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的苦难与存在中的爱
——诗海游踪·之七

2011-08-15 00:42云南飞白
名作欣赏 2011年7期
关键词:弗罗斯特语调曹雪芹

/[云南]飞白

存在的苦难与存在中的爱
——诗海游踪·之七

/[云南]飞白

我给我的研究生们发了下面的四首诗,《红楼梦》的诗发英译文加中文原文,前两首英语诗只发原文,没发飞白的中译文,要求他们先把这两首诗译成中文,然后就四首诗写成一篇期末论文。这次作文是为他们写学位论文做的小型练笔。

“我惯于使唤的牲口/是否仍在犁田?/我听惯它们的铃铛/当我还活在人间。”//是的,铃铛仍在丁当,/牲口仍在犁田;/一切如常,尽管你已躺在/你犁过的土地下面。//“在那河边的滩地/是否仍比赛足球?/如今当我已不能立起,/青年们是否仍追皮球?”//是的,皮球照常在飞,/青年们仍鼓足劲头;/球门仍立着,门将仍立着,/努力把球门把守。//“我的姑娘是否幸福?/我对她真难以割舍。/到晚上她躺下来安睡,/是否早已经哭累?”//是的,她躺下得轻松,/并不是躺下来流泪:/你的姑娘心满意足。/安心吧,朋友,安心地睡。//“我的朋友是否健康?/当我已枯萎凋零?/他可曾找到一张好床/比我的更为温馨?”//是的,我舒适地上床,/做青年人爱做的事情;/我抚慰一个死者的对象——/切莫问她是谁的恋人。

([英]豪斯曼:《我惯于使唤的牲口》,飞白译)

那干瘪老太婆像个母夜叉,/用铁桶、抹布来把台阶擦,/她曾是绝代美人阿比莎。(据《圣经》,阿比莎是为伺候大卫王而在以色列全境选美中选出的美少女)//请看好莱坞的影片偶像,/多少人从顶峰一落千丈,/谁还能怀疑如此下场?//须早死才能免晚景惨淡。/如果命中注定你死得晚,/那只好下决心死得体面。//挣钱吧!挣他个股票交易所!/必要时干脆占他个宝座,/那时谁还敢叫你老太婆?/有些人靠的是自己的知识,/有些人靠的是为人真实,/有助他们的,你也可试试。//回忆当明星的一度辉煌,/补偿不了日后冷落凄凉,/避免不了晚年苦境难当。//临终的体面毕竟少不了。/哪怕花钱买朋友关照,/也比没有好。准备吧,趁早!

([美]弗罗斯特:《准备吧,趁早》,飞白译)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

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蛛丝儿结满雕梁,

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

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

如何两鬓又成霜?

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

今霄红灯帐底卧鸳鸯。

金满箱,银满箱,

展眼乞丐人皆谤。

正叹他人命不长,

哪知自己归来丧!

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

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

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

反认他乡是故乡。

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曹雪芹:《红楼梦·好了歌注》)

花谢花飞飞满天,

红消香断有谁怜?

……

愿奴胁下生双翼,

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

一抔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

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

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

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

花落人亡两不知!

(曹雪芹:《红楼梦·葬花吟》 节录)

关于这个论文题,我还做了以下提示:

以上四首诗虽然风格、语调、文化色彩差别甚大,但主题都是感叹人情冷暖,命运无常。试写一篇论文加以评论和比较。

和以前的作文题不同,这次的题目较难纳入现成的公式或答案。这尤其是因为这三位作者都以性格/风格独特著称,而且都生活在价值观念出现危机(在西方是宗教信仰危机,在中国则是宗法伦理危机)的时代的缘故。三位诗人的态度或多或少都是非正统的,这种态度有助于他们把人生命运看得更为透彻。

这几首诗既有抒情性,又有戏剧性,蕴涵较丰,应当说是分析比较的好题目。这次的题目是开放型的,分析比较的角度大家可以自选。可供选择的角度很多,例如:作者的人生观、态度和文化背景,他们言说的方式、语调和言外之音,诗中采用的独特艺术手法及其效果,每首诗中的说话人(speaker)与作者的关系,以及为什么是这种关系,等等。

我提示的可供选择的角度,实际上包括了作者研究、社会文化研究、互文性研究、文本研究、读者反应研究和叙事结构研究等方面。可是由于外语专业学生的文学理论基础相对薄弱,收齐了论文一看,采取不同研究角度的很少,大都还是落入了“作者生平加阶级分析”的公式化窠臼,这种写法的缺点是既脱离生活,也脱离文学。

我在讲评时说:大家的论文做得努力,有许多亮点,但是由于这个题目没有现成答案可套,对我们的思维还是构成了不小的挑战。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缺乏文学理论的准备,因此不大找得到切入点。多数论文写的是作者生平加阶级分析,以社会学批评代替文学批评;许多论文作者不约而同地批评这四首诗的“悲观消极”倾向;少数论文虽然选择了分析“说话人”这个角度,却又把作品中的说话人简单地等同于作者。

