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加
(福建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论公民网络政治动员及有序引导
王有加
(福建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网络政治动员是公民参与政治的一种行为,它受政治需求、网络公共领域、网络政治权力结构、网络民意代表、网络舆情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但是,网络政治动员不会按照既定的动员模式运转。要使公民网络政治动员步入常态的轨道,解决之道在网络之外,即要把网络政治动员纳入政府的施政过程,将网络政治动员纳入法治和文化的运行轨道,强化网络舆情监控,提高公民的政治教育水平。
网络政治动员;影响要素;归因分析;引导思路
网络政治动员是网络政治的一个方面,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政治局势下,动员主体为实现特定的目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平台在网络虚拟空间有意图地传播针对性的信息,诱发意见倾向,获得人们的支持和认同,号召和鼓励网民在现实社会进行政治行动,从而扩大自身政治资源和政治行动能力的行为和过程。”①网络政治动员是公民通过网络对国家政治生活进行参与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既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消极的,但是,作为特定时期存在的政治现象,网络政治动员所显示出来的政治力量是任何政治主体都不容忽视的,也是学界需深入探讨的。
1、政治需求。网络政治动员源于公民现实的政治需求,随着社会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涉及到公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会越来越多,但在现实政治生活中,由于政治动员的渠道不够畅通、动员不够充分,公民切身利益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保护。因此,就迫切需要有一种能够有效实现公民切身利益的渠道,而网络的出现和普及,为满足公民的政治诉求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手段,特别是公民通过网络能够反映一些社会问题,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时,就更放大了公民的网络政治诉求,网络政治动员应需而生。
2、网络公共领域。网络政治动员作为一种组织的方式,离不开一定的场所。网络政治动员依靠于网络中形成的公共领域,在这种公共领域相对集中了民意的诉求,并形成了相对统一的政治观点。在网络公共领域中,网民认同某一观点并使之强化,而被强化的观点当在虚拟的公共领域发生冲突时,就会引发虚拟与现实的矛盾,特别是在虚拟的公共领域的观点和理念与传统的政治观点产生矛盾时,很容易诱发网络政治动员实体性力量的爆发。
3、网络权力结构。随着中国政治经济改革的深入,特别是网络政治力量的勃兴,中国现有政治领域的权力影响面正逐步窄化,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权力正在逐步增长。而网络政治动员的出现,传统的政治结构逐渐被改变,并且改变后的结构不再是规整的、线性的,而是网状的、多维的。在网络政治中,各种问题随着社会的分化和阶层利益的多元化已经不再是传统政治的纲举目张,而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此外,网络也塑造了一批批的压力集团,塑造了新的权力模式,逐步消解了公权力的垄断,使得通过网络进行政治动员的合法性得到了确认,并有了一定的合理与合法的政治基础。
4、网络民意代表。网络政治动员离不开热衷通过网络来参与到能够影响其利益实现的公民,特别是随着信息化社会的逐步实现,公民使用网络已经是常态。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网民的迅速成长,中国已经不缺乏能够在网络中发表政治见解,关注政府的政治行为是否合理合法的网民,也不缺乏能够通过网络进行反腐败的正义人士,这些人逐步构成了特殊的网络阶层,并有了网络民意代表。网络民意代表在热议的网络事件中所体现的建设性作用已经引起了重视,因为他们能够在网络政治动员中给予理性和人文的审视,可以弱化网民的感性认识。
5、网络舆情。网络舆情是一种新型的民众政治思想意识的表现形式,其本质在于民众的社会政治态度对具体的社会事项的反应。网络舆情对公民的网络政治动员具有导向作用,并在网络的实践中体现着强大的影响力、渗透力和独特的互动性、流动性。网络舆情的这些特性,使得网络舆论的主动权不再是公权力的一方,能够充分利用网络的那些阶层和群体已经逐渐享有网络舆论的主导权。如果要使网络政治动员趋向有序,就需要给予积极引导。
