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王 勤
德清县是一个“五山一水四分田”的半山区县,森林覆盖率46.1%。2010年以来,全县以森林城市、绿色产业、绿道延伸、绿线保护4个方面为主要内容,以“双十双百双千”活动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平原绿化工程。一是创建森林城市,提升城市品位。采取腾地造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等形式,实施精品公园、森林公园、街道绿化、河道绿化等一系列绿化美化工程,建成环城景观林带2万余亩,新增城市绿地1060亩,建成各类较大规模的休闲绿地40余处。2010年,德清县成功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二是发展绿化产业,促进增收增效。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将平原绿化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加快特色精品园建设,大力发展毛竹、花卉等绿色产业,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目前,全县已建成特色精品园30个,在提升绿化水平的同时带动了广大农民增收致富。三是加快绿道延伸,完善平原绿网。坚持建设与保护同步、修路与绿化同步,切实加快道路绿化工程建设,形成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目前,全县骨干道路绿化率达91%,河岸绿化率达91.6%,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3.1%。四是实施绿线保护,巩固建设成果。坚持日常护理、制度治理、动态管理相结合,明确绿化管护责任,不断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切实巩固平原绿化成果。建立了县、乡两级森林消防队伍11支,共有消防队员236人,落实专(兼)职护林员312人,森林火灾综合治理和森林病虫害防治能力得到有效加强。
近年来,德清县按照“一镇一品牌、一村一特色、一路一景观”的要求,大力实施农村绿化美化,推进“中国和美家园”精品村、特色村建设。“中国和美家园”精品村、特色村分别按照500万元、20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建成的精品村进村道路绿化景观带宽度均达到10米,中心公园达到数千平方米,有效提高了基层推进平原绿化的积极性。2010年,全县建成绿化特色村15个,示范村40个,森林村庄10个。目前,全县省、市级绿化示范村分别达36个和69个。
自2009年起实施平原绿化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德清县每年用于城乡绿化建设的总投入均在1亿元以上。通过推进平原绿化工程,森林生态系统覆盖更加全面,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明显优化,效益日渐突出。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平原绿化面积明显增加。2009年以来,全县完成平原绿化2.55万亩,平原林木覆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城区林木覆盖率达到31.9%,绿地率达到36.9%,人均公共绿地13.78平方米,乔木树种比例达到81.9%。二是县域生态质量明显提升。平原绿化工程让德清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森林间接减排、缓解浑浊效应等作用得到有效发挥。2010年,德清县城市空气污染指数良好以上天数达到351天,空气质量居全市第一,环境质量逐年提高。三是绿色生态经济加快发展。“绿色产业”项目引进步伐加快,“绿色生产力”对经济转型升级的推动效应更加明显。全县已有省级现代林业综合区1个,主导产业示范区3个,林业精品园5个。2010年,林业总产值达77.1亿元,增幅达到19.9%。四是城乡生态文化日益繁荣。随着绿化工程的不断加快和生态文化宣传的逐渐深入,人民群众参与植绿护绿的自觉性明显增强,爱绿亲绿意识不断提升。3月15日被确定为德清县的“生态消费日”,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成为社会共识。为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开展森林生态文化宣传,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森林的生态功能,提高生态意识,2010年,德清县还建立了全省首家森林文化馆。
围绕我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的总体部署,德清县于2011年开始,启动实施“3050”工程,即每年完成绿化面积1万亩以上、投入资金1亿元以上(其中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0万元平原绿化专项基金)。至2015年,全县新增绿化面积5.5万亩,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达到30%,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重点将实施以下四大工程:一是森林通道工程。以公路、河道绿化建设为重点,努力形成集景观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森林通道。计划至2015年,全县新建森林通道100公里、新增绿化面积3500亩。二是森林村庄工程。充分利用进村道路、房前屋后、河塘溪边等空闲地块,大力开展扩面增绿。计划至2015年,全县建成森林村庄90个,新增绿化面积1.05万亩,力争使50%的乡镇达到省级森林城镇标准。三是森林网格工程。以增强农业生产防护效能、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森林网格建设。计划至2015年,建成农田林带林网2000公里,新增绿化面积2.1万亩。四是森林产业工程。积极引导社会工商资本投入苗木产业建设,逐步形成特色明显、示范性强、效益显著的林业产业发展新局面。计划至2015年,新增产业绿化面积2万亩。
今后,全县将继续把平原绿化建设作为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推动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工程常抓不懈,着力将德清打造成为长三角地区“秀美、富裕、和谐”的现代田园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