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问题探析
——以昆明医学院为例

2011-08-15 00:44杨军伟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助学金医学院贫困生

陈 芳 杨军伟 姚 俊

(昆明医学院 基础医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云南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问题探析
——以昆明医学院为例

陈 芳 杨军伟 姚 俊

(昆明医学院 基础医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从昆明医学院贫困生“助困”工作的现状看,目前云南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面临许多的困难和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完善云南高校贫困生资助帮扶体系,做好贫困生“助困”工作,提升高校助困管理工作的水平,促进高校贫困生的成长成才。

云南高校;助困;现状;存在的问题;新思路

随着我国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贫困大学生比例也在不断上升,高校贫困生问题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据云南省教育厅统计,2010-2011学年,云南省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441327人,其中贫困生171371人,占学生总人数的38.83%。近几年,因国家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的重视,越来越多的贫困大学生通过各种资助政策走进校园,然而,“能上学”只是第一步,如何帮助这些贫困大学生顺利的融入校园,完成学业,并为以后的就业打下基础,同样应该引起国家、社会、学校相关部门的重视。笔者从昆明医学院贫困生“助困”工作的现状出发,探讨云南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的新思路。

一、昆明医学院贫困生“助困”工作的现状

云南省地处我国西南边疆,其中山区、半山区占全省面积的94%,是欠发达地区。从昆明医学院最近几年的招生情况看,农村生源学生占招生总数的70%左右,其中很大一部分学生是由于家中有人生病、家庭经济困难及学医相对好就业、未来收入有保障等原因报考医学院,从而使得昆明医学院学生贫困比例明显高于全省高校平均水平,贫困生“助困”工作任务更为艰巨。2005-2006学年,昆明医学院在校学生6751人,其中贫困生1754人,占学生总人数的25.9%;2006-2007学年,在校学生6165人,贫困生1789人,占学生总人数的29.1%;2007-2008学年在校学生5881人,贫困生1914人,占学生总人数的32.55%;2008-2009学年在校学生4196人,贫困生1639人,占学生总人数的39.1%;2009-2010学年,在校学生5842人,贫困生2336人,占学生总人数的39.99%。

多年来,昆明医学院高度重视贫困生“助困”工作,在做好常规助困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以“助困育人”项目的形式进行精神扶贫,完善了助困工作体系。第一,采取“奖、助、贷、补、勤、减”等方式助困。一是奖。即奖学金,包括国家、云南省、校级和社会资助四类,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伍达观奖学金、林城湖纪念奖学金等。二是助。即助学金,过去国家、省政府均设有助学金,现在还保留国家助学金,目前助学金来源主要是社会各界包括企业和学校共同为学习成绩优异但家庭贫困的学生设立的,如世界宣明会云南高校助学金、伍达观助学金、香港赵氏廷芳助学金、李一飞助学金、西部工程助学金、云南省青少年基金会助学金、九州医院助学金、科伦药业助学金、格兰仕助学金等。三是贷。即由学生个人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向个人和集体借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等。四是补。即进行补助,如政府和学校发放的贫困生补助、物价上涨补贴、爱心企业及社会人士捐赠的补助,如刘藩教材补助及人民卫生出版社教材补助等,临时困难补助包括大病补助、直系亲属去世补助、临时生活补贴等。五是勤。即勤工助学,通过设立一定数量的校级、院级固定岗位及临时岗位,支持学生参与助教、助研、助管、导医等服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六是减。是为部分家庭特别贫困、交不起学费的学生减免部份或全部学费。为防止学生因突发个人重大疾病、家庭变故和自然灾害导致暂时资金周转困难,昆明医学院还设立了大学生应急救助周转基金,及时给予贫困生周转垫支。第二,在做好物质帮扶的同时,经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同意后还设立了校级 “助学育人创业就业培训项目”基金,从精神层面帮扶贫困生。同时,助困的主要形式也由单纯的直接困难补助逐步转变为以勤代补、以奖代补,扩大了勤工助学的范围,把助困工作作为育人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抓紧抓好。此外,更加注重对贫困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和支持。第三,建立了完善的经费管理工作机制。建章立制,制定助困工作有关规定和考核办法。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下拨助困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除严格审核校院两级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外,将临时性勤工助学的审核下放到二级学院。每月上报助困经费发放月报表,每学期上报一次学期报表,每年均召开全校性的助困工作会,总结助困工作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目前云南省高校“助困”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国家、省级政府更加重视从财政上加大对贫困生的财政经费下拨转移支付力度,省教育厅、各高校经过多方努力和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高校“助困”经费总额逐年增加,为“助困”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但是,就目前来说,高校助困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以昆明医学院为例。