从现实看,网络政治动员一开始不会纳入有序运行的政治轨道中,如果不认真对待与分析它显示的消极面,一旦因网络政治动员而导致现实政治生活中的政治事件再去进行危机干预时,那种破坏力已经难以用现行的政治手段去修复,因此,对其负面影响进行及时的归因分析是必要的。
1、网络的群体极化效应。在网络中,公民借助网络的力量产生了“虚拟串联”。这时,过多的网络争论只会加深人们对某一问题的看法,人们听到的只是自己的回音;也只会巩固人们固有的偏见,破坏社会的互信,割裂社会的共识,从而危害社会的稳定。特别是“网络串联”之后,通过观点相近的“网络链接”,就越发巩固自己原先的看法,越来越多的人有了共同的情绪体验,各网络政治群体只链接与自己的价值取向、观点、意见等相一致的网站或者网页、论坛等,这样就容易导致群体视野的狭隘或者强化本身的信念、态度等,从而导致“群体极化”效应的产生。
2、网络的无政府状态。由于互联网没有一个支点可以变为中心,因此,在互联网上没有终极的管理者,网络上信息的传递和交流完全是自由的,并在相当程度上不受政府控制,因此,任何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行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什么时候做就什么时候做,公民处于自由的领域中。有一个著名的黑客宣称:“进入电脑的权利应该是不受限制的,一切信息都应该是免费的。”言外之意就是一切控制都是错误的,这不可避免导致无政府主义的产生。特别是网络削弱了传统的意识形态的垄断地位,带来了多元的海量的政治消息,这使政府面临着信息无法控制的尴尬。正如埃瑟·戴森所指出的:“数字化世界是一片崭新的疆土,可以生产出难以形容的生产能量,但它也可能成为恐怖主义者和江湖巨骗的工具,或是弥天大谎和恶意中伤的大本营。”②
3、网络政治谣言的冲击。网络扩大了公民个人的话语权,同时也使政治谣言的发布有了可乘之机。发布政治谣言者出于不同的目的,对政府、政府官员或者政府的政策进行诽谤、中伤、诋毁。如果公民不能清醒地认清情况,就非常容易受到误导,甚至出现极端行为,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正常的政治生活,近而影响到国家的政治稳定。这种情况下,需要政府能够及时了解政治信息,尤其是及时告诫和提醒公众,不断提高公民判断是非的能力,并对不利于公众有序网络政治动员的行为适时的给予“屏蔽”。
4、网络民意混同。公民各自的民意都能展现在网络中,但是,能够真正引起大众关注的并不多。要引起大众的关注,要么把微弱的声音放大,要么把喧嚣的网络舆论进一步澄清。但不同的群体基于各自的团体利益有各自的政策需求,这时,就会出现谁有力量去影响网络,谁就有机会把利益无限地放大,进而成功地解决本群体的利益需求。有些群体即使是利益受到严重威胁,亟需得到修复,但限于自己有限的政治话语权,需要政府解决的问题得不到有效的处理。虽说沉默的民意刚开始是平静的,但这不代表民意总是温和的,不会是过激的,长此以往,民众会心存怨恨,民意被混同,得不到伸张,小事就会燎原成“群体性突发事件”。
5、网络技术的滥用。一方面,网络上的个体,尤其是网络黑客,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篡改网络数据、扭曲事情真相,从而影响社会情绪,操纵民意,进行“政治欺骗”,另一方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了追求政绩或者迎合长官的意志,尤其是当政府官员受利益的驱动,没有做到政务公开透明,而是选择有限政务公开或扭曲政务公开,通过滥用网络技术伪造出一个以假乱真的信息环境来欺骗民众。这种经过有意扭曲或选择后的政务公开会误导民众的政治动员,而要把真实和虚假的东西区分开来,将是对网络公民的巨大挑战,面对自由涂鸦的互联网络,公民的网络政治动员往往无从着手,将逐渐生成政治冷淡,那么,伴随着公民政治冷淡的必将是网络社会公信力的丧失。
网络政治动员确实对中国现实的政治秩序产生了积极与消极的双重影响,这就要求中国在推进政治民主化的进程中,必须依照一定的程序把网络政治动员纳入国家政治生活的正常轨道,将网络政治动员长期游离于政治体系之外的趋势逐步扭转过来,并使之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
1、将网络政治动员纳入政府的施政过程。网络政治动员是公民影响自身政治需求实现的手段,充分了解公民的政治需求是开展好网络政治动员的要求。一是认真区别对待不同层面、不同类别的公民政治需求。鼓励公民参与积极的政治动员,引导其为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服务;正确对待公民网络的情绪表达,通过政府与公民的良性互动,引导其往有序化方向发展;严格控制不法的网络政治表达,以及时准确的信息呈现,提升公民对真相的了解程度,从而化解政治表达由不合理到网络政治谣言乃至公民群体极化效应的方向发展。二是畅通网络民主政治表达的政治渠道。建设好政府的各级网站,让公民可以通过网络与政府进行沟通,同时,让公民通过政府的网站掌握真实可靠的信息,满足民众参政议政的需要。在保护网民政治动员热情的同时,努力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公共秩序,促进网络民主政治健康有序发展。③三是及时帮助民众解决现实利益问题。如果很多问题在实现社会中得不到有效解决,民众就会借助虚拟社会进行表达,寻求力量来帮助解决。所以,把现实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解决好,是化解网络社会动员中消极行动力量的根本途径。
