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创新并举建设魅力南浔

2011-08-15 00:45撰文高屹
浙江林业 2011年9期
关键词:南浔防护林平原

□撰文/高屹

近年来,南浔大力开展以农田防护林工程和“森林村庄、森林城镇、森林城市”森林系列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平原绿化建设,依水建林,依路植绿,致力于打造城区、近郊、远郊“三位一体”,城市、森林、园林“三者融合”,林网、水网、路网“三网合一”的中国魅力水乡。

“十一五”期间,通过大力实施平原绿化建设,南浔的现代林业和城乡绿化取得长足进展。林业用地面积由17.96万亩增长到19.73万亩,纯林面积由4.19万亩增长到5.96万亩;森林覆盖率从16.9%提高到18.5%,高出全省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5.5个百分点;林木覆盖率从17.5%增长到19.2%。

在城镇绿化上,注重与水景相结合。着力建设一批湖滨公园、滨河绿化带,在南浔城区建成文兴公园等开放式临水公共绿地,在镇区建成菱湖凤鸣公园等亲水公共绿地,营造“绿绕水、水融城”的江南水乡独特风貌。

在村庄绿化上,注重与天然水域相结合。依塘建设农民公园,依河在保有乡土树种基础上适当添置其他观赏树种,建成滨水绿化带,形成“绿叶、小桥、流水、人家”的中国魅力水乡。

在防护林绿化上,注重与清水河道、现代水产园区建设相结合。主要航道全面建设堤岸防护林,建成了京杭大运河、白米塘等一大批既具有防护功能又具有景化功能的防护林带。结合水产园区防护林带建设,配套种植适当比例的经济树种,发展果基鱼塘、林基鱼塘等“新桑基鱼塘”新模式,涌现出陈塔水产园区、卢家庄水产园区等一批先进绿化典型。

在乡村旅游上,注重与湿地保护开发相结合。依托南浔广袤的湿地资源,在保有天然林业资源的基础上,适当种植经济树种、观赏树种,形成集观光、休闲、垂钓、采摘等为一体的林业乡村旅游,建成荻港渔庄、龙隐山庄等一批湿地农家乐。

近年来,南浔在营林、护林、育林机制上不断进行探索创新,有效化解了平原地区“造林难、管护更难”的共性问题。

用足产业优势。南浔素有“没有森林的木业大区”之称,是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命名的“中国木地板之都”,全国60%的实木地板皆产于南浔,是中国木地板的制造中心。近年来,南浔区一直致力于构建“取之于林、还之于林”的森林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创新营林护绿机制,鼓励和引导木业企业以实际行动回报林业、回报社会。旧馆镇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以取之于林、还之于林为主题的认建认养基地;南浔镇开展“村企结对共建森林村庄”活动,94家企业与38个行政村实现结对共建,首笔捐资达469万元,并通过木业企业冠名绿化景观带的方式进行营林建绿,建设了世友、久盛、永吉3条森林大道等。

用好惠农政策。近年来,南浔区紧紧抓住上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平原绿化的有利时机,积极申报防护林工程项目,采用上级补一点、区(镇)配套一点、村自筹一点“三个一点”筹集防护林建设资金。通过防护林工程建设和积极开展各类植树活动,建立了多个平原绿化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平原绿化工作,促进现代林业发展和城乡绿化水平提升。在省林业厅的大力支持下,2006—2010年,南浔连续4年实施防护林工程建设,累计营建防护林2.77万亩。“十二五”期间,还将建设防护林3万亩以上。

用活产权机制。这几年南浔区农田防护林建设得到快速推进,与积极探索实施“林权到户”制度密切相关。所谓“林权到户”制度,即由政府出钱种树,干路上的树由集体管护,产权归集体所有;农田支路上的树由农户管护,产权归农户所有,成林后采伐收益归农户所有,但必须进行同等数量补植;由政府与村签订协议,村与农户签订协议,明确防护林管护的责权利。这样有效提高了农户营林、护林、育林的积极性,农林防护林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平原绿化水平快速提升。

2011年,南浔区委、区政府决定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为总抓手,全面加快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和各项绿化工程建设步伐,以点带面全力推进南浔平原绿化。一是全力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动员,举行植树节活动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启动仪式等6个大型活动;二是积极开展100家企业参与村企共建森林村庄活动、开展100个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创建森林单位活动等“六个一”工程,全方位加强南浔中心城区森林生态建设、中心镇森林生态建设等六大体系建设。下一步,南浔区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森林浙江”的战略目标,科学制定实施“十二五”平原绿化规划和南浔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暨水都绿城建设总体规划。按照“森林进城、园林下乡”的发展思路,通过“大资金投绿、大手笔造绿、大规模增绿”,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平原绿化。计划到2015年,新增绿化面积4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提升到22%以上,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林水交融、人水和谐”的森林南浔、生态南浔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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