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德礼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杭州 310009)
道路交通安全专版
谈“十二五”开局之年浙江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
缪德礼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杭州 310009)
由于浙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交通管理工作不断呈现出新情况、新特点。要进一步深化五条常态严管措施,不断加强路面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基础性、源头性工作,不断增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发展后劲;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开创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从而为浙江省“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公安工作;交通管理;“十二五”;浙江省
近年来,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努力践行“两个最大”理念,紧紧围绕“控大”目标,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化“三项建设”,落实以禁“酒驾”工作为重点的五条常态严管措施,大力加强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切实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交通事故预防目标任务。但随着车辆的急剧增长以及交通流量的进一步增加,交通管理部门的压力愈来愈大,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诉求也愈来愈多。因此,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既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当前,尽管浙江省交通安全形势总体趋于相对平稳,缓解城市“两难”正在寻求积极的破解之策,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但受基础性、结构性、要素性等因素影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肩负的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一)影响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的因素仍然十分复杂。通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道路通行条件以及路面行车秩序得到不断改善,但由于受经济发展、社会转型以及人文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交通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从交通参与者的素质角度看,一些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十分淡薄,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仍大量存在。据统计,90%以上的事故成因是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个别驾驶人顶风酒后驾驶,说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顽固性。从车辆以及管理状况角度看,无牌无证摩托车仍大量存在,并且检验率较低;电动自行车事故突出,已经成为事故的主要增长点之一;常驻浙江省的外省籍货运车辆日常安全监管措施力度不够;一些农村地区还存在使用报废车辆的现象,安全隐患突出。根据“十二五”规划,行政村班车通达率要达到94.5%,城乡客运一体化要达到60%,因此,交通安全保障压力将骤增。从道路状况角度看,一些道路安全设施缺失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全省还有7000多公里乡镇公路特别是通村公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没有得到治理;一些新建公路、开发区道路的路况复杂,有的公路路口安全隐患突出;同时,根据“十二五”规划,全省高速公路将达到4200公里,普通国省道将达到9000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将超过10万公里,管理的触角将不断延伸。从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角度看,一些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尚未真正落实到位,有效的安全制度和措施还没有跟上,存在对驾驶人聘用把关不严、安全管理和教育欠缺以及客运车辆挂靠或变相挂靠经营现象;执法管理力量薄弱以及监管不力的现象在一些地区还不同程度存在。
(二)缓解城市“两难”面临极大的压力。目前,拥堵现象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蔓延,部分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城市已经从上下班拥堵,发展为不分时段拥堵。城市“两难”已成为最大的民生问题之一。“十二五”期间,我国城市发展将进入一个新阶段,今后城市交通将面临新的更大的机遇和挑战。一是城市化进程仍在快速发展中。浙江省城市化率达到59%,居各省区前列,但大多数城市的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路网结构与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协调。二是机动车保有量持续激增。截至2010年底,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120.5万辆,驾驶人达到1104.9万名,其中汽车增长量达到25.4%,汽车的保有量达到543.5万辆,约占全国汽车总量的1/ 16,2010年全省汽车绝对数增加达110.2万辆。“十二五”期间,随着收入增加,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将从生存型消费向享受型消费转变,群众购车愿望增强,购买力提高。按照现在的速度发展,浙江省每年将新增100万辆以上汽车,大部分地区将进入汽车社会,城市交通拥堵矛盾将进一步加剧。三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受城市发展理念的制约导致欠账较多。一些城市在发展过程中缺乏科学定位,城市功能配置和区域分布不合理,直接影响城市交通的科学发展。四是城市管理的主体力量建设还没有跟上快速发展的城市交通。交警队伍建设、警力配置、装备投入、科技应用等与城市发展不同步,管理理念、方式方法不适应,科学管理水平不高,传统方法仍占主流。
(三)执法管理部门的自身问题亟待解决。面对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和繁重的交通管理任务,一些交通管理部门在思想理念、警务机制、工作方法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一些基础性、机制性问题仍有待破解。一是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一些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在当好政府参谋方面有待强化、联动机制建设形同虚设、社会力量动员不够,仍然停留在依靠自身力量单打独斗的阶段,甚至存在“靠天吃饭”的思想。二是基层基础工作需要进一步夯实。一些地区对辖区内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特别是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重点违法行为管控不力,有的地方对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力度不大,等到坐大变复杂再去治理已成顽症或社会问题。事故预警、预测、预防能力不强,专题研究少,等出了重大事故才找隐患查教训。路面见警率仍然偏低,大量靠协警充实路面,失管失控现象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城市比较突出。三是警务模式需要进一步改进。一些地方满足于沿袭习惯做法,缺乏创新动力和激情,在警务模式、管理手段等方面没有好的招数。有的还是注重整治“大动作”,管理“运动式”,常态化管理机制没有真正建立。有的对工作的轻重缓急没有处理好,源头监管与路面动态管理、现场执法与非现场处罚、路面查控与宣传教育等失衡。四是履职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基层民警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还不强。一些地区逃逸事故侦破率较低。执法执勤人员的自身安全意识和防范措施有待加强。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11年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只有紧紧围绕“控大”目标,扎实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切实保障道路交通秩序的有序、安全、畅通,不断提升执法管理能力和水平,才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迎接建党90周年和“十二五”规划顺利开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进一步深化五条常态严管措施,不断加强路面的常态化管理。实施五条常态严管措施以来,无论是执法形象还是路面行车秩序都出现了积极的变化,必须认真总结并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在实践中进一步予以固化、深化。要继续坚持“从严从严再从严”的方针不动摇,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努力形成高压态势、常态机制。
