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洪嘉祥
慈溪市围绕建设“绿色生态,宜业乐居”一流幸福家园目标,整体谋划推进“森林慈溪”建设,真正统一全市上下“种树好”的思想认识,确定“好种树”的战略部署,完善“种好树”的方法举措,“森林慈溪”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慈溪是个典型的围垦城市,市域70%以上的土地由围海造田而成,城市块状绿地、大型公园较为缺乏,人均公共绿地只有9.5平方米,生态系统比较脆弱。近年来,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压力的不断加大,制约了慈溪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开展“森林慈溪”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大规模、高标准推进绿化造林,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重构生态平衡,提高慈溪这座城市的品质,突破经济转型发展的制约,加速发展低碳经济,提高市民生态素质,推进文明城市建设。通过开展“森林慈溪”建设活动,使自觉植树、种更多树、大规模种树成为全市上下的自觉追求和共同行动。
种树不仅要有意识和理念,更重要的是要推动多方合力种树工作格局的形成。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森林慈溪”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镇村干部经常抓”责任制,把平原绿化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同时,将每一阶段的绿化工作目标、责任单位、进展情况等向社会公示,便于群众参与,利于群众监督,确保“森林慈溪”按目标扎实推进。
二是创新平台机制。为强化植树造林的制度保障,慈溪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设立每年3月12—18日为“慈溪植树周”,在植树周内每天安排1个以上的主题活动以推进植树造林。出台领导和机关干部带头植树的意见,明确各级领导要把植树作为联镇带村、下基层调研时重点推进的工作,明确机关干部参加各类植绿护绿活动的具体要求。同时,把广泛发动群众作为工作重点,开展“绿色行车,植树固碳”大型公益活动,引导群众尤其是广大汽车用户,通过种树、捐树以及其他公益活动,消除自身用车中产生的碳排放,开展“巾帼林”、“共青林”等公益林建设和义务植树活动。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开展“森林慈溪”建设以来,财政奖励扶持资金达到5000万元,已投入绿化资金1.7亿元以上,“十二五”时期财政每年将投入2亿元以上用于“森林慈溪”建设。同时,按照“主体自筹、财政支持、部门挂钩、企业赞助、群众投劳”的要求,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是加强氛围营造。为提高市民绿化意识,邀请浙江省林科院专家前来讲课;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市中心举办“森林慈溪”建设宣传活动。
“森林慈溪”作为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活动,在“种得下”的同时,还要确保“种得牢”、“种得活”,真正实现“种好树”。
一是从规划层面保障建设成果。委托浙江农林大学编制《“森林慈溪”创建规划》和《慈溪市平原绿化规划》,制定了《“森林慈溪”建设行动计划》,着力于沿海防护林生态屏障建设、道路水岸生态廊道建设、农田林网生态框架建设、城镇庭院生态斑块建设,大力开展城乡绿化和植树造林,着力提高平原绿化水平。计划到2013年,创建成为省级森林城市;到2015年,力争跨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生态市行列。围绕上述目标,慈溪市已全面开展了“10+1228”行动计划,即河网道路增绿、城区生态造绿、废弃矿山覆绿等十大工程,同时创建市级以上森林村庄100个、森林单位200家、森林家庭2000个、宁波市级以上森林城镇8个。进一步做精城区绿化、做强通道绿化、做实沿海绿化、做深经营绿化,全面提高全市以林木为主的绿化覆盖率,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是从技术层面保障建设成果。按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树制宜”的要求,科学确定造林绿化树种、培育方式。同时合理选择林种树种,以乡土树种为主,大力发展珍贵树种、阔叶树种、彩叶树种,达到景观和生态效益的统一,提高绿化的质量和档次。
三是从管理层面保障建设成果。落实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招投标等形式将绿化管护推向市场,对镇(街道)绿化管护队伍建设根据绿化养护总量和管理难易程度给予定额补助。积极探索“以苗养林”建养机制,鼓励苗木大户、绿化公司发展林带与苗圃兼备的绿地,用苗圃的经济效益来补偿林带的养护成本,同时加强绿化建设项目管理,重点把好苗木采购、土地租赁、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以严格的管理真正保证“种好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