其实,这样的题目完全可以从多角度来探讨,路子非常广阔。例如从叙事模式和手法看,豪斯曼诗采用陌生化手法和戏剧性逆转,弗罗斯特和曹雪芹诗中则采用反讽和意象对照等手法,说明这几首诗虽然主题类似,却可以用很不同的手法来表现。从隐喻研究角度看,曹诗中“纱帽”和“雕梁”等是中国官场的隐喻符号,花落花飞、柳絮杜鹃是营造悲剧气氛的典型中国式隐喻符号。再如从原型和文化角度看,豪斯曼诗中的田园气氛是以古希腊古罗马的牧歌为原型的,在此类牧歌里,牧童和少女们对唱恋歌,其背景是阿卡迪亚,古希腊的“桃花源”。但豪斯曼却在这样的背景衬托下写出了田园诗的反面,从而营造出了“失乐园”的情调,他把阿卡迪亚去魅化了,他的什罗普郡(Shropshire)这个现代阿卡迪亚已不复是桃花源。豪斯曼的诗中又有欧洲中世纪谣曲里的“鬼情人”的影子。这类谣曲讲的是骑士的鬼魂回来找昔日情人结婚,不过,豪斯曼已经把鬼魂也去魅而“失活”了。弗罗斯特诗的原型则出自中世纪法国诗人维庸的“美丽的制盔女”,这在欧美诗人笔下也是一个经常重现的形象,这涉及西方把丑引入审美范畴的问题,而让中国诗人处理起来,至多只能抽象地评论一句“人老珠黄”,是绝不肯把美人写得这么丑的。曹诗中的“净土”则是佛家原型,西方诗中的尘土只能意指尘世,他们没有“净土”概念,不会说出“一抔净土掩风流”这样的话来。

这里,我不打算研究艺术手法和原型,下面我仅抽出“悲观消极”问题、“说话人”问题和“语调”问题三点来做具体讲解。

悲观消极问题

拿乐观/悲观、积极/消极来评判作家的好坏,在学生的作业里有鲜明的反映。几乎是大家公认:三位诗人的共同缺点在于悲观消极。大家还往往做这样的比较:有的作业认为英美作者比曹雪芹更悲观,比较起来曹雪芹稍微好一点;有的作业则认为曹雪芹比英美作者更悲观,比较起来英美作者还稍微好一点,例如说弗罗斯特认为只要能赚钱就有出路,他觉得资本主义还有希望,而曹雪芹则已经看不到任何希望了。当然这里又带出来一个问题:“觉得资本主义还有希望”这是好呢,还是不好?就又不好说了。

那么事实是不是如此呢?三位诗人的缺点是否在于悲观消极呢?其实不见得。有些文学作品确实很悲伤,表现了悲剧性,但我们知道悲剧在文学中占有崇高的位置。这是一个悖论:尽管人人都喜欢快快乐乐,但索福克勒斯和莎士比亚的悲剧在西方、《红楼梦》悲剧在中国的地位,却是任何大团圆故事都不能比肩的。波德莱尔说:“我并不主张欢乐不能与美结合,但我的确认为欢乐是美的装饰品中最庸俗的一种,而忧郁却似乎是美的灿烂出色的伴侣。我几乎不能想象任何一种美会没有不幸存在其中。”阿多诺也曾指出:“最伟大的抒情诗,力量在于存在的苦难与存在中的爱的对立统一。”

同时,给这些作者或他们的主人公贴上悲观消极的标签,也不一定很准确,或者太过简单化。因为即使最悲观的林黛玉也并不单纯消极,她有骄傲的人格,不向压力低头,向封建制度发出了强烈的抗议。至于你们说曹雪芹弃绝生活,逃避现世,我看这可是一个天大的误解,用心去读一读《红楼梦》,每个读者都不难感到曹雪芹对生活对人世的爱,爱到了痴心的程度。曹雪芹在卷首诗中说:“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他痴情的肺腑之言。作者怀着满腔痴情,你却偏说他看破一切,弃绝人世,无牵无挂,你有没有搞错啊?假如他真的看破红尘,认为这毫无价值,他还需要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倾全部心血来写这部书吗?所谓“悼红”,也就是第一回回目里的“风尘怀闺秀”,以及前言中说的:“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则一并使其泯灭也。”意犹未尽,他又题诗云:“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你们看,这是看破和弃绝人间价值的人么?

