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政府县长 汤传信
安徽省长丰县地处江淮之间,1965年建县,命名时取“长治久安、人寿年丰”之义。长丰县现辖15个乡镇、1个省级开发区,总面积1922 km2,总人口80.6万人,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全国草莓设施栽培第一大县。201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0亿元,较2005年翻两番;财政收入13.88亿元,是2005年的5.6倍,成为安徽省科学发展先进县。
长丰县是全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安徽省治淮骨干工程建设先进集体。长期以来,长丰县坚持把水利建设作为一项牵动性工程,摆在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首位,提出了“治水患、拔穷根,兴水利、奔小康”的发展思路,以江淮分水岭和“两湖”圩区综合治理为中心,以水库除险、灌区配套、泵站技改、防洪除涝、引水蓄水工程为重点,兴建了一批具有明显效益的水利重点工程,初步形成了“蓄、引、提、防”并重、灌溉网络纵横交错的水利体系。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是新中国首个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文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含金量高的新政策与新举措。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必将对加快长丰县水利改革与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好水资源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全面促进长丰县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进军全国百强县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长丰县南北狭长,北部属淮河流域,南部属长江流域,江淮分水岭横亘全境,瓦东干渠、滁河干渠贯穿南北。针对薄弱环节,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我们将因地制宜抓好水利三项建设。首先是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重点实施淠史杭灌区瓦东干渠续建配套工程。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力度,实施庄墓河、荒沛河综合治理。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为契机,加大国有泵站改造力度,实施“当家塘、小泵站、小水渠”提升工程,全面推进沟渠、塘坝的清淤、整治,提高易旱地区蓄水、输水能力,改善全县农业灌溉条件。其次是民生水利工程。长丰县目前拥有13座中型水库、20 座小(1)型水库、154 座小(2)型水库。 “十一五”期间,我们克服任务重、工期紧、力量不足等困难,编报和争取将115座病险水库列入了国家和省、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已完成5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实施好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4座中型水库、12座小(1)型水库、85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力争基本消除病险水库。继续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努力实现农村自来水“村村通”,彻底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我们还将结合城市规划与建设,积极构建与城镇化相适应的城镇防洪排涝工程体系,保障城镇安全,改善城市水环境。
二是坚持依法治水,强化水资源保护。围绕“依法治水、依法兴水、依法管水”目标,严格执行“三条红线”,即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实行水资源有限、有序和有偿开发,保护有限的水资源。积极做好“节水”文章。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强化城镇生活节水管理,推广废水重复利用技术,提倡一水多用、二次用水、中水回用,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节水,因地制宜推广喷灌等高效农业灌溉技术,建立节水农业模式;推进工业节水,提升工业整体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高耗水行业的定额用水管理,推广节水工艺、技术、设备,提高用水效率。全力做好“护水”文章。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优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确保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加强水源地保护,全面设立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控制和减少面源污染;大力推进植树造林,涵养水源,净化水质,优化生态环境。
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水资源管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长丰县水管体制改革成果,精简管理机构,推行管养分离,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妥善做好分流人员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好基层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实现水管单位的良性循环。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所有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和管理责任。全面推行小型水库县级统一管理,积极探索小型水利工程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加强水利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定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为水利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创新用人机制,引进、培养和选拔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积极解决基层水利职工经济收入低的实际问题,稳定队伍。深化水利单位内部改革,建立完善绩效评价和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加大扶持力度,推广用水农民参与管理模式,促进村民自治、自我管理。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水利事业发展。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县财政按比例从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维护税中提取专项费用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每年县级财政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及水利项目前期经费。足额落实国家、省、市安排的水利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县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更新改造、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保障经费。逐步建立乡镇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投入机制。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养护给予经费补助,确保工程正常运行。积极拓宽水利建设投融资渠道。对中央和省公益性水利建设贷款项目,加大县级财政贴息力度。探索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采取对外租赁、股份合作、公开拍卖等方式,盘活现有水利资金,实现以存量换增量、滚动式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按照“多干多补、多筹多补”的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发动和组织农民群众兴修小型农田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