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柔刚
(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工会,北京 100016)
中西方安全管理对标与企业工会促进安全生产的探析*
李柔刚
(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工会,北京 100016)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涉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在建设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过程中,企业工会应该立足于四项基本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密切结合自身的特点,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安全管理;对标;企业工会;安全生产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安全是第一生产力实现的基石。安全不仅仅关系到生产环节本身,它还与企业的发展、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和谐密切相关。本文拟从中西方尊重生命、安全生产的经验和做法的比较中,探讨新形势下企业工会如何在促进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
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对工人职业健康的安全保护。国际劳工局局长胡安.索马维亚认为:“体面劳动必须是安全的劳动,而我们离这一目标的实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下面,我们就简单了解一下联合国和国际劳工组织在这方面做的主要工作。
联合国提出的企业界的《全球契约》 (Global Compact),直接鼓励和促进“企业生产守则运动”的推行。该契约要求跨国公司重视劳工标准、人权和环境保护,以克服全球化进程带来的负面影响。并提出包括尊重人权、支持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禁用童工、反对强迫劳动、消除工作场所歧视以及发展与采用环保科技等内容的9项关于社会责任的原则和核心内容。2000年7月,《全球契约》论坛第一次高级别会议召开,参加会议的50多家著名跨国公司的代表承诺,在建立全球化市场的同时,要以《全球契约》为框架,改善工人工作环境、提高环保水平。《全球契约》行动计划已经有包括中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的代表和200多家著名大公司参与。中远集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入了“全球契约”计划。中远200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在2007年1月被评为联合国全球契约的典范开始,在联合国全球契约网站上面向全球公开展示,获得了国际上的高度评价。这是中国企业也是世界航运企业首次入选典范榜。
为了改善工人劳动条件,保护工人健康,维护基本人权,使劳动者能够“体面的劳动”,国际劳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国际劳工大会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的公约和建议书,主要内容涵盖了劳动监察、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保护生育、职业病目录、人力资源开发、职业安全与卫生等诸多方面。
在国际劳工标准中,最直接维护职工安全权益的是国际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国际劳工组织自1919-2009年以来,国际劳工大会已通过188个公约和199个建议书,其中约70%涉及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内容。
国际劳工组织将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公约和建议书)分为五类。
第一类是一般规定标准,用来指导成员国为了达到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保证工人的福利与尊严制定的方针和措施。其中包括《2002年职业病名单建议书》、《1985年职业卫生服务公约》、《1985年职业卫生服务建议书》、《1981年职业安全卫生公约》等,共有15项。
第二类是特殊行业的预防标准。针对某些行业,如建筑业、矿业、农业、商业和办公室及码头等制定的预防标准。与物流行业密切相关的有《1979年 (码头作业)职业安全卫生公约》、《1979年 (码头作业)职业安全卫生建议书》,共有17项。
第三类是特殊危害的预防标准。针对特殊物质 (白铅、辐射、苯、石棉和化学品)或工作环境中的特殊危害而制定的预防标准,共有21项。
第四类是劳动监察标准,共有10项,与物流行业相关的有《1996年 (海员)劳动监察公约》、《1996年 (海员)劳动监察建议书》、《1947年劳动监察公约》、《1926年 (海员)劳动监察建议书》。
第五类是保护措施标准。针对未成年人体格检查、生育保护、搬运最大负重量而制定的保护措施,共有19项,与物流行业相关的有《2000年生育保护公约》、《1990年夜间工作公约》、 《1973年最低年龄公约》、《1932年 (码头工人)预防事故公约》。
安全生产立法起源于资本主义社会。从中世纪起,人类生产从畜牧农耕业、手工业向机器大生产转移,由此伴生了工业危害。随着工业社会的不断发展,生产技术规模和速度不断扩大,职业危害日益加剧,矿山塌翻、瓦斯爆炸、锅炉爆炸、机械伤害等工业事故不断恶化,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在工业革命之初,安全技术比较落后的状况下,如何从立法的角度来控制日益严重的工业事故成为政府、社会、法学家所关注的问题。
1802年英国议会首先通过了一项限制纺织厂童工工作时间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这是世界第一个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它从保护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角度出发制定的。随后,1833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工厂法》,该法对工人的劳动安全、卫生、福利作了规定,成为工厂立法时期的先驱。20世纪初到70年代,资本主义发展正处于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这一时期的工业生产已形成现代工业。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生产面貌日新月异,但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在安全卫生方面也带来许多新的风险和问题。不少国家都鉴于这种新的形势,为适应生产的发展,不断修改原来的《工厂法》。英国在1937年、1948年、1959年、1961年四次修改了1832年颁布的《工厂法》。
美国的劳动者安全权益得到的保护与美国相对完善的劳工法律体系是密不可分的。1865年宪法第13次修正案确定了禁止强迫劳动。1938年公平劳动标准法规定最低工资保障、禁止超时工作以及对童工的保护,并且明确了相关权益的执行机构;公平劳动标准法规定了民权法、同工同酬法、年龄歧视法、残疾人保护法,规定了反就业歧视,执行机构为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职业安全和健康法规定了职业安全卫生,执行机构为联邦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署。
美国的《劳工法》从受雇人群处在弱势地位的角度,对他们的安全、工资和福利等作了充分的考虑,有关劳资关系的法律都对劳方利益予以严格保护。
美国的职业安全卫生立法最先是在州级进行的。南北战争后,1877年在马萨诸塞州颁布了美国的第一个《工厂检查法》,该法的颁布大大推动了其他各州职业安全卫生法规的制定工作。
日本政府多年来在一切经济活动中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一系列的安全对策和措施,使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大幅下降,伤亡人数不断减少,成为世界上安全生产成本最低的国家之一。
