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稷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印成
构建“4351”四级信访联动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中共稷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印成
近年来,稷山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县纪委监察局把信访举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特别是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探索建立四级信访网络,经过不断总结、完善、提高,建立并实施了“4351”四级信访联动机制,许多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4351”四级信访联动机制,即“构筑四个平台、严格三道程序、健全五项制度、实现一大目标”。其中,四个平台是前提,三道程序是手段,五项制度是保障,一大目标是目的。
“构筑四个平台”:一是依托县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大厅,构筑面向全县的信访转督办平台,发挥信访接待大厅的龙头作用。二是依托乡镇信访接待中心,构筑面向基层的信访息诉平台,发挥乡镇信访接待中心的核心作用。三是依托村信访接待室,构筑面向农村的信访化解平台,发挥村信访接待室的基础作用。四是依托各居民组信访协办员,构筑面向农民的信访信息平台,发挥信访协办员的前哨作用。
“严格三道程序”:第一道是县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大厅批转、转办、预约程序。即县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大厅将受理的信访事项分类处置,属纪检监察范围的,批转有关部门核查;不属于此范围的,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落实;职责不清或疑难信访问题预约解决。第二道是乡镇信访接待中心核查、转办、上报程序。即乡镇信访接待中心将受理的信访事项分类处置,属纪检监察范围的,组织人员核实调查;不属于此范围的,转交相关股、站、所处理落实;难以化解和需职能部门配合的,上报县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大厅。第三道是村信访接待室调解、上报程序。即各居民组信访协办员及时向村信访接待室提供信访信息,村级信访接待室将受理的信访事项分类处置,一般性信访事项直接协调化解,重要信访事项上报乡镇信访接待中心。
“健全五项制度”:一是健全《信访接待制度》,规范接访人员行为;二是健全《转办督办制度》,严格信访办理时限;三是健全《信访预约制度》,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四是健全《考核制度》,突出工作任务落实;五是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实现一大目标”:通过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信访工作处置机制,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疑难问题不出县”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目标。
具体讲,就是以县、乡、村、组为依托,分别建立县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大厅、乡(镇)信访接待中心、村级信访接待室和居民组信访接待点。县信访接待大厅由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具体负责,各局办纪检组长轮流值班。各乡镇信访接待中心设3名专职信访工作人员,中心主任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各行政村信访接待室,组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并设专职信访联络员1至3名,专职信访联络员由村里有威望、有热心、懂法律、原则性强的老党员、老干部或村干部担任。各居民组信访接待点设1名信访协办员。这样组织,目的就是为了消除信访死角,拓宽信访渠道,反映群众诉求,维护和谐稳定,确保不论何时何地发生信访问题,都可以在第一时间、最近的地点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找到第一责任人,继而规范工作流程,以最近的途径、最快的速度解决问题。
加强领导,全力推进。为确保“四级信访联动机制”的正常运行,县纪委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分管常委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领导组,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狠抓落实,总结提高,保证了整体工作的顺利推进。
严格选聘,强化培训。在村级信访联络员和各居民组信访协办员的确定上,采取严格的选聘程序,按照“自愿报名、群众推荐、支村委审查、乡镇党委审核、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领导组审批”的程序进行,经过严格选聘,在全县200个行政村共确定专职信访联络员303名、各居民组信访协办员959名。同时,为了激发信访联络员和协办员的工作积极性,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信访联络员和协办员补助。在此基础上,制订了详尽的培训计划,采取轮训和集中培训的方式定期对信访联络员和协办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素质和工作能力。
健全网络,完善制度。四级信访联动机制于2009年试点,2010年4月开始在全县推广。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投资10余万元在运城市率先建立了独立的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大厅,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监控设备等硬件设施。大厅实行委领导定期接访和县直纪检组长轮流接访制,对群众的来访和受理的各类信访事项逐一登记,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属地管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做好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和转办、督办工作。信访接待大厅的建立,一是扭转了以往县委机关上访群众多的局面,维护了县委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二是能及时处理解决阳光农廉大厅移交的群众信访投诉、乡镇信访接待中心上报的信访事项以及群众的来访,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实行县直纪检组长轮流接访制,整合了资源,解决了县纪委信访工作人员编制少的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县直纪检机构接待群众来访和处理信访事项的能力;四是方便了群众信访,群众可以根据大厅接访时间安排表,有针对性地反映问题。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规范机制运行的14项规章制度,印制了《来访情况登记簿》、《阳光农廉大厅信访事项移交登记簿》等,用制度来保障机制的高效运行。
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我们在工作中不断研究探索,充实完善,将全县四级信访联动机制、阳光农廉监督网络、政法矛盾协调网络和县委信访服务中心有机结合,在人员配备上尽量“对口”,这样就可以一人多责,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阳光农廉网络和县委信访服务中心的群众信访投诉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由四级信访联动机制处理落实,四级信访联动机制中涉及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及各类矛盾纠纷则由矛调网络和县委信访服务中心处理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所有的信访问题进行全程监督,这样就在全县形成了“纪委主抓、乡镇负责、村民尽责、网络互通、机制联动”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新格局,形成了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强大合力。
明确职责,严格考核。我们要求县、乡、村、组四级严格按照“三道”程序办理所有来信来访,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的工作职责,进行严格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保障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级信访联动机制的建立,大大减少了群众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四级信访联动机制的建立和运行,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有效地避免了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例如今年5月,羊牧头村张某反映个人宅基地得不到解决,镇信访接待中心受理后,立即安排相关人员多方协调,最后使张某与村委会签订了解决宅基地问题的协议,避免了一起可能发生的越级上访。
操作程序更加规范,诉求渠道更加畅通。四级信访联动机制的建立,进一步规范了原有的工作程序,责任更加明确,使县、乡、村、组四级人人有目标,级级有压力,规范了行政行为,加强了基层建设,减少了信访积案。例如清河镇把全镇20个村分成7个片,每片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轮流在信访接待中心值班,接受群众来访。同时把有经验、有能力、有威信、责任心强的老干部返聘回来,24小时值班,实行谁值班、谁接访、谁汇报、谁处理,显著地方便了群众各类诉求的解决。
越级上访明显减少,发展环境更加宽松。四级信访联动机制建立运行以来,县纪检监察信访流量明显减少,许多信访问题被吸附在当地、解决在上访之前,全县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保证了全县大局更加稳定、社会更加和谐。今年1至5月份,全县共解决群众信访问题72件,其中县上解决6件次,乡镇解决37件次,村组解决29件次,纪检监察信访流量仅为12件,比去年同期又减少了6件,下降了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