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湾桥镇农经站 671008 刘光娟
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是新形势下规范村级财会管理、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的有效载体,是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湾桥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自2008年全面推行以来,所辖7个村委会、26个自然村、74个小组计107个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逐步走上了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实现了各单位资金、资产和收支的委托管理,完善了村级财务收支审批、审核及报账程序,实行财务公开,强化财务监督,广大农民群众反映较好。
湾桥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涉及到全镇2.6万多群众的切身利益,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和参与意识如何,是做好委托代理工作的关键。镇党委、政府召开了由村委会干部、自然村村长及各小组长参加的宣传动员大会,传达了关于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提高了村、组干部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镇党委、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以镇纪委书记为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财务监督领导小组”。抽调镇机关2名财务人员并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财会人员,组建了“湾桥镇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会计委托代理工作。镇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根据全镇的实际,制定了《湾桥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了辖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在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过程中,充分尊重村民自治权,按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审批权与管理权相分离”的原则,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由镇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与各村委会、自然村、小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各自法律责任,实行依法委托。
由镇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成员、村两委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及自然村长、各小组长等人员组成清产核资小组,对村集体各单位的资产、资金、债权债务、收支等逐一清理核实,登记造册,将清查结果及时向群众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为每一个村级会计核算单位单独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与此同时,落实经费,完善配套设施。
根据国家《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大理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完善和修订了我镇农村财务及资产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村级资金账户管理、票据规范管理、报账及审批程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集体收支管理、财务公开及“一事一议”等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使农村财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湾桥镇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后,107个单位严格执行资金收付制度,收入资金在3日内存入“镇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账户。严格执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限额为5000元,超过5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事先预约并有大额用款申请,经村级、镇级审批审核后方能拨款。同时,严格审核审批制度,杜绝了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
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以后,取消了村级账户,由镇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统一开设村集体资金管理专户,村级所有收入纳入专户管理,保障了集体资金的安全。
实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由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或勤廉监督小组审核单据,对审核合格的单据签字盖章,对不合理或不规范的单据有权要求改正、解释或不予报销。每个季度末将各村、小组财务收支情况向群众张榜公示,重点公示困难补助的发放、救灾救济款物的支出、重点工程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代理会计工作中对收支单据严格审核,对支出不合理、填制不完整的单据不予入账,退回给报账员改正或填制完整,真正发挥了会计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