《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定,所有独立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都必须建立劳动安全生产体制,任命或指定劳动安全卫生负责人,监督和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内的各个车间和班组还必须设置安全卫生管理员、作业主任等具体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的人员。同时,有50名以上职工的企事业单位必须配备医生,负责企业员工的健康和卫生,维护和管理作业环境,调查影响健康的原因和采取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等。
建国50多年来,我国颁布并在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法规约280余项,内容包括安全卫生类、三同时类、伤亡事故类、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类、职业培训考核类、特种设备类、防护用品类及检测检验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有了很大进展,先后制定并颁布了《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建筑法》、《消防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部门也根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先后制定了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安全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根据有关法律的授权和本地区实际工作需要,相继制定了一些地方性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
我国安全法规虽然相继出台,与发达国家相比,出台的时间较晚。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配套政策不完善,法制建设相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速度相对落后。一方面,法律条文过于空泛,对于违反安全法规的处罚力度过轻,不能引起广大企业经营者的足够重视。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对于安全立法的理解不够,忽视职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致使劳动条件逐步恶化,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持续降低。第三,职工本身法律意识淡薄,对于安全法规不甚了了。这些反映在现实层面,就表现为有法不依,甚至是有法不可依。安全事故频发,也就成为自然。
企业工会应始终把维护职工的职业健康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四项职能,围绕安全中心,服务生产大局,以专业监查维护安全,以集体合同保障安全,以强化宣传促进安全,以班组创建推进安全,依法有效维护广大职工的安全权益,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健康发展。结合几年来的工会工作实践,我认为在当前的新形势下企业工会应该充分发挥在建立维护职工安全权益长效机制方面的重要作用,具体而言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各级工会要把安全工作列入群众工作的重要议程,要站在公司全局的高度去谋划,要把“尊重生命,安全生产”理念根植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心灵深处,做到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各单位工会要成立安全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由工会领导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小组负责人,有关的管理部门作为小组成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负责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具体制度措施,要按照全总、集团工会和系统工会的统一部署,制定相关工作的推进计划,确定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
安全管理的长期实践证明,世界上大部分不幸都来自无知,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与培训不到位有关。各级工会组织要在学习型班组创建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安全理论知识培训。
当前,员工心理问题是企业安全工作存在隐患的重点区域。心理不健康,就会导致安全意识淡薄,生命观念淡漠,劳动纪律松弛,致使安全事故频发。各级工会组织应通过培训交流,有效提升员工心理资本,降低心理风险,以预防和减少恶性心理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一,各级工会要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指导,提高管理水平,注重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第二,各级工会结合身边尊重生命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开展宣传工作,大力推广先进经验,提高先进成果的借鉴程度和应用范围。第三,各级工会要通过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健全保障职工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方面的条款。第四,系统工会要组织建立工会劳动保护方面的危险源识别标准。第五,各级工会要积极评选发现一线班组中尊重生命安全生产的先进岗位标兵,通过选树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引领全系统的广大班组和职工。
没有一个好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安全工作的效果就没有有效的检验,对是否真正尊重员工生命就没有标准,因此要建立完善的工会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做到既注重过程考核,也注重结果考核,加强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岗位的职责考核。
企业的经营过程是有限的,安全生产的要求是无限的。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对于生命的珍惜和尊重是无限的。各级工会只有建立一套切实有效的尊重生命安全生产的体制和机制,才能最大程度地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维护包括职工的职业健康在内的所有合法权益。
An Analysis of Safety Management Benchmarking of China and Western Countries
Li Rougang
(Trade Union of COSCO LOGISTICS,Beijing 100016,China)
Production safety is an eternal theme.It is involved in each link in the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process.In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ng the long-effective mechanism of production safety in enterprises,trade unions should have a foothold at four basic functions,protect labor rights and interests so as to play an important role.
safety management;benchmarking;trade union in enterprise;production safety
X931
A
1673-2375(2011)04-0012-03
2011-04-15
李柔刚 (1974—),男,北京人,大学,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工会办公室主任兼组织民管部部长。
[责任编辑:简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