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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对于发现不良因素,防范医疗护理事故,保证医疗护理安全和患者利益都是有益的[1]。因此如何引导护士正确处理护理不良事件,提高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率和护理安全,已成为当今护理管理者关注的焦点。现就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的现状进行综述,旨在为引起护理人员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思考,更有效的做好护理不良事件的管理提供参考。
1.1 护理不良事件的定义 护理不良事件目前没有统一的定义,美国将其定义为由护理导致的伤害,其延长了患者的住院时间,导致了残疾,或者两者皆有。国内认为,护理不良事件是指与护理相关的损伤。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护理纠纷或事故的事件[2]。
1.2 护理不良事件的分类 护理不良事件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正确的护理行为造成的不可预防的损伤;另一类是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护理过程中由于未能防范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损伤[2]。
美国哈佛大学研究发现:4%的住院患者遭受某种不良事件的伤害,英国卫生部在2000年报告估计:住院患者中不良事件发生率约10%,1年约发生不良事件850 000件。澳大利亚卫生保健质量研究1995年报告:住院患者不良事件发生率约16.6%。欧洲医疗质量专题调查委员会2000年估计:在欧洲的医院,每10个患者就有1个遭受应可预防的伤害以及与医疗护理相关的不良后果。新西兰和加拿大的研究也提示:不良事件发生率相当高,约10%[1]。尽管医疗护理不良事件的报道对予促进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护理安全具有重大意义,但目前医疗不良事件报道数量与实际发生数量相差甚远。有文献报道[3]在英国高达96%的医疗不良事件未被报告,加拿大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率仅为7.5%,美国科罗拉州和犹他州的医疗机构的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率仅为1%。我国目前还没有准确计算出医疗差错的数量,但以我国2004年入院患者4 668万人,按照3.5%~16.6%推算,每年可能发生医疗不良事件163万~775万例。如果其中的40%可以通过强化管理得到预防和避免,则每年可以避免65~310万例不良事件发生[4]。我国从2002年9月1日起,各省卫生行政部门开始把辖区内发生的医疗事故有关的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卫生部,但各地上报的情况不平衡,总的报告率<1%[5]。
3.1 影响护士对不良事件自愿呈报的个人因素
3.1.1 护士的临床经验与学历对不良事件呈报的影响 有调查显示年龄在20~30岁、护龄≤10年的护士对不良事件的自愿呈报明显低于31岁以上、护龄>10年以上的护士[6]。说明临床经验对不良事件识别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护士在“不良事件报告的频率”的得分高于大专和中专学历的护士,门诊科室护士的得分低于病房护士[7]。这可能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护士受教育时间长,知识结构完整,注重管理能力的培养,学习能力与批判性思维能力较高,容易接受新思想如错误分享文化和不良事件报告。门诊护士以老护士或身体等原因需要照顾的护士居多,信息量少,观念较为陈旧等因素有关。
3.1.2 护士对不良事件的认知程度 医护人员对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认知的不足会影响报告的态度,而其态度会影响其报告行为[3]。有研究表明,护理人员会因为错误的操作没有造成病人的伤害而不上报,他们不认为此类事件是不良事件。有调查发现[8],有75%左右的护士不会将压疮作为不良事件上报;50%左右的护士不会将院内感染作为不良事件上报。由于护士对不良事件认识不够,有一部分护士在不良事件发生时,竟然都没有意识到该事件是属于不良事件的范畴[11]。
3.2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本身的影响因素 有报道[9]指出护士会因为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去填写不良事件上报表格或者是因为表格上需要填写的内容太复杂而不愿去填写。另外,有护士表明自己并不清楚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流程,故而即使有不良事件发生,也不会主动去呈报。国内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发展缓慢,尚不健全,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出台统一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10]。同时医疗机构的许多评比与评审都将其纳入评价标准之一,由此,造成临床护士或医疗机构对医疗护理不良事件隐瞒不予上报现象普遍存在。
