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善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的对策建议*

2011-08-15 00:48钮友宁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工会劳动职工

钮友宁

(江苏省总工会,江苏 南京 210003)

关于改善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的对策建议*

钮友宁

(江苏省总工会,江苏 南京 210003)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形成劳动关系立法和社会法制环境的统一,形成党政主导和工会参与的群众利益维护机制,加快我国劳动关系立法进程,营造职工依法维权的社会法制环境。各级政府在劳动管理与监察中发挥主导作用,可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的劳动争议调处制度,不断提高现代企业管理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工会组织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力度。

企业;劳动关系;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市场价格机制发挥着对人力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企业劳动关系逐步走向市场化契约化复杂化,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基本经济特征和普遍发展规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民社会民主权利意识,社会各阶层主体行为及利益诉求表达的多元化,劳动和资本在市场和企业内部博弈的常态化,劳动关系矛盾成为转型期社会矛盾激化的重要诱因,并与社会矛盾形成同频共振效应。面对挑战与机遇俱来的国内外新环境和新形势,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成为共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成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共同责任。各级工会要配合党委政府推进科学发展,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主线,充分认识劳动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导向作用,把发展经济、保障就业和改善民生作为第一要务,充分认识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和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紧迫感,把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和提高职工生活质量作为工作指南,充分认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重要职责,发挥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和化解劳资矛盾中的作用,为实现体面劳动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一、加快我国劳动保障立法和配套政策制定,为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企提供基础法源和法理支撑

要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社会经济和劳动关系的理论和政策研究,顺应社会民意基础和企业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学习和借鉴国外协调劳动关系的成功做法,在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各级人大政协要听取代表委员的提案和建议,加快社会经济和劳动保障制度立法,全面提高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的宪政原则及精神,形成相互匹配有效支撑的劳动保障政策和制度措施,全面提高对企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共同愿景,全面提高劳动保障政策的前瞻性和连续性;通过政策制度和文件措施的有效载体和管理措施,明确企业劳动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基本准则,有效规范制约劳务派遣及其他非正规就业,认真清理各种隐性就业者和逃避劳动监察的行为,依法严惩和杜绝强迫和奴役劳动等非人道行为,及时排查非法占有城镇“低保”资源等问题。健全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法规政策和制度措施,强化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常态化管理,建立完善各级行业协会和行业工会等中介组织,完善行业管理指导制度和道德自律机制的形成机制,定期协商企业劳资矛盾及其群体性事件的解决办法,形成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工资指导线和行业劳动定额管理制度,积极提倡以正规就业为主导的一元化劳动关系格局。要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国家保障和尊重基本人权的原则,加强各级人大对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审查程序,形成政府部门执法、人大监督执法和社会舆论监督的合力,在法律规定中明确违法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有效制裁各类企业劳动侵权和经济民事违法行为,对企业各种违法强迫劳动和恶意欠薪行为加大惩戒力度,追究违法企业法人的刑事责任和经济民事赔偿责任,建立企业劳动诚信“黑名单”和责任人市场禁入制度,以有效震慑不法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劳动失当行为。为此要求国有集体企业要坚决做全社会遵纪守法的表率,带头贯彻落实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措施,要把完善劳动用工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同时把各类企业贯彻执行劳动法规政策和劳动诚信制度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新闻舆论的评议和工会组织的群众监督。

二、优化行政管理制度和劳动监察执法程序,形成依法规制和守法经营互动的劳动法制环境

深究我国因劳动关系紧张导致社会矛盾凸显的形势,既有我国劳动立法和社会法制环境不完善等体制原因。也有企业管理素质和劳动者心理承受能力的综合因素,另外,劳动行政管理能力和劳动监察执法效率较低,也是造成社会矛盾和劳动关系动荡纷扰的重要原因。各级政府作为市场经济体制及其规则的构建者和监督者,依法调处、有效规范和合理引导企业的劳动关系,是促进我国劳动力市场健康规范有序运行的基础前提,也是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提高公信力的基本途径,同时是社会各界正确评价政府职能及其管理效率的标尺。因此,政府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对此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要优化和提升劳动行政管理制度和劳动监察执法行为

要根据我国社会管理体制和企业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加强行政管理制度创新和劳动保障政策的执行力,建立完善劳动力市场和企业劳动管理信息数据系统,重点加强对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履行率情况的检查,对于劳动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企业要把整改措施的进展动态报送政府和工会,政府职能部门和工会组织要落实定期回访稽查制度,保障企业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和完善劳动管理制度。各级工会要配合政府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工资集体协商,把建立完善新形势下企业职工的工资决定机制,形成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正常增长和及时支付制度,作为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基本素质和实质内容,把推动企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有效纳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纳入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经营管理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构建符合我国特色的企业社会责任认证和管理体系,改变政府管理不透明和企业管理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企业基础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始终把政府公共权力和企业管理权力放在阳光下监督运行,把社会参与度和职工满意率作为评价企业的关键指标,完善企业劳动者投诉举报和及时查究反馈制度,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制和首问负责制体系,建立各级政府集体劳动争议和职工群体性事件督办制度,积极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要把劳动关系矛盾纳入社会大调解机制中有序运行

