务,但目前全市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在职技术人员60余人,这其中95%以上为非蔬菜专业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力量相对较薄弱。而这些直接导致了本地农产品档次较低,产量和效益不高。
(一)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策动农业产业化。目前,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七届九次(扩大)会议、地委扩大会议相继召开,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对口援助也全面启动,这为农业产业化大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一要加大行政推进力度。要创新思维,在政策、资金、税收、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较大突破。二要树立市场引导生产、工业化引领农业现代化、一体化发展、以农为本带农富农、企农互助、和谐发展、科技创新等六种理念,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理顺体制不顺问题,保证行政政令通畅。三是要加强项目管理和储备工作,围绕农业产业化工作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储备和申报工作,积极与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对接,全力争取项目支持。
(二)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要围绕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建设,按照生产规模和发展需要来规划布局龙头企业。 突出 “大”(规模大)、“高”(附加值高)、“外”(外向型)、“新”(新产品)、“名”(创名牌),多层次、多成分、多形式地发展龙头企业。发展农业龙头企业要与对外开放相结合、与老企业挖潜相结合、与农村合作社相结合,通过培育和引导,发展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二要加大龙头企业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开发的扶持力度,提高精深加工水平。三要实施品牌战略。牢固树立品牌意识,以标准创品牌,靠品牌拓市场,向品牌要效益,努力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三)加快基地建设,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一要建设绿色蔬菜基地。依托塔城盆地独特的绿色无公害优势,按照“兴科技、创品牌,建基地、育龙头,拓市场、增效益”的要求,建设全疆最大的绿色农副产品生产、保鲜、储运、加工、出口基地。二要建设现代畜牧业基地。依托齐巴尔吉迭千户牧民新村社区建设,建设成为“10万亩饲草料、年产万吨商品奶和年产百万公斤肉品”的三大生产基地。三要建设特色林果业基地。依托塔尔巴哈台前山逆温带的环境优势,连片发展特色林果业;按照适地适树原则,采取种养结合的办法,发展庭院经济,形成以基地为主、庭院经济为辅的特色林果业发展模式。四要因地制宜,科学调整种植业作物面积。旱地作物要以种植油料为主;井灌区以种植小麦、玉米、打瓜为主,并合理安排好啤酒花、酱用番茄等特色作物面积,尽快形成规模优势。
(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一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克服单家独户在经营中的局限性。通过提高农民的市场意识、合作意识、信用意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建设,逐步培育和发展起一批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销售品牌化、服务社会化的中介服务组织,提升农民生产的组织程度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二是将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与其带动能力和带动方式直接挂钩,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探索紧密型联结机制,实现龙头企业和农民的双赢。
(五)注重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农业产业化。一是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新产品的研发,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形成直接面向市场的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新机制,使企业成为农业科技入户和培训农民的有效载体。二是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注重创名优品牌,注重引进推广优质新品种,发展名、优、特产品。四是推进技术创新。推广立体种植、保护地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标准化生产、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生物工程等新技术,提高农业科技集成配套水平。五是推进素质创新。针对主导产业,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层次,使广大农户真正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六)推进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和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关键是“畅通”。积极向周边国家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加强与中亚国家的合作和联系,加大开发周边国家农产品市场的力度,为开拓中亚市场奠定基础。充分发挥农业信息服务的功能作用,关键是“准确”。把国家的产业政策、区域经济政策、国内外农产品供求和价格及新技术等相关信息,及时传递给产业化经营组织,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一个产品信息发布、网上宣传和展示的平台。切实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关键是“绿色”。抓好绿色农产品生产,培育绿色农产品市场,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监督体系,对农产品生产的前、中、后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七)正确处理宏观调控与自主经营的关系。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政府和企业、农户是不同的主体。企业和农户是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政府作为国家行为的代表者,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宏观调控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二者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企业和农户自主经营必须以政府宏观调控为前提,政府宏观调控必须以企业和农户自主经营为基础;企业和农户自主经营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通过政府宏观调控的举措予以保证和维护,政府宏观调控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企业和农户自主经营的实践活动予以实现。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只有使二者的作用充分体现并有机结合,才能保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何瑞霞]
doi:10.3969/j.issn.1674-6287.2011.01.083
F32
B
1674-6287(2011)01-0083-03
2010-11-07
蒋艳丽(1976~),女,汉族,新疆塔城地委党校委员、教育处讲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