2、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建设。一是要构建好由网络舆情站、舆情监测点、舆情信息员三个层次的舆情监测网络,通过监控及时发现和掌握网络社会动员中各种可能形成消极行动力量的言论和情绪,及时掌握各种消极行动力量的信息源。二是要建立即时动态的舆情跟踪机制和处理机制,通过对网络信息的动态跟踪与分析,发现各种舆情隐患,并及时反馈给决策系统和防卫系统。三是建立必要的网络舆情评估机制。通过评估,将网络政治动员的舆情处理逐步纳入科学的轨道,对中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给予更加健康有序的指导。四是完善网络政治动员的应急联动机制,通过监测、预警、应对,整合必要的行政资源,施以必要的行政力量支持,通过力量的整合,形成配合密切,步调趋于统一的工作流程,把网络政治动员可能产生的危机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中。
3、用法制与文化规约网络政治动员。网络政治动员不是孤立存在的政治现象,它的健康发展仍然需要两个基础性条件作为支撑:一是法制,二是文化。法制是从刚性的层面来解决网络政治动员的规范性及有序性的问题。西方国家在网络政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为我国推动网络政治建设提供了有益的经验。目前西方各国的做法是:一方面阻止和过滤某些信息,另一方面促进某些信息的流动和扩散。网络法治建设首先应完善相关网络立法,扩大侵权责任法与刑法的调整范围。④因此,根据我国日益壮大的网民队伍实际,及时加强和完善网络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把公民的网络政治行为纳入法制的轨道。此外,完善网络政治文化。网络政治文化从精神层面规约公民的网络政治行为。通过网络政治文化建设,可以提升公民的网络政治素质、政治鉴别力和网络政治动员的水平。
4、提升公民的政治教育水平。公民网络政治动员水平需要有良好的公民素质,公民素质与网络制度建设的水平是相辅相成的,“纵使有最好的民主制度,若没有公民良好的政治素质,民主政治也会流于形式。公民的素质是多方面的,其中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就是以民主政治为核心的政治文化和政治认同,公民形成民主的政治认同和政治文化的主要途径是政治社会化过程,通俗说就是政治教育。”⑤到目前为止,教育是提升提升公民意识和公民能力的最好办法。特别是在网络社会中,信息就应为每位公民而非仅仅为一部分高层人士所利用,网络信息如果无法向大众开放,就会失去其应有的价值。公民若想在信息高速公路上行驶,就得让公民有在信息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能力,那么,就需要让公民有接受政治教育的机会。“教育是社会中最伟大的,令一切归于平等的力量。教育的任何提高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平等的实现。”⑥要实现平等,就要准确把握教育的发展方向,即发展教育不仅是为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而更为重要的是为了培育合格的公民,让公民通过网络政治动员来促进社会的进步。
注释:
①娄成武、刘力锐:《论网络政治动员:一种非对称态势》,《新华文摘》,2010年第15期。
②郭小安:《网络政治动员:政治动员冲突的催化剂还是缓冲带》,《党政论坛》,2008 年第 4 期。
③④李不难:《化解网络社会动员中消极行动力量的思考》,《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
⑤俞可平:《共和国是什么》,《百姓月刊》,2001年第10期。
⑥比尔·盖茨著:《未来之路》,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20页。
D089
A
1671-2994(2011)02-0166-03
2011-02-08
王有加(1982- ),男,福建龙海人,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助教、法学硕士。研究方向:政治学与国际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