鉴于我国劳动关系的市场化契约化复杂化多元化,各种市场主体的社会利益诉求及其表达的显性化,劳动关系矛盾与其他社会矛盾形成了同频共振效应,单靠政府某一职能部门管理协调恐怕难以化解。要认真学习和借鉴江苏南通等地区的有益经验和成熟做法,将企业劳动关系矛盾逐步纳入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运用政府劳动保障、司法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力量,借助各级政府与工会组织的联系会议制度,注重从源头上维护和发展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重要政策措施。要多方征求社会民意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保障改革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符合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要常态化管理和实体化,健全新形势下“三方驻会”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成为解决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的基础平台和工作抓手。各级工会要协助政府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制度,努力实现工作重心下沉和维权关口前移,把各级工会依法调解和人民法院及时审理相结合,不断增强企业工会依法调解劳动关系矛盾的能力,在劳动争议仲裁和人民法院审理中指导职工维权,努力用工会依法维权和有效服务的具体行动和作为,不断提高工会组织的科学管理绩效和社会影响力。

三要引入第三方参与的劳动关系矛盾仲裁和申诉机制

在我国现行的社会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制度下,要解决企业劳动关系矛盾需要体制内外的合力作用,必须以创新实践作为检验真理和提升绩效的唯一标准,勇于大胆突破传统的思维观念和工作路径依赖,完善宪法诉讼程序和社会第三方参与的劳动争议仲裁模式。前者帮助公民、企业和社团法人运用宪法原则和精神,积极维护自己的基本人权、社会民主权利和自由,使现行宪法条款成为公民权益和自由的保障书,成为所有社会成员和全体公民享受法律保障的政策宣言;后者是指通过修改相关劳动法律和制度政策的规定,在政府劳动争议仲裁之上设立社会劳动关系监督委员会,本委员会要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充分的代表性,它的职责履行和工作权限只对同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它审理和裁决案件的效率要高于同级政府劳动争议仲裁的效率,聘请劳动法律专家、社会知名人士和民事法律工作者,邀请行业协会、工会和新闻媒体的代表组成合议庭,专责审理对政府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重大劳动争议,必要时进行庭审的电子录像和电视直播过程,努力把经此审理的案件办成证据确凿和法律适用得当的铁案,办成参与劳动争议当事人信服和息诉的终审裁决,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国家司法制度和政府治理能力的信心。

三、不断提升企业管理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改善和有效规范企业劳动管理秩序和环境

在劳动关系形势严峻和任务艰巨的社会背景下,积极实施充分就业政策和公共财政政策,有效维护我国一元化劳动关系为主导的发展格局,从根本上维护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均衡和社会福利,不断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和核心竞争力。因此,要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社会法制原则的基础上,调整劳动保障政策和构建城乡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完善以正规就业为主导、非正规就业为补充的劳动用工制度,大力提升现代企业的管理素质和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努力保障和实现职工体面劳动和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一要加强企业公民的社会法制宣传和社会道德素质教育

各级政府要加强社会法制宣传和公民道德素质教育,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把企业守法经营和善待职工作为本质要求和内在动力。正确评价劳动和资本在企业生产要素分配中的作用,科学合理地设计企业的劳动工资薪酬和利润分配制度,不仅要提高企业职工的劳动工资收入水平,还包括改善企业劳动环境、推动技术进步,依法维护人的尊严、尊重职工的人格和主体地位。要积极参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实践活动,把保障和实现体面劳动作为和谐企业的标志性工程,有效纳入现代企业管理和劳动用工制度中,形成科学严谨的企业管理目标和具体制度措施,形成人文关怀的管理文化和工作绩效考核体系。要加强社会道德教育和新闻舆论宣传的力度,用科学发展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视角来思考企业的定位,从社会经济细胞和公共服务内化的角度来审视企业的价值,客观评价现代企业的经济社会属性和本质功能特征,科学认识资本和劳动在企业管理经营中的有效竞合关系,彻底扭转企业是资本附属物的落伍观念和错位心理。各级工会要配合政府部门加强行政管理和劳动监察,引导社会媒体合理关注职工生存状态和劳动关系矛盾,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情况,提高企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社会法源和制度基础。