相反,应当说当时中国唯有曹雪芹具有最深刻的人文关怀,看到了人间真正宝贵的价值,而这些价值是当时的社会蔑视鄙视和任意摧残的。这就是曹雪芹的伟大之处。鲁迅指出过:“悲剧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是把无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看。”二者都能使人认识到真正的价值,而前者给人的震撼尤其深刻。因此,不要以为在作品中大团圆就是积极,高喊口号就是伟大,而看到作品情节的发展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了,就认为这个作者悲观绝望,要不得。相反,悲剧给人以震撼,使心灵受到净化,从而把精神境界提升到新的高度,这就是文学的熏陶作用。应当懂得文学的性质,不要以口号为标准来衡量文学作品。

“说话人”分析

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哪怕是第一人称的说话人,我们也不能想当然地把他等同于作者本人。甚至哪怕说话人是作为抒情诗独白者的“我”或作为自传性小说主人公的“我”,通常也不能等同于作者,而很可能与他有较大的差别。所以,评论者便把抒情诗的说话人起个名字叫做诗的抒情主人公。如弗罗斯特的《准备吧,趁早!》一诗,按粗线条(抒情、叙事、戏剧三分法)归类是可以归入抒情诗一类的,其中那个说话人与弗罗斯特本人的面貌就不大一致。戏剧诗就更不用说了。戏剧诗,不论是对白体还是独白体,其中的人物都是剧中人,例如勃朗宁的名作《我的前公爵夫人》,其中的独白说话人是专制君主,心狠手辣的费拉拉公爵,他当然不是勃朗宁的代言人,而是勃朗宁批判的对象。

《红楼梦》第一章《好了歌注》诗中的说话人甄士隐是小说中一个很次要的人物,他起的作用大体上只是个引子和象征符号,代表佛家出世观念。因此说话人的声音并不能代表作者曹雪芹,只能作为“复调”的声部,透露出曹雪芹思想矛盾的一个侧面。我们要是把甄士隐看做曹雪芹的传声筒,就会产生很大的误解。

关于说话人起的作用以及具体分析,我们待会儿再接着谈。

“语调”问题

这是文学作品叙事方式的重要问题之一。作品中会有中性叙事、抒情、教谕、幽默、玩笑、讽刺、愤世嫉俗等等各不相同的语调,而不同语调可以表示完全不同的语用意义。所以,据说著名导演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曾以“今天晚上”这样一句台词作考试题,要求演员表演出四十种戏剧情景来(例如今天晚上有约会,今天晚上将发生恐怖袭击)。

四首诗的语调不同,这些作品的艺术性,在相当程度上包含在语调运用之中。听话听音,而我们有时还不善于听音,例如有的作业认为弗罗斯特是在劝人拼命赚钱,似乎他最看重的就是经济上的成功。这是把他的语调错听成正面说教了,其实弗罗斯特劝人趁早拼命赚钱用的是讽刺语调,是在揭示荣华富贵的负面价值。我还可以补充一点:曹雪芹和弗罗斯特在揭示负面价值的同时,也指出了真正的价值,如曹的“质本洁来还洁去”,拒绝同流合污;弗罗斯特则告诉人们真正有价值的是知识和真实。所以我们不能把他们诗的主题看做虚无主义。

下面我再综合说话人问题和语调问题,一首一首地试作解读,而以英语诗为重点,因为《红楼梦》大家都十分熟悉。

豪斯曼的《我惯于使唤的牲口》是一首戏剧对白诗,对白的两个人物是英国什罗普郡(在英格兰西部,背靠威尔士丘陵)的两个农村青年——一个死了的和一个活着的朋友。他们的语言风格淳朴,有乡土气。他们戏剧性的对白和语调、诗中埋下的伏线、层层递进的剧情和最后谜底的揭晓,都体现了戏剧性。两个说话人都是剧中人,是乡下人,与作者无关,身为拉丁文教授的作者豪斯曼隐身在幕后。不过,虽然是戏剧诗,但因诗的抒情味道很浓,是抒情性的戏剧对白诗,所以从所抒之情中,我们又可以隐约听出一点(或猜到一点)幕后作者的心声。我们只能说是“隐约”和“猜”,因为此诗是多义性的,并没有明确的“意义”,尤其没有明确的“教谕”即说教意义——如果作者跑到前台来表态,发表意见,那就会有明确的说教意义了。不过,作者或导演忽然跑到前台来指手画脚,是件可笑的事情,观众会报以嘘声:“我们是来看戏的,不要打岔!”

诗,当然还是有意义的,但此诗的意义不属于狭义的抽象意义,而是广义的意义;不是分析得出的教谕,而是感受到的意味。读者感受到的浓浓的意味是什么呢?我猜想大抵有这么两层。

第一层意味是:一个人的死不会扰乱宇宙,人死去后地球还得转,生活还得照常进行。哪怕你在世时是个不可缺少的人,比如说在本村足球队里你是主力队员,在恋爱中当然更是不可替代的人,但少了你之后生活还得照常进行,不受影响,包括球赛和婚恋。这似乎出乎死者意料之外,但又是极其自然而正常的事。一个人,就他自己而言是世界的中心,仿佛我死了地球就不转了,但其实有他或没有他真是微不足道的,正如波斯诗人海亚姆在《鲁拜集》中说的:“当你和我通过了帷幕之后,这世界还将存在很久很久,它不会留意我们的来去,就像大海中投一块小小石头。”