3.3 不良事件处理方法缺乏合理性 有人[11]提出,发生差错后担心被惩罚是当今医疗机构内患者安全促进的唯一的最大障碍。英国的医学专家Sanghera等[12]研究显示,在阻碍护士呈报不良事件的因素中,包括护士害怕因为不良事件而失去工作,受批评、受处罚、挨曝光等。长久以来,我国护理安全管理多采用“案例管理”的方法。即在发生医疗护理缺陷之后,着力分析个人失误,而很少从管理制度或流程角度对缺陷加以分析,同时,解决事件的办法也是对犯错误的个人进行惩罚[13]。许多医院内部护理人员的晋职晋升、年终评比、奖金等通常都与过失行为挂钩,因此护理人员不愿主动上报不良事件。最终,管理部门得到的只是那些不得不报的事件,为更严重的安全事故埋下隐患。
3.4 管理层和同事的影响 管理层的态度会影响医护人员的报告行为。Sanghera等[12]指出,护士会因为得不到管理层的鼓励而不会主动呈报不良事件。此外同事之间不支持、不同情、敌对的关系会使当事人不愿意呈报不良事件[9]。
3.5 对“病人安全文化”的认知程度 由于各种原因护理人员对“公开缺陷,无损于病人为先”这一理念缺乏足够的认识[14]。很多护理管理者和护士们都认为缺陷不可外扬,一旦上报会影响声誉,使患者就医时缺乏安全和对医护人员及医院的信任感,导致了医患关系的变化,甚至会引起纠纷。因此,对不良事件的上报采取回避措施。
4.1 加强医护人员的训练和教育,提高对不良事件的安全认知 有人等[3]指出,要促进医护人员的认知水平,就必须了解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流程、报告的种类、目的及责任、不良事件的定义和报告后的利益。护理管理者可以通过对护理人员适当培训和教育,加强护理人员对不良事件的认知水平及报告制度和报告必要性的认识,培养其正确的态度,并配合必要的激励措施促使全体积极响应。同时还要重视对护士专科理论和专科技能的培训,提高护士业务素质,保证工作质量。临床带教老师要加强带教过程中的护理安全意识,避免不良事件发生。
4.2 建立非惩罚性环境,提高不良事件的通报率 WHO建议建立不以惩罚为手段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是建立安全医疗体系的第一步[15]。这样医护人员才能在没有担心、害怕及报复的情况下自愿报告自己的错误。有调查[16]显示,去除惩罚机制,医疗缺陷的报告率显著上升,达10倍甚至20倍。
4.3 建立一个有效、畅通、无障碍的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合理的报告流程是促进医护人员报告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有人[3]研究认为,如果报告途径的多元,如手写不良事件报告单、电脑报告<或电子邮箱)及电话报告等方式会增加医护人员的报告率。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系统,由此,迫切希望我们的各级护理学会或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参考国外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高效、畅通、无障碍的,使护理不良事件的管理有章可循。
4.4 通报后给予及时有效反馈 对已上报的医疗不良事件给予有效分析和反馈是医护人员报告行为价值的体现。Jeffe等[17]指出,假如报告人员未看到他们努力报告的结果,则会认为报告只不过是例行公事,并会质疑报告系统的效用。一项增加医护人员报告意愿调查发现,一半以上的医护人员认为管理层应该固定对不良事件的反馈频率[3]。
4.5 构建以人为本的护理不良事件管理模式 实行人性化管理,激发护理人员的自我管理意识,是护理管理者应重视的问题。护理管理者要放弃目前拒绝承认错误、惩罚失败或者隐匿差错的保守和苛责文化,注重有效沟通,鼓励不良事件的报告。在护理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价中倡导不以找出问题为重点的理念,重点是解决问题、预防问题。增加护理人员医院内部讨论医疗错误的安全性,营造一种良好的通报文化氛围,以提高报告率。医院的管理者要提高对护理安全问题的关注与参与,有研究表明[18],管理者每月3次下基层关注、询问护理安全的问题,可以促进病患的安全。
4.6 鼓励患者共同参与不良事件的管理 有研究表明[19]患者相对于医护人员能够较早地发现并报告不良事件,更便于卫生专业人员采取及时和适当的解决方法。因此,应加大患者参与护理不良事件的宣传力度,使其认识到患者参与患者安全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到患者安全活动中,协助护理人员提高责任心,正确面对处理医疗护理不良事件,保障医疗护理安全。
综上所述,国外对医疗护理不良事件的相关研究开展得较快,内容涉及面较广,研究的结果已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目前我国医疗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构建还处于起步阶段,且现行的医疗护理不良报告系统并未很好的运行。因此,以互联网为平台,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统一、有效、畅通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构建组织通报文化及以人为本的护理不良事件管理模式,是今后护理同行努力的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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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报2011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