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干部初始提名方式确保选任环境风清气正

2011-08-15 00:51中共洪洞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鲁立波
支部建设 2011年9期
关键词:选人党政人选

■中共洪洞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鲁立波

创新干部初始提名方式确保选任环境风清气正

■中共洪洞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鲁立波

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础环节和“第一道关口”,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选人用人的导向和公信度。然而,由于以往提名方式单一,党委对干部的任用难以形成一致意见,或形成的意见与群众的实际反映不完全一致,影响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因此,洪洞县积极创新干部初始提名方式,拓宽初始提名渠道,在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方面,创新和探索实践了“八要素”干部提名方式,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面对乡镇党政班子干部年龄整体老化,结构不合理,年轻干部缺乏,与上级干部配备要求差距较大,整体活力不足,不能够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现状,洪洞县在党政正职干部调整配备过程中,通过调研,制定了乡镇书记、乡镇长人选综合考评提名办法。办法坚持重民意、重社会公论、重平时考核、重工作政绩的原则,改进干部提名方式,对不同的民主推荐结果、不同时期的考核测评结果、干部本人的政绩情况、任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作为干部提名的重要依据,确定了提名名额,创造了“八要素”干部提名方式,即综合考虑本单位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全县正科级以上干部推荐、两年度工作测评、年度考核、县直职能部门工作排队、工作实绩记载和任职资历八方面因素,采取多轮推荐、纵横比选的方法改进干部初始提名方式,经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调整配备了21名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

一是拓宽选人视野,多轮推荐,确保人选提名的民主性和广泛性。为把优秀的干部选拔配备到最适合其发挥作用的岗位上,根据《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综合考虑职位要求具备的工作能力,合理确定了提名人选的任职资格条件,科学界定推荐范围,将推荐范围扩大延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支部书记和服务对象,进一步拓宽了干部群众参与提名的范围和干部选拔任用的提名渠道。采取本单位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和全县科级以上干部推荐的方式,共推荐出69名乡镇党政正职后备干部,实现了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向“多数人提名”、“在多数人中提名”的转变,确保了干部提名的公开、公正、准确。

二是实行全过程比选,把干部德才作为推荐提名的核心标准。为切实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调整到乡镇党政正职岗位上,县委结合三次推荐结果,对69名干部进行纵横比选,将竞争导入干部初始提名过程,着力增强干部提名过程的民主性和公平性。具体做法是:将本单位初始推荐、全县科级以上干部推荐、两年来历次推荐的得票率和年度工作考核排队情况,均按10分制换算为初始提名分,再充分考虑干部本人的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等因素,把各项得分累计相加进行综合排队,最后经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产生干部提名初步人选。最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酝酿,经常委会票决,产生了21名正式人选。同时,对这些干部认真考察,并充分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

三是严格履行程序,强化民主监督,确保干部提名的公正、公平。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四个规定”等干部任用的规定,认真履行干部初始提名的程序。同时,不断加强干部初始提名过程的民主监督,通过加大对民主推荐干部制度、任前公示制度等实施程序的宣传力度和大力查处初始提名中的违反程序行为,严厉打击“拉票”行为,做到干部提名过程“有章监督”、“有人监督”和“有效监督”,确保了干部提名的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推行“八要素”干部提名方式,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是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了干部干事创业。在干部推荐提名工作中,县委确定了注重德才兼备、注重综合素质、注重社会公论、注重平时考核、注重工作政绩的干部提名原则和用人导向,更加关注扎根基层、投身一线的实干型干部,更加关注默默无闻、埋头苦干的吃苦型干部,更加关注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创业型干部,更加关注勇于创新、善于开拓的创新型干部。通过“八要素”干部提名方式,从推荐产生的69名后备干部中选拔出了21名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加强了乡镇班子建设,基本达到了社会满意、群众欢迎的效果,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有效地激发了广大干部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确保了干部选任环境风清气正。实施“八要素”干部初始提名方式,目的就是让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推荐提名工作,并有效地实施监督,切实提高选人用公信度。通过这种方式,干部初始提名方案的制订符合了干部队伍实际,符合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愿望,有利于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质量,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

三是创新了初始提名办法,推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我们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化、提高民主质量为重点,积极探索完善干部推荐提名方式,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这次乡镇党政正职“八要素”综合评价提名的探索,为全县其他干部任用提名工作的创新开了一个好头。随后,我们在全县其他岗位和干部任用中,先后探索总结出“多轮推荐”、“三推一考两测评”等干部提名程序和办法,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固定程序选人的弊端,较好地解决了“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中选人”的问题,形成了程序严格、操作规范、风清气正、结果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

在实践“八要素”干部提名方式的过程中,得到以下启示:

一是健全配套制度是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权的保证。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权,重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约束和监督,堵塞干部提名问题上的漏洞;重在通过解决提名权问题,促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因此,要全面解决好初始提名权问题,必须有一系列配套制度作保证。

二要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和监督。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初始环节,用人上出的问题,很多都涉及了提名环节。规范干部选任提名制度,要加强提名过程的民主和监督,做到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只有严格干部工作的民主程序,进一步落实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才能真正实现“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要落实好经常性考察和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等制度。组织部门作为初始提名人选的把关部门,只有充分掌握信息、资料,才能为党委当好参谋、助手。这就必须要落实好经常性考察和加强后备干部管理等各项制度,通过经常组织不同形式的考察与测评,在长期工作实践中了解、识别干部,考验、发现干部,全方位评价干部,为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用好、用准干部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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