人死去后,居然“一切如常”,并无改变!这就是这首诗中诗人看似平常却又非常有震撼力的发现。“一切如常”当然是好事不是坏事,沉舟侧畔千帆过,生活在欣欣向荣。于是二者间形成了巨大的张力,这被诗人凸显出来了。死去的虽然仅仅是个人,但这又是所有人的共同命运,因此能引起人的感应。

第二层意味就是从这张力引发出来的感慨。在戏剧诗中,作者处在幕后不表态,在展示剧情时态度似乎是超然的,但他在貌似超然中表现了他的爱心,这片爱心很宽广,不是个人的私心。我觉得,作者对那位活着的朋友并没有谴责的意思,但读者肯定感觉得到作者对死者的(也是对人的普遍命运的)深深同情:人生是充满回味的苦杯。不错,豪斯曼的确是悲观的,但也是满怀同情的。这种抒情意味正是本诗的独特语调传递给我们的。

豪斯曼生活在19世纪末西方发生信仰危机后的时代,他与哈代一样不再相信有公正慈悲的上帝照看着人们,主宰着他们的只有无情的偶然。这就好比曹雪芹不再相信儒家正统礼教一样,这几位诗人都带有叛逆正统的色彩。哈代被人批评为悲观主义,但哈代自己并不同意,他说他写的是现实。曹雪芹也是一样。由于现实无情,而又没有上帝来拯救,现代人就只有依靠自己推巨石上山了,这就是现代人的命运。

我曾提示学生注意诗的语调,在本诗中,学生都认为作者用的是讽刺语调,认为诗中那位活着的朋友的语调虚伪,是个伪君子,不是真朋友。我跟他们的看法不同。我认为这位朋友语调真诚,而内心复杂。其实他并没有错,但他对死者还是怀着同情、不安和愧疚。说他并没有错,因为我觉得这像是电影《珍珠港》中Dany的朋友,Dany牺牲了,朋友抚慰了死者的恋人,而这也可说是死者的遗嘱。说此诗的语调含有讽刺没错,说作者对活着的朋友和那位姑娘含一点讽刺,这也没错,但是我觉得很温和,不是谴责,而是含泪的微笑。我的感受是:诗人的主题不在这里。你看,死者问的是:“我的姑娘是否幸福?她是否哭累了?”按照学生的意见,莫非他盼望他的姑娘永不幸福?莫非他盼望他的姑娘永远哭泣?

当然,读者有不同的感受和解读是完全正常的,这体现了诗的基本特性:“留出空白”和多义性,其意义必须由作者和读者共同完成,其中就必然包含了读者的理解和“前理解”,即读者与此相关的生活积累,英语叫做pre-understanding。

诗的语调和结构里还含有更多的信息。

不少学生问:“为什么死者不在一开头就问他最关心的问题(即问他的恋人),而要留到后面才问?是不是有点做作?”其实这是完全合乎逻辑的:从心理上说,因为死者对这个最关心的问题有点害怕,不敢启口,而且心情矛盾——既希望爱人不忘自己,而又不希望爱人永远痛苦,所以他说:她应当是已经哭累了,她一定哭累了,我为她感到心疼,希望她不要哭了。其次,我们还要从文学传统角度来考察。此诗诗体是英国谣曲体,三音步(可变音步),我们知道,歌谣结构的重要特征是形式上的反复或复沓。朱自清说过:“复沓是歌谣的生命,歌谣的组织整个儿靠复沓,韵并不是必然的。”但复沓即parallel并不是简单的反复,凡是谣曲或更广义的民间文学,在叙事程式上常常都是由浅入深,步步深入的,先故意避重就轻,谈不太重要的事,然后才渐渐进入核心,由一系列的平行结构逐步积蓄能量,最后推向一个突转和意想不到的戏剧高潮。用相声术语说这叫做“抖包袱”:前面说的全是铺垫,一层一层地铺好,垫好,包起来,但是里面包的是什么宝贝观众却不知道,而且越来越感到好奇。等到一切都铺垫好了,到最后时刻演员才突然抖开包袱,亮出来的东西使你大吃一惊。我可以举著名的英国中世纪谣曲《爱德华,爱德华》(Edw ard, Edw ard)作为典型例子。这也是一首戏剧对白诗,剧中人是爱德华和他的母亲,母亲问,爱德华答,结构和程式跟豪斯曼的《我惯于使唤的牲口》几乎一模一样,稍微不同的是它抖的包袱分两层(当然,《我惯于使唤的牲口》的包袱也可以说是分两层:第一层是姑娘不哭了而且很幸福;但为什么很幸福,要等抖开最后一层才揭晓)。