一是深化禁“酒驾”严管措施。禁“酒驾”行动的开展,实现了交通秩序管理从被动转为主动,从整治转为常态,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也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为了深化禁“酒驾”工作,经浙江省公安厅党委研究并出台了《全省公安机关深化禁“酒驾”五条严管措施》,省厅交管局将继续通过实行网上发布查处数、表扬和奖励工作突出的单位以及制定相关工作规范等措施,保证禁“酒驾”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禁“酒驾”小分队,一般情况下,民警不少于3人,对开发区等警力偏少的大队可以配2名民警;对因酒后驾驶记分的必须严格按公安部规定接受教育并减分,不得降低标准。要着力解决禁“酒驾”工作中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督导、指导力度,整体推动禁“酒驾”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要以禁“酒驾”行动为抓手,切实提高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比例,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对有5次以上违法记录机动车的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地挤压交通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
二是加大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的管控力度。按照“警务跟着安全走”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促进警力向农村地区的延伸。农村地区也要突出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要继续加大对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要积极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站和公安驻农机警务联络室的作用,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性、源头性工作,不断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基础。继续大力开展公路示范路段创建活动。同时,在城镇要扎实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努力改善行车秩序,切实提高通行能力。
三是充分发挥省市际智能卡点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中的作用。要科学布局,加大智能卡点的建设力度、密度。对已建成卡点的地区要科学安排勤务,加大对重点违法行为、重点车辆的查处。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交通“堵点”、秩序“乱点”和事故“黑点”的治理力度,不断净化交通安全环境。要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区域警务合作,加强在执勤执法、联勤联动、信息共享、应急处置以及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等方面的合作。要全力做好建党9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和全国第八届残运会等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基础性、源头性工作,不断增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发展后劲。要认真编制“十二五”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和公安交通科技规划,谋划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更关键的是要做到经常性工作经常抓。
一是始终抓住车驾管工作不放松。继续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驾驶人学习培训工作,突出守法驾驶、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意识养成。对申请增加大型客车驾驶证的,要从严要求,从严把关。加强对申领、考试、发证各个环节的监督,实现非正常业务办理的实时报警提示,进一步规范服务管理工作。严把机动车登记和检验关,严格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从源头上杜绝报废车、拼装车上路。
二是始终抓住宣传教育工作不放松。进一步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围绕“四个六”活动,以禁“酒驾”宣传为突破口,最大限度地延伸、拓展宣传渠道和宣传面,积极探索公益广告免费刊播机制。省厅交管局与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联手开辟“天天禁‘酒驾’专栏”,市、县两级也要在电视台黄金时段开辟“天天禁酒驾”专栏。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优秀驾驶人”评选活动,营造争当守法、安全、文明驾驶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做好国家科技行动计划关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三是始终抓住危险路段治理和运输企业监管不放松。2011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将完善临水临崖公路安保设施纳入为民办十件实事内容,要积极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推动各级政府加快对7000多公里农村道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治理进程,并制定三年治理规划,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任务完成。今年将继续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联合公布省级100处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将原来的“双百”合为“一百”,并继续采取重点督导的形式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治理力度,努力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绍兴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日常监管,扎实开展“安全运输企业”评选活动,继续公布重点运输企业名单,进一步督促重点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是要始终抓住科技强警不放松。2011年的科技建设着力点应放在应用支撑实战能力上,全面引领新型警务,不断推进管理服务的全面创新。要以建立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为契机,整合现有的车驾管、违法、事故、交警队、危化品运输等六大业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水平,加强信息安全管理。要借助综合应用平台,逐步推广智能交通、车辆轨迹、移动警务、电子地图等应用技术,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路面执法、公路管控等方面的管理能力。按照建设集信息采集、处理、控制、指挥于一体的智能交通管理体系的要求,抓好支队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指挥中心及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大队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建设。要在大中城市积极推行城区中队数字勤务室建设,进一步探索城市交通勤务管理模式。要继续抓好执法服务短信告知工作,2011年内争取达到90%的覆盖率。全力抓好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动计划在浙江省的示范应用建设,同时,结合该项目的实施,科学布局省市县三级智能卡点,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道路监控一体化实战平台,形成全省道路监控智能化防控网络,以满足实战和大公安多警种的共享应用需求。