二要加强企业的现代管理能力和劳动管理制度的科学性

企业是市场经济中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的经营责任主体,必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力,既要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适应市场变化的决策能力,又要有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对职工的凝聚力、感召力。各级政府要制定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社会管理目标,要把市场机制有效调节和政府宏观调控有机结合,帮助各类企业不断提高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和职业激励晋升制度,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营造企业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的社会法制环境;企业行政要努力用现代管理理念和科学决策模式,建立企业投入产出模型和经营管理绩效评价体系,主动加强经营者与职工、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沟通,切实履行尊重和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定义务,通过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与和谐企业创建等活动,不断优化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和职工工资薪酬制度,引导职工通过提高技能、提升素质和提供创造性劳动,在企业内部凝聚劳资合作薪酬共决共创发展的工作环境。

三要建设有凝聚力的企业文化和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各级工会要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行政方,努力把职工民主管理融入现代企业制度中,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以职工为本和守法经营的意识,把认真贯彻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社会责任承诺,与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和加强科学管理相结合,与企业加强对职工的思想引导、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有效缓解人际关系紧张和工作压力相结合,推动企业管理制度和职工文化元素“无缝”融合;要充分发挥健康向上企业文化的导向与驱动作用,在企业内部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既要保证企业利润的合理分配和职工工资的适度增长,激发职工爱岗敬业、共谋发展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又要帮助职工考虑企业经营风险和竞争压力的有效释放,保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发展弹性和管理的应变能力,更好地统筹兼顾企业与职工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各级工会要提高服务企业和职工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企业发生各种劳动争议矛盾和职工群体性事件时,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加强行政管理和劳动监察执法,帮助和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对职工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着力改善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条件和基本工作环境,督促企业合理制定规章制度并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尊重企业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社会民主权利;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业余文化体育等活动,不断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帮助企业大力加强劳动技能和职业培训的力度,着力提升企业职工的科学文化和劳动技能素质。

四、着力加强社会法制监督和工会群众监督,完善企业现代管理制度和职工的社会心理预期

在我国日益现代民主开放特征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矛盾和劳动力市场结构失衡是社会的基本常态,有效协调劳动关系和适时调整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也是一个长期艰巨和动态复杂的演进过程和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围绕促进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充分发挥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和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有效畅通职工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及维护渠道,建立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政府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依法调整劳动关系机制和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依法规范和引导企业的劳动管理制度和灵活用工行为,有效地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各种政策及落实问题。各级人大和政协要加强社会法制环境构造和监督工作,加强对政府劳动管理和劳动监察效率的督查指导,加强对企业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检查,形成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管理体制和制度环境。各级工会组织要有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工作责任感,积极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及其维护渠道,建立健全企业劳动关系矛盾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各类企业尤其非公企业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网络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兼职仲裁员和特邀调解员的重要作用,做到调防并重、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不断提高工会组织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的成功率。上级工会要探索完善和履行“上调一级”职能的办法,对企业工会难处理的劳动争议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要主动介入、积极沟通、有效处置,力争把劳动争议纠纷解决在当地企业或化解在萌芽状态。要主动与政府部门、人民法院加强沟通和业务配合,加强工会依法调解劳动争议和实现裁调、诉调对接工作,要配合政府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和企业问题的整改落实,帮助职工理性界定权利义务和积极实施依法维权,及时纠正企业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解的误区,形成政府劳动管理、社会舆论和工会代表职工的监督体系,团结和动员企业职工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和有效降低系统风险作出不懈努力。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公民共享和谐幸福之源。在后国际金融危机时代和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背景下,各地党政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着力解决各种民生问题,积极调整和不断完善我国现行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政策,健全完善城乡的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努力保障职工能够共享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成果;同时要把更多的组织资源和管理手段赋予工会组织,积极支持各级工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畅通职工的利益诉求表达及维护渠道,源头维护和发展企业各类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权的社会法制环境和工作舆论氛围,为新形势下推动工会工作的率先发展和转型升级,不断提供政策理论有力支撑和实践创新的精神动力。

Suggestions of Improving Labor Relations in Enterprises of China

Niu Youning
(The Jiangsu Provincial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Nanjing 210003,Jiangsu Province,China)

Labor relations are the most social relations in the transition period of China.In order to develop harmonious labor relations,we should form an unifying environment of labor relations legislation and social legal system,form a protection mechanism of employee interests which guided by the Party and the government and participated by trade unions.We should speed up the legislation process of labor relations and construct social legal environment of protecting labor rights and interests in China.

enterprises;labor relations;countermeasure

F249.26

A

1673-2375(2011)04-0005-04

2011-05-05

钮友宁(1965—),男,江苏南京人,研究生,江苏省总工会办公室秘书。

[责任编辑:曾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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