《爱德华,爱德华》的问答分两轮。第一轮,一开始母亲盘问爱德华:为什么你的宝剑鲜血淋淋?爱德华回答说我杀了我心爱的猎鹰;母亲说鹰不可能有这么红这么多的血,爱德华便说,唉,是我杀了我心爱的马;母亲又说你的马已经老了,而且你又新买了好马,你不至于为此悲痛欲绝;逼到无奈,爱德华终于说出是他杀了他父亲,为了这个罪孽,他将从此漂洋过海,浪迹天涯,永远不再回来。这是亮出谜底的第一层。

然而爱德华弑父之谜还没有真正揭开,接着他母亲开始了第二轮的盘问:那么你把你的宫殿、城堡怎么办?爱德华回答说让它们自行倒塌;母亲问让你的妻子儿女怎么办?爱德华回答说让他们满世界去讨饭;于是,母亲最后才问:那么你给你亲爱的妈妈留下点什么?这儿终于迎来了高潮,爱德华回答道:“你将得到我从地狱的诅咒,妈妈,妈妈,你将得到我从地狱的诅咒,你给我的是什么样的教唆啊!”

谜底原来是:唆使爱德华弑父的正是他的母亲,公爵夫人。我们熟知莎士比亚的五幕悲剧,难得的是把戏剧冲突压缩在如此简练的对白诗中,而还有这么强的悲剧力量,实在令人震撼,这就是英国谣曲戏剧结构和语调的传统财富。豪斯曼的诗,从结构到语调都从这一渊源中得到继承。

在豪斯曼诗中,是死者在一层一层地提问。起初提的问题,所得的答复都是“一切如常”,没有变化,到后来却出现了重要变化。其实,和《爱德华,爱德华》的开始就有伏笔一样,《我惯于使唤的牲口》开始的“一切如常”中也已经含有伏笔:既然犁田的组合中可以没有他,既然足球队的组合中可以没有他,那么顺理成章,在爱情的组合中当然也可以没有他了。这是无变化和变化的二重奏:对世界而言一切如常并无变化,但对死者而言一切已经根本性地变了,他的位置已经被取消了。诗人从生活中发掘出这一反差,把它聚焦,形成强烈对照,再加上戏剧结构和语调,把生活中常见的事陌生化,从而使读者不得不投入存在哲理的思考。

弗罗斯特的《准备吧,趁早!》表面上是一首教谕诗。问题是:它的教谕是什么?语调是什么?它的意义是等于其教谕还是不等于其教谕?假如它的意义大于教谕,则除字面教谕外还含有什么意味?

文有记叙、议论、抒情之分,诗也一样,但因诗的本质属性是抒情的,所以议论诗、尤其是教谕诗一般不受欢迎,例如英法17世纪的教谕诗和中国的《三字经》。20世纪诗人弗罗斯特敢于写“教谕诗”,敢于以教谕诗的口气谈人生道路的选择,他自有他的艺术手段。他这首诗并不是传统意义的教谕诗:

首先,诗人并不是在直接说教,而只是出了个选择题,让读者自己选择教谕,好比是目前流行的考试多项选择似的:A. 财富,B.权势,C. 知识,D.真实,这四者构成他所谓的“准备”。

其次,全诗似乎在着力宣传要有钱有势,对此做了特别的渲染强调,但是其语调是反讽的或讽刺挖苦的,如“下决心死得体面”啦,“挣他个股票交易所”啦,“干脆占他个宝座”啦,“花钱买朋友关照”啦等等话语。听话听音,读者知道这些话其实不是弗罗斯特本人的劝告,而是在说反话。而且听其激烈的讽刺语调,我们还觉得诗中的说话人和弗罗斯特本人不完全等同,因为我们认识的弗罗斯特本人是温和的,尽管“弗罗斯特”(Frost)在英语中是“霜冻”的意思。而这个说话人则愤世嫉俗,他的语调比弗罗斯特更冷,只有在谈到“C. 知识”、“D. 真实”两项时,他冷冰冰的语调才突然消失而回归本色。

说这首诗不是传统意义的教谕诗,第三条理由就是诗的意义大于教谕,此诗中也含有较强的抒情因素,包括A. 对青春转瞬即逝的感叹,B. 对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强烈感慨,从而使这首诗能脱出教谕诗的窠臼。

此诗有没有说教性质呢?回答是“有”。但作者革除了传统教谕诗引人反感的态度,即凌驾于读者之上、摆出“教育读者”架子的道貌岸然的态度,代之以与读者随便谈论,对世事冷嘲热讽,抒发感慨的态度。诗中的说话人在表面说教的层次上当然不是作者,在讽刺层次上就有点接近作者了,在抒情层次上就完全贴近作者了。其实诗人是满腔热忱的,虽然嘴里冷言冷语。

有一个细节值得寻味:弗罗斯特为什么不把谈“知识”和“真实”的诗句放在结尾作为压轴警句,而要悄悄地夹在中间最不引人注目的位置呢?答案是:作者要避免说教姿态。诗人说教总是很讨人嫌的。假如把指导性语言放在结尾,此诗就真的变成说教诗了,而其价值也就不仅是打折,而几乎是丧失无遗了。