(三)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不断开创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交通管理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联度最紧密,也最能反映社会发展变化。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机制,整合管理资源,改进管理方式,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同步,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产业结构转型给社会管理带来的新变化、新课题,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要争城市规划、交通规划和城市交通政策的话语权,特别要注重停车场(库)的建设和优先发展公交政策的落实,“十二五”期间,城市公交分担率要达到20%。要全力增强城市交通管理的科技投入,提高智能交通的份额。要切实提高城市交通流组织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城市交通秩序的整治。要加强指导力度,特别是各支队要加强对县大队的指导,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培训学习。
二是提高驾驶人考试工作管理水平。驾驶人考试工作是交通管理最基础、最重要的源头管理工作,既要公平、公正,又要严把考试关。在杭州、宁波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驾驶人考试工作全程实时监控、智能评判,年内力推对申请小型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科目三考试实行智能化评判。对科目二还未实施视频监控的必须在上半年前完成。要拓宽各种渠道,采取更有效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加快网络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程。通过公安交通信息社会化服务平台,进行公共服务平台应用上的拓展,实现跨部门、多层次的信息资源共享。全省实现小型汽车号牌自主选号、交通违法查询、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等业务在互联网上办理和查询;在华数电视上实现全省交通违法行为查询和科目一模拟考试。要进一步完善网上车管服务平台,实现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预约驾驶人考试、信息变更备案等业务办理。
四是加强联动机制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浙江省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断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区)”创建工作,继续抓好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建设和“平安畅通乡镇”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村(居)、学校、企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重点交通违法挂钩,并积极跟进相关配套工作。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司法调解工作,争取所有县、市(区)大队全部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会同人民银行杭州分行等部门研究制定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纳入征信系统有关规定,切实提高驾驶人遵纪守法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全力推进救助基金的实施工作,并制定公安机关实施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源头管理,并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运用多种技术和手段,尤其要加强与技侦、刑侦等部门的协作,努力提高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率。
(四)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全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定要充分认清当前执法环境的大背景、大气候,深刻认识规范执法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全要素推进的要求,坚持以硬件倒逼软件,以问题牵引破题,以标准促进规范,以规范严管队伍,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队伍管理水平。
一是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交警用房功能区改造要求,保质保量推进改造工作,确保2011年上半年完成全部改造任务。要在完成功能区改造这一硬件建设的同时,重点抓好软件建设。要围绕路面执法、事故处理、办牌办证等重点环节,进一步排查执法突出问题,并完善制度,特别要进一步规范事故处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随意性。要积极推进勤务制度改革,推动警力投向路面、街面。要不断加强民警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的教育培训,继续推进民警执法资格等级化管理,确保2011年底前取得初级岗位执法资格民警达到100%。继续组织开展评选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组织全省交警开展秩序、事故、车管业务技能比武。要推广宁波在车管所各窗口岗位建立内部视频监控系统的做法,进一步规范服务管理工作。要不断强化执法审核、评议、监督,建立健全民警执法奖惩制度。进一步完善群众信访投诉案件的核查制度,既要保护群众正当合法利益,又要坚决维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是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上半年以市县公安机关为重点组织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交警部门的执法办案数约占整个公安机关办案总数的95%以上,因此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所占比重很大。要充分利用开门评警有利契机,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组织民警主动走进群众、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农村,创新方式,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特别要认真开展信访积案排查工作,综合运用各种办法,及时化解,以实际行动凝聚民心。要结合近年来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工作实效。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实战单位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中队建设,开展交警中队警力、营房、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基础调研。继续开展市、县两级车管所等级评定工作。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和规定,制定公路巡逻民警中队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和标准,并开展评定工作。进一步抓好事故处理岗位的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省财政的支持,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根据部局有关要求,修订全省交警系统装备配备标准。
四是加强公正廉洁警队建设。开展廉洁从警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风险意识,提高廉洁从警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提出的“四个凡是”规定,继续突出驾驶人考试、车辆检验、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管,落实省厅交管局关于切实规范查处超载等重点执法管理环节工作“八条规定”,全力抓好全省交警系统廉洁执法工作。加强与省纠风办相关工作的配合,预防公路“三乱”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执法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查处,并把握好舆论导向,防止发生重大涉警舆情危机。要千方百计加大从优待警力度,严格落实民警上路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措施,坚决杜绝执勤人员重大伤亡事件。
D631.5
A
1674-3040(2011)02-0089-05
主持人:陈秀禾,田禾
2011-03-07
缪德礼,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本刊编委。
(责任编辑潘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