1、认识有待提高。一是部分教育工作者和少数行政部门对学校“助困”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助困”仅局限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助困”工作也仅是学生工作部门的事情,没有把“助困”工作拓展,即解决学生现实所面临的经济困难、学习压力、生活困难、心理问题及人际交往困难等多方面联系起来,做到全方位育人。二是部分贫困生和学生家长对学校“助困”工作的了解和认识也不足。尽管学校对国家、政府以及学校的各种资助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并在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将资助宣传手册和学校的资助政策、生源地信用贷款等材料一同寄送,但部分家长和学生还是未认真学习了解,学生只有在生活和学习遇到困难的紧要关头才想到向学校求助,但部分申请学生却因缺乏相关证明和学业成绩不达标而很难得到救助。

2、贫困生“助困”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强化。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是一项长期、全面、系统的工作,需要一支专职、长期稳定的工作队伍。目前,一是我校贫困生“助困”工作人员主要是从事学生工作的一线专职辅导员,由于学校本身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都还存在问题,“助困”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自然较为突出。二是在具体的贫困生“助困”工作中,还需要及时对一些学生开展心理辅导,但心理学相关专业或进行过心理咨询系统培训的教师缺乏。三是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少,创新“助困”方式、拓宽“助困”渠道不够,再加上部分教师因工作得不到及时有效认可而懈怠甚至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影响了队伍的稳定。

3、经费紧张。“助困”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财政、省财政下拨及按高校学费总收入的10%提取作为助困经费。但近几年来,随着学校扩招和贫困生人数的逐年增加,加之物价上涨,助困经费总额的增长慢于必须提高补助标准才能有效助困的现实,“助困”经费越来越紧张,导致补助能力减弱,补助面有所降低。

4、贫困生的困难程度难以界定。除提供正常的各种证明资料外,在界定贫困生过程中曾经以是否使用手机作为标志之一,但随着手机的普及和价格的降低,相当一部分贫困生也拥有了手机,后来,又以是否拥有电脑作为贫困生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甚至还以查询学生“一卡通”消费状况来作为判断的依据之一,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些界定标准都是不科学的。学生要申请贫困生认定,必须向学校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贫困证明,但在具体执行中存在随意给学生开证明的现象,不管贫困以否、均出具贫困证明,而部分真正贫困的学生又因为各种原因,开不到贫困证明,进入学校后,学校助困工作小组无法准确识别,学生之间互相又不熟悉情况,导致贫困生认定有时会出现偏差,这就影响到了“助困”工作的落实。

5、借贷困难。自2009年国家出台生源地贷款政策后,一方面降低了学校担保学生在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另一方面又方便了学生借款及还款,使很多贫困生如愿以偿地走进了大学校门。但是,我省部分地方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在统筹办理学生信用贷款时有名额和贷款总量限制,导致后到办理贷款业务学生无法贷款。当然,也有少量学生对国家政策和贷款流程不清楚,主动咨询了解意识弱,错过了当地教育局办理贷款的时限,以致入学欠费。

6、心理疏导及帮扶不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大学生物质生活条件的日益丰富,学生之间的贫富差距也逐年增大。贫困生不仅面临生活压力,还面临因贫困引发的心理、学习和人际交往障碍等问题。一些贫困生有自卑、敏感、嫉妒、孤僻、抑郁等各种心理问题,有的甚至刻意逃避,沉迷于网络;有的自闭,不与同学、老师交流。在“助困”工作中,相当一部分教师不具备心理咨询方面的专业知识,对贫困生的心理帮扶不够及时或不到位,加上极少数学生因自卑、自闭,不能有效与老师沟通交流,错过了心理干预的良好时机,导致贫困生因躁狂、抑郁、焦虑等严重心理问题无法正常学习而入院治疗、休学,甚至退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做好云南省高校“助困”工作的新思路