弗罗斯特这首诗中的多项选择题,既化解了教谕诗的口气,也减弱了愤世嫉俗的悲观。我们知道,弗罗斯特的诗中常常是悲观冷峻与坚毅并存的,例如“树林真可爱,既深又黑,但我有许多诺言不能违背,还要赶多少路才能安睡”,这首诗也是一样。

《好了歌注》,虽然出自一个很不重要、仅有象征意义的说话人甄士隐之口,但在《红楼梦》中又很有代表性,它对命运无常的描写和愤世嫉俗的语调与《准备吧,趁早!》颇为相似。与弗罗斯特的“回忆当明星时的辉煌,补偿不了日后冷落凄凉”相像,曹雪芹也写道:“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这是贾府或曹府败落的写照。“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霄红灯帐底卧鸳鸯”,又和豪斯曼的歌谣情节非常吻合,不过描写的态度却有不同:说话人甄士隐对此显然持的是谴责批判态度,这不仅是由于中国礼教硬性要求女性守节,而且问题在于“昨天”才送白骨,今霄就卧鸳鸯,中间没有一个“哭累”的过程,委实也是太快了,批判态度在此充分表现出来。

但此诗更值得注意的是对官场的批判:“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这是《红楼梦》中最有力量的批判之一。这里流露了作者曹雪芹的愤慨,应该说这已经超越了说话人甄士隐,听语调,就不像是佛家的平和心态了。上世纪80年代录制的《红楼梦》电视剧中贾政被捕问罪,根据的可能就是这首诗。而“反认他乡是故乡”表示的,则是看破红尘的出世思想,假如说这句有说教嫌疑的诗就是此诗的教谕,那么它属于决定出家的甄士隐的价值观,不能归于曹雪芹的价值观。

《葬花吟》出自《红楼梦》中女一号说话人之口,而且又是才华出众的女诗人林黛玉的代表作,其分量不言而喻。但尽管林黛玉在书中的地位重要,在她身上倾注了作者的爱,鲜明地体现了作者的价值观,她仍然是一个剧中人/说话人,她的性格(例如她的小心眼儿)并不属于曹雪芹,我们也不能把林黛玉的句句话都归于曹雪芹。因为林黛玉的言语举止都是她的身世、个性、感情和遭遇规定的,一经塑造出来后林黛玉就成了一个独立的人,甚至曹雪芹对她也无可奈何,正如托尔斯泰对安娜·卡列尼娜无可奈何一样。我们只能从种种方面分析、猜测《葬花吟》与曹雪芹有密切的关系,例如“质本洁来还洁去”所体现的人格价值。

我们可以拿《葬花吟》和豪斯曼做平行比较,因为豪斯曼心爱的主题是人生和青春的短暂和脆弱,如下面这首豪斯曼最广为传诵的抒情诗,也同样用了花谢花落的隐喻,语调也有同样的温柔而痴情的哀伤:

我心中悲伤抑郁,/哀悼金子般的友伴:/多少唇如玫瑰的少女,/多少捷足如飞的少年。//捷足的儿郎埋在了/无法飞越的溪畔;/红唇的姑娘睡在了/玫瑰已凋的田边。

([英] 豪斯曼:《我心中悲伤抑郁》,飞白译)

不过豪斯曼的语调并不经常这样温柔痴情,他常常会比《我惯于使唤的牲口》更加冷峻尖刻,如下面这首诗的冷峻,简直达到了冷酷的程度:

每当我在街上逗留片刻,/观看活人们来来往往,/还有盛装的队伍走过,/热气腾腾,熙熙攘攘,//看到在这“肉体之家”里/仇恨和欲望趋于热狂,/就想起在“尘土之家”里/我的居留时间更长。//在那个乌有之国里/一切现存都不再留存;/仇仇相报已经忘记,/怨恨者到此不再记恨;//情人们躺着,双双对对,/再不问是谁躺在身旁,/新郎在漫漫长夜里安睡,/再不转身向他的新娘。

([英] 豪斯曼:《每当我在街上逗留片刻》,飞白译)

什么叫做“酷”?我看这首诗是真酷。而且它的讽刺语调和《好了歌注》也颇有可比性。说它酷是因为它同时做到了把无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看,又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诗人首先揭露人世间名利场上充满着狂热的仇恨和欲望,你争我夺,仇仇相报,真个是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结果一场空。铺垫到了最后诗人开始抖包袱了,笔锋一转,抖出一幅万圣节的图景,展示最珍贵的爱情居然也被时间一口吞噬化为乌有,而笔法之酷,之尖刻,让人叹为观止。究其用意,和《好了歌注》与《准备吧,趁早!》相似,都是以此警醒世人,引起人们对人生和价值观念的深思。其实豪斯曼继承的是贺拉斯的理念:人生是悲剧,应当有悲剧的崇高。不同于海亚姆的《鲁拜集》,他的诗隐隐含有伦理维度,但当然不能看做是教谕诗。

