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诚为先

2011-08-15 00:51张真
当代贵州 2011年28期
关键词:老大妈媒体报道做好事

时下,“不信”,似乎成了生活的主语:做好事,不信,认为是作秀;帮助人,不信,认为有企图;甚至有人遇险去解难也不信。媒体报道,广东肇庆一70多岁阿婆跌倒后被人扶起,闻讯赶来的阿婆女婿却对其恶语相加:“周围的人都不扶,就你来扶?不是你撞的你会扶她?”多亏有监控录像证明。这个故事真让人感慨。

我们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和谐社会。要和谐,诚为先。诚,不仅是和谐的润滑剂,而且是和谐的奠基石。可以说,离开诚,谈和谐,无异于缘木求鱼。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人与人如果互不信:“话到嘴边留半句”;或者是互猜疑:“未肯全抛一片心”;或者是互防范:“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能和谐得了吗?

同样是媒体报道,安徽合肥一76岁老大妈搭本村顺风车意外身亡,车主四次提出赔偿都被老人亲属婉拒,理由是拿做好事人的钱,良心会不安。这种以德报德、好人好报的故事,展现了社会风气的另一端,折射了人性诚挚美好的一面,读来让人温暖感动。

和谐诚为先,就是把诚视为做人的根本。常言道:“不信不立,不诚不行”。且不说过去那个老喊“狼来了”、“狼来了”的小孩,由于自己的不诚而险些被狼吃掉的故事,就是当今那些头上带有不少光环的专家、学者、教授,最终由于自己的学术不诚,或抄袭、或造假,不照样落个身败名裂的结局吗?

和谐诚为先,既是一种道德追求,又是一种行动底线。是道德追求,就要宣传教育;是行动底线,就要法律约束。对信奉“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的,对有诚信不良记录的,就要靠法律与纪律,不仅使之得不到便宜,而且让其处处碰壁。如此,才能“诚果”累累,才可使和谐满园。(作者:张真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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