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市征兵办公室
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征集高素质兵员是基础。然而,近两年来适龄青年特别是高校学生的参军热情明显下降,几至难以完成征集任务。为解决这个矛盾,今年我们先后到湖南工业大学、株洲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路科技学校、湖南铁道学院、湖南化工学院等6所高校进行调研,组织了400余名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分别与院(校)领导、系(科)主任、部分学生进行了面对面座谈,充分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提得最多也最重要的是,要调整完善征集政策机制。
调整征集条件。主要有两点:一是要放宽身体条件。开展征集高校大学生入伍工作以来,每年报名应征学生的体检合格率都较低,大部分高校连10%的合格率都达不到,因此,建议放宽身体条件,除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外,视力、身高、体重等条件均应适当放宽。二是要放宽年龄条件。可将入伍年龄上限放宽到25周岁,以扩大挑选范围。
简化应届大学生学费补偿手续。按照现行政策,应届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后享受学费补偿优待。但根据现行办法,他们拿到学费补偿的时间跨度太长,时效性很差。其中关键问题就是手续过于复杂,审核部门过多。目前学生感到最无奈的就是,很多程序必须是学生应征入伍以后由家长来办理。而对于来自农村的学生,往往因为家长文化水平的限制,难以按照规定的程序依次办理,尤其是外省学生要往来于生源地、学校(应征入伍地)之间,困难重重。因此,必须简化相关手续。可考虑采用如下两种模式中的一种:①市地征兵办模式:应届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时给所在市地征兵办留下银行账号信息,3个月内由所在学校或毕业院校向市地征兵办提供学生的实缴学费(或助学贷款)信息,征兵办统一汇总报省军区,省军区按照财政预算申请财政拨款并支付到各市地征兵办,市地征兵办直接拨付到入伍学生的银行账户;②学校资助中心模式: 应届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时给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留下银行账号信息,3个月内市地征兵办向学校提供确认学生应征入伍信息,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生实缴学费(或助学贷款)情况造表报省学生资助中心审批,省学生资助中心报财政拨款并支付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支付到应征入伍学生银行账户。
完善在校大学生退伍复学政策。着眼调动学校、学生两个积极性,遵循有利于征集优秀学生入伍、有利于入伍学生完成学业的原则,调整完善现行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待政策。现行政策规定,只有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大学生士兵,才能在退伍后复学时享受“减免学费”的待遇;原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退出现役后回原就读学校复学时,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大学生士兵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对于服役两年的义务兵来说,这些政策“门槛”太高,有些还不好操作,缺乏吸引力。根据我国兵役法,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属缓征对象,所以他们应征入伍,与一般意义上的青年公民尽义务有别,原则上均应给予较好的优待,可考虑根据其在部队的表现实行差别化减免学费,具体标准可经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学者研究论证后确定。同时,要明确减免学费来源。现行政策规定,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伍复学后予以减免学费,但没有明确这笔经费的来源。入伍学生不多,减免经费不多,学校还可以负担。如果入伍人数增加,减免经费也将大幅增加,学校将难以负担。毫无疑问,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个政策必然影响高校对学生应征入伍的支持。鉴此,要尽快明确退伍复学学生减免经费的来源。当兵是报国之举,这笔经费应由国家财政列支。而且,对征兵工作业绩突出的高校,国家还要适当给予经费奖励。此外,在校大学生服役退伍复学时“转专业”、“专升本”等政策亟待配套完善,目前这个政策没有明确执行办法,致使学校与学生存在“讨价还价”的问题,学校执行起来很困难,学生办理手续很不便。
军队有关部门要主动适应新情况,放宽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的年龄条件,以保留一批既有较高文化素质又有良好军政素质的人才。同时,可将优秀大学生士兵转为国防生,让他们退伍复学毕业后再入伍提干。此外,部队在改选士官时应优先考虑志愿继续服役的大学生士兵;在招收士官时,要优先考虑退伍复学毕业的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