其实我们读的这三位作者都有一副热心肠,并不是一味冷言冷语,不是一味否定人生价值,而是让我们认识人生价值;不是纯粹表现苦难,而是表现存在的苦难与存在中的爱的对立统一。这次作业,对学生来说也是一次小小的巡礼,说明文学王国里有趣的事很多,但是这需要我们去感受和体会,绝不是可以简单套入的几条公式。为了进一步的体验,最后我们再从语调角度来分析一个案例:

电锯在场院里嗷嗷又轧轧响,/产出锯末和一段段烧炉子的柴,/带甜味的木香随着和风飘来。/从这里抬眼远望,就能数出/夕阳下五道山梁层层叠叠/远远地淡入佛蒙特州地界。/电锯嗷嗷又轧轧,嗷嗷又轧轧,/要看它是空转还是负载吃重。/没有事发生,一天快要结束。/将就算一天吧,我真希望他们/发话收工,饶了那男孩半小时,/那样,孩子真的会非常享受。/他姐姐系着围裙站在场边/来通知他们“晚饭”。电锯一听,/似乎想证明它懂晚饭的意思,/向男孩的手一跳,或仿佛一跳——/准是孩子伸了手。不管如何,/双方没拒绝接触。但是手哇!/男孩喊出的第一声是可怜的笑,/当他转身向他们并抬起了手,/一半是求助,一半好像是企图/阻止生命流出。于是他看到了——/他已经是懂事的年龄,大男孩/干男人的活,尽管实际还是孩子——/他看到事情糟了。“别让他割掉手——/等医生来了,姐,别让他割掉!”/就这样。可是手是已经掉了。/医生用乙醚把他麻了过去。/他躺着,气噗噗地从嘴唇吹出。/然后——那按脉的开始发慌。/谁都不信。他们听他的心跳。/微弱——弱了——没了!就此结束。/没指望了。于是他们,既然他们/不是死者,便各自去干各自的事。

([美] 弗罗斯特:《“熄了,熄了——”》,飞白译)

有时候,诗意不是来自一首诗的“像诗”,而是来自一首诗的看来“不像诗”。这是一个例子。

《熄了,熄了》是一首小叙事诗,弗罗斯特在其中平铺直叙地描写了农家场院中的一件意外事故,这个题材完全是“非诗”的。“事故”只能上新闻,怎么能入诗呢?电锯锯断手的事,怎么能诗化呢?而且写的笔法也“老土”。这种写法,使人读起来觉得不寻常,不像诗。通常,诗的题材是约定俗成的,要么是花前月下,要么是铁马金戈;按读诗的常规,我们期待于诗的要么是优美意境,要么是重大主题。可是在这里既不见优美意境,似乎也看不出什么重大主题。

其实,写诗不能常规化而要个别化,不能套路化而要陌生化。诗人瞄准的正是我们感到陌生的,不习惯的。

这首诗作于1915年,所记述的是一件真实发生的事。弗罗斯特以美国东北部的新罕布什尔州为生活基地,而且他是个一边写诗一边务农的诗人。由于弗罗斯特农场邻近的一个孩子遭遇了不幸,弗罗斯特受到震动,写成此诗,诗题出自莎士比亚著名悲剧《麦克白斯》中的台词:“熄了,熄了,短暂的蜡烛!人生只是一个会行走的影子,一个在台上指手画脚的可怜演员,登场消磨一段时光,随即消失无闻。”弗罗斯特用“熄了,熄了”为诗题,以点染此诗浓浓的悲剧色彩。

此诗中表现的主题是什么呢?我想,说得简单粗糙一点,那就是生命的脆弱——生命是那么容易受到外界的残害。死亡的来袭非常突然,而且残酷。这个主题,乍看会感到有点“消极”,不合常规,缺乏积极意义。但不能否认这是个真实的主题,而且也是经典的悲剧主题,要说“重大”的话,不可谓不重大。但如果是经典悲剧,那么主人公起码得是王子之类的高贵人物,而这出现代农村悲剧中,主人公只是个无名的农家少年,他够不够得上做悲剧主人公?

