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潘月亮
五措并举探索官“德”考核新方式
文/潘月亮
抚顺市采取“测、谈、访、评、用”五种方式,强化对干部“德”的考核和评价,提高选人用人准确度和公信力。
一是测。将领导干部的“德”按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四个方面,细化为若干项,每项设置好、中、差三个档次,结合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述职,接受基层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德”进行专项评价。
二是谈。组成考核组对领导干部进行谈话考“德”。谈话对象主要包括: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直属单位领导成员、近期退下来的领导成员及干部群众代表。了解真实准确信息,全方位考评干部的“德”。
三是访。注意社会层面对干部“德”的评价,加强对干部社会交往和在社区、邻里、家庭等日常生活中品行表现的考察了解。到干部所在街道、社区进行访查,了解领导干部在社交圈和生活圈的表现。
四是评。对干部“德”的评价和认定,注重现实与历史相结合,日常表现与关键时刻相结合。从干部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抓好民生工程、处理好信访稳定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客观评价干部的“德”。
五是用。对“德”表现好的干部优先使用,对“德”表现差的干部,不能作为提名、推荐、任用人选。同时,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对“德”的方面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德”的方面评价不高、口碑比较差的,视情节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
(作者单位:抚顺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