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对策

2011-08-15 00:48昭阳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657000徐思玲
云南农业 2011年8期
关键词:经营权农村土地补贴

□昭阳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657000 徐思玲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极大提高了农业生产家庭经营效率,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经济主体的内在要求,从而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越来越难以适应经济发展和产业调整的需要,成为制约经济持续增长的瓶颈。加快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有力措施,有利于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1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和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昭阳区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这个主题,切实把土地流转作为促进“三农”工作的重点来抓,强化引导,注重规范,使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了较好态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步伐。根据调查统计数据显示,昭阳区2010年农村土地流转的面积达1 243.3hm2,占全区承包地面积的4%,涉及1.06万多农户,最多的每户流转面积达三至五亩,最少的半亩以下。流转年限3至15年不等,流转价格因地力、灌溉、交通等因素差异而不同:坝区约每亩500~800元(旱地每亩500元,水田每亩800元),山区每亩200~300元。流转入大户土地面积346.67 hm2,占流转总面积的28%;流转入专业合作社的面积261.9 hm2,占流转总面积的21%;流转入企业的面积61.3 hm2,占流转总面积的5%;农户间的自发流转1 081.7 hm2,占总流转面积的87%;其他形式流转161.6 hm2,占流转总面积的13%。流转土地的来源主要是农户承包的耕地,其面积有1 206.1 hm2,占流转面积的97%,流转的土地面积主要用于农业生产。规模经营的土地面积为442 hm2,单位经营面积超过五十亩以上的大户有35家。

2 存在的问题

2.1 土地流转规模小

我区境内山大坡陡,交通不便,信息不灵,耕地分散,机械化程度低,虽有很多特色产业,适合规模化生产,但由于受自然条件和思想观念的影响,很难形成专业规模经营。大多数土地流转是发生在本村亲戚之间、邻居之间或者比较要好的本村居民之间,向科研单位、企业和区域外经营土地人员的流转很少,流转收入不高。

2.2 土地流转具有盲目性

有的农户全户外出打工,无法耕种承包土地,就把自己承包的土地随便转包给他人耕种,而不是有选择转给种植能手,只要他人愿意耕种,不讲转包效益,只要适当给点转包费就行。有的甚至分文不取,白白送他人进行代耕,目的就是保证承包经营权不丧失。

2.3 土地流转管理不规范

从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全区土地流转90%以上主要是在农户间进行的,通过私下的口头协议流转土地,即使形成了书面协议,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承包户、经营户、村集体三方的责、权、利也不明;流转期限不稳定,土地保护责任不明确,致使土地流入户不能很好的保护耕地、增加投入、扩大规模种植;一旦发生纠纷,调解缺乏依据。同时,由于受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健全、工作经费缺乏等因素的影响,对土地流转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土地流转的资料不全,管理不规范。

2.4 流转土地区域分散

我区的土地流转,绝大多数是外出打工农户增多而自发的在农户间进行的流转,并不是因为土地面积多了无力耕种,所以,流转区域遍布全区各地,比较分散。

3 管理对策

3.1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

涉农部门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继续广泛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相关的政策宣传、培训、指导工作,把落实好中央关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同时,通过学习流转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让农民了解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消除误解,放心流转土地。

3.2 积极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平等的土地流转原则,积极引导、鼓励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积极培育区、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中介组织;加大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解和仲裁力度,依法解决土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做到建档立案。

3.3 大力培育和发展乡村农业支柱产业

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载体,鼓励农户以出租、入股等形式流转承包土地,实施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战略。要不断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降低农业经营风险,提高农业经济效益,逐步形成土地流转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力度,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社会化服务的功能水平。

3.4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服务

建立健全以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为依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管理和服务。

3.5 规范土地流转程序

土地流转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土地流转规范进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对上报备案的流转合同要认真审核,对违背农民意愿或损害集体和农民利益的流转合同要依法纠正。

3.6 建立土地流转激励机制

一是涉农部门应将对积极转入土地从事农业规模生产经营的农民,在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方面给予倾斜,让直接耕种土地的农民享受到国家的惠农直接补贴,改变原来没有耕种土地而享受各种补贴的补贴方式。二是对承包农户将承包土地弃耕撂荒,又不积极进行经营权流转的,发包方按撂荒土地种植常规作物的年产值收取荒芜费,加强对撂荒土地的管理,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三是建立奖惩运行机制,对在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出现承包土地弃耕撂荒的地方,要追究该乡(镇)、村委会、土地流转管理部门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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