诗的主题就在这里诞生了。

平常,普通,低微——事故,很可能是贫困生活的压力促成的。

事情发生在农家的场院,但是在场的有些什么人,却不很清楚。诗中只提到姐姐,而没有提到孩子的父母,所以孩子干的是自己家的活,还是在为别人打工,难以断定(后者可能性较大,但不论是哪种情况,都反映着生活的艰辛)。除了男孩的姐姐外,诗中只用笼统的“他们”和“按脉的”来称呼在场的人。这样,诗人便把一个具体事件扩大成为代表人间关系的典型事件。男孩既死,这件事告一段落,“于是……各自去干各自的事”表现了人间的冷漠。是啊,别人既然不是死者,对死亡事件只能是无奈的,也是隔膜的,而他们“各自的事”又是必须干的,当然得去干了,你能责怪他们吗?这样,“说话人”的思绪就变得更为广阔,虽然含有批评态度,但又不等于是一种批评,而成为对个体存在的深深感叹。

生活的冷酷,在电锯的拟人形象中得到呈现。电锯一会儿像饥饿的野兽般“嗷嗷”,一会儿像无情的机器般“轧轧”,然后竟饥饿地跳向了男孩的手。

孩子的反应是“可怜的笑”,因为他觉得是自己犯了错误,他应该为自己的粗心大意请求原谅。

我曾把译稿给一位中学生看,他说:“诗的主题很简单,很明显,就是揭露那个黑暗的时代。只要看‘大男孩干男人的活’这一句,就可以把握全篇了。”——这样理解固然有一部分对,用来应付考试也许很有效,但把诗的普遍性主题压缩成对某个时代或某个社会的揭露和政治批判,对于文学却未免失于简单化公式化了。这看得出,是受了我们寻找“重大主题”的习惯性思维和应试教育“套路”的影响。另外,我们今天的孩子大都对生命的可贵和生存的艰难缺乏体会,一提起生活艰难,往往就归之于旧社会,而不能理解其普遍意义;至于流血场面,他们在电子游戏里司空见惯,往往视若儿戏,难以引起惊怵的感受和深切的同情,所以与诗人敏感的心会有很大差距。

诗人的痛惜和同情,诗人敏感的悲天悯人的心,在此诗中不是直接说出的,而是隐藏在貌似平淡的叙事背后,在低调语气里隐约透露出来的,“说话人”在叙述中唯一显得动感情的地方,恐怕就只有“我真希望他们……”那一句,诗中的“说话人”即叙述者以虚拟语气为孩子打抱不平,表现了希望人们照顾一下孩子的心愿,正是疲劳和思想不集中导致了灾难。

“低调叙述”,大概是这首诗最大的艺术特色了。本来可以使用大量惊叹词和惊叹号的地方,“说话人”都刻意说得很平淡。例如“双方都没有拒绝接触”就是对孩子的手被电锯瞬间锯断的可怕场景,做了非常低调的形容。语调是为诗的主题服务的。诗人之所以选用低调语言,大概正是因为诗中所讲述的只不过是一件小事,死去的也只不过是一个无名小人物吧。死有重于泰山,小人物哪里比得上。正是在这种低调中,蕴涵着对人间普遍不幸的悲哀,同时隐隐之中也蕴涵着对人间普遍冷漠的愤懑。

此诗的又一艺术特色,是全诗开始的情调与后来的发展构成强烈对照,这是一种戏剧手法。开始时诗的情调轻松,描写的是和风吹拂,带来清甜的木香,并不是真的没有优美的意境。诗的“说话人”还在提醒我们不要忘了抬眼欣赏夕阳下的远山,这句话看似闲笔,却给全诗提供了自然美景作为背景,为接下去发生的事件作反衬。不过,这也只有那些能“抬眼远望”的人才能欣赏得到(像陶渊明“悠然见南山”那样),而在场的其他人恐怕都没有闲暇去注意了。在贫苦和劳累里,农民无法欣赏自然美景。这里已经流露出诗人浓厚的惋惜之情。接着,事情的发展果然就打破了美好安静的田园风光。

与“低调叙述”的风格协调,此诗的艺术特色之三就是语言的朴实无华,而且“非诗化”,口语化,富于乡土气息。但朴实的语言里含有丰富的信息。例如,孩子临危时说出的“等医生来了,姐,别让他割掉”,句子已经破碎了,显示孩子已经说不成句(更谈不上“出口成诗”),语言的真实感传达出了现场的危急气氛。

诗的标题起了点睛的作用。在平淡低调中见深情的种种细节,最后都统合在 “熄了,熄了”的悲剧性主题之下,一下子把诗提升到人的生存和悲悯的哲理高度,启发读者的深思。

诗是对存在的求索,但诗不是存在的解。诗只不过是不断地追赶远方的地平线,不断地求索又不断地提出存在之谜。龚自珍说:“未济终焉心飘渺,万事都从缺憾好”;特瓦尔多夫斯基说:若不是世界正在疾驰而去,若不是“我”正从世界无条件地退隐,“哪会有饱经苦难的甜蜜,哪会有以痛苦和黑暗的死为代价换来的信仰、意志、激情和魅力?”

也许,世界因此而有诗,中国和西方都一样。

作 者:飞白,本名汪飞白,云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有《诗海世界诗歌史纲》《谁在俄罗斯能过好日子》《马雅可夫斯基诗选》《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诗选》等著译十七卷。

编 辑:王朝军 zhengshi5@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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