1、国家、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更加重视高校贫困生的“助困”工作。要在政策、经费、队伍建设、工作统筹和工作研究上继续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从社会舆论、政策、税收等方面积极引导支持个人和企业投身高校“助困”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畅通“助困”工作渠道。高校贫困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不仅需要物质上的关心、心灵上的抚慰,还需要精神上的激励。因此,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确保“助困”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建立“助困”工作专门机构,负责“助困”资金的申请、管理、审批和发放。二是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测评体系,使“助困”资金的发放与学生的学业、品行挂钩,起到表彰先进、鼓励后进、以先进带动后进、共同进步的目的。三是建立校级、院级及班级信息专员制度,通过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贫困生的动态,使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救助。四是建立困难学生档案。五是完善“助困”评审和公示制度。通过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生自评、班级评议、年级审核评议、学院复审、学校审查,并进行逐级公示的方式,全方位提升贫困生认定及考核的公信力。

3、加大“助困”工作的宣传力度,体现人文关怀。学校和学院要更新观念,全面认识“助困”工作对校园稳定、贫困生身心健康的重要性,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校园网、信息专栏、广播、学生社团和印制宣传手册等,宣传国家、省教育厅和学校等各级有关“助困”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最新动向,及时把信息传递给学生和家长,使他们在困难中看到希望。同时,在寒暑假来临时,学校还可以向学生及家长发放“助困”宣传资料,使学生和家长知晓“助困”资金的获取渠道、申请方式和偿还办法,有效缓解家庭压力,体现学校对贫困生及家庭的人文关怀。另外,学校“助困”工作专门机构还应接受贫困生的长期咨询和答疑。

4、加强“助困”工作队伍建设。“助困”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一批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心细致、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工作人员。从事“助困”工作的专兼职教师,一定要本着关爱学生、服务学生的良好愿望,为困难学生争取各方面的条件和资金的支持。同时,“助困”工作主体还要积极深入困难学生中,了解学生及家庭的贫困状况、“助困”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并对贫困生的思想和心理问题及时进行疏导。

5、完善贫困生甄别工作。当前,在贫困生数量不断增加,资助力量又有限的情况下,高校要使奖、助、贷、补、勤、减等具体“助困”措施落到实处,使有限的资源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甄别工作就尤其必要。除了严格执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外,还需将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贫困证明以及学生的日常生活评价结合起来;对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同学,除审查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外,还可以审查学生在校消费的状况,组织好班级、年级、学院、学校层面的评议认定并逐级公示。

6、积极争取社会资金的支持。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国家财政能力有限,用于高校“助困”的经费尚无法满足奖优助贫的现实需要,这在客观上就要求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高校奖助学事业。学校、学院两级可根据专业服务于社会的情况,与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加强联系,筹集“助困”资金;鼓励学者、企业家、慈善家、基金会爱心捐赠。当然,在必要的情况下,学校也要积极倡导广大师生带头,对困难学生捐赠一份爱心。

7、努力增设勤工助学岗位。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为此,要在高校内广泛增设勤工助学岗位,让贫困学生全面介入学校助教、助管、助研、助服工作是提升贫困生素质,强化贫困生技能,锻炼贫困生的能力,重新帮助他们找回自信的重要手段和最佳途径,也可以保障贫困生的基本生活;学校“助困”专门机构和学生社团通过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为贫困生校外勤工助学提供信息和资源支持,创造社会工作岗位。

D913.7

A

1671-2994(2011)04-0138-03

2011-04-26

陈 芳(1982- ),女,云南宣威人,昆明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助理实验师。研究方向:学生德育教育。

杨军伟(1972- ),男,云南江川人,昆明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党委书记、讲师。研究方向:党的建设与学生教育管理。

姚 俊(1971- ),男,云南昆明人,昆明医学院学生处助贷科科长、馆员。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

责任编辑:许如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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