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小说忧愤深广的理性美

2011-08-15 00:45:37何平滚
大家 2011年7期
关键词:鲁迅美学美的

何平滚

鲁迅小说忧愤深广的理性美

何平滚

鲁迅先生是现代文学当之无愧的奠基人,其小说闪烁着不可磨灭的光辉,蕴藏着深刻的美学意义。本文就此展开探讨。

封建制度及其文明 国民劣根性

鲁迅先生的经典小说不少,《一件小事》让我们终身难忘,《社戏》、《故乡》引领读者走进童年的美好回忆,《孔乙己》让我们为旧时代读书人的命运哀叹,《药》将革命者的悲哀和民众的麻木形象再现于字里行间,《狂人日记》激起读者对旧社会扭曲人生的诅咒,《阿Q正传》浓缩了人性的愚蠢,无不蕴积着丰厚的美学意义。

病态的社会、愚弱的国民、不幸的人生使得鲁迅的小说少了一份微笑,多了一份冷峻;少了一份平和,多了一份严肃。因此内涵的深刻性和沉痛的揭示性是他不变的美学追求。他的小说总具有一种启人深思、促人反省的理性美。具体表现在:

一、批判封建社会制度及其文明

鲁迅曾说过:“所谓中国文明者,其实不过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鲁迅先生对中国漫长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历史有着清醒的认识和深刻的反思,他一针见血地揭穿了封建主义血淋淋的“吃人”本质。小说《狂人日记》,运用写实和象征相结合的手法,塑造了一个表面上“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的狂人形象,淋漓尽致地斥责了“全是‘吃人’”的四千年中国史。小说没有强化曲折的情节,而是通过狂人的心理意识的流动来向读者形象地展示一个数千年来时时处处都在发生吃人惨剧的血腥世界。“狂人”的言行揭露了封建主义“吃人”的普遍性:人人吃人,人人被吃。“仁义道德”与“吃人”互为表里,“吃人”不仅指封建主义从肉体上折磨、摧残人,更是指封建主义对人精神的残食与虐杀,把人异化为“非人”!而“吃人”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及其观念,如《故乡》中形如槁木的“闰土”,便是等级制度及观念下的牺牲品。

二、暴露病态社会中国民的劣根性

鲁迅在《我怎样做起小说来》说道:“例如说到‘为什么’做小说罢,我仍抱着十多年前的‘启蒙主义’,以为必须是‘为人生’,而且要改良这人生。……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鲁迅正是出于以上的创作目的,他将关注的焦点落在不幸的人们身上,激起人们对善良人民的同情,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对腐朽势力的憎恨与抗争。因此鲁迅先生作品中更多地暴露国民自身存在的劣根性,这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主奴根性

漫长的封建专制统治和罪恶的封建等级制度是滋生国民主奴根性“得天独厚”的土壤。壁垒森严的等级制度必然产生高高在上的统治者和身处底层的老百姓。主奴根性的形象表现就是“在羊的面前显凶相,在凶兽面前显羊相”。

《阿Q正传》里的阿Q无确凿姓氏、无确凿名字、无确凿籍贯,是个无土地、无家室、无职业的穷苦农民,处于社会最底层。但可笑又可悲的是他不敢也不能正视自己的这种地位。他自始至终夹在现实的残酷性与虚幻的自我满足性的尖锐矛盾与冲突中,屡次由现实的失败转为精神上的胜利,这实质是一种自欺自骗的盲目的满足与自负。阿Q时而反对革命,时而拥护革命;失势时人见人欺,人不如狗,得意时神气活现,不可一世;对假洋鬼子既憎恨蔑视又讨好祈求;在强者面前自轻自贱、自欺自慰,在弱者面前又盛气凌人,自鸣得意。阿Q长期处于被侮辱被损害的奴才地位,一旦作了主人(革命胜利后),他必然对曾侮辱过自己的人凌虐、奴使,会比以往的主人有过而无不及。阿Q的特性就在于他的主性与奴性是纠缠在一块的。

作者通过阿Q与王胡抓虱比赛、自掌嘴巴、与小D龙虎斗、画圈画押等细节传达出精神胜利的荒唐与危害、可笑与可悲。阿Q总是以精神上的胜利来消解现实中的痛苦、失败,永远在幻想的“胜利”中陶醉与满足。阿Q让读者忍俊不禁的同时,不能不洒下同情的泪水,还有深深的悲哀。阿Q呈现在作者面前的无疑是令人作呕的各种丑态。但丑形象——美的对立面,同样具有不可低估的审美价值。高尔基说过:“文学的目的就是要在人们心灵中唤起羞耻、愤怒和力量,并想尽办法使人变得高尚有力,使他们能够以神圣的美的精神鼓舞自己的生活。”阿Q的丑形象警醒和启迪人们不能像他那样自欺欺人,自我陶醉,表里不一,要活得真实、坦然。

(二)人际隔膜

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讲究尊卑秩序的国度。人与人之间地位有别,身份各异,必然形成彼此之间的冷漠与隔阂。

《孔乙己》中无聊的酒客把命运悲惨的孔乙己作为笑料,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药》中华老栓将革命者夏瑜的鲜血蘸着馒头为儿子治病,更是对冷漠人生的血泪控诉。《祝福》中祥林嫂,勤劳善良但命运多舛,两度失去丈夫,儿子阿毛也不幸被狼刁走,而同处社会底层的柳妈,竟以祥林嫂的痛苦来逗乐,这难道不是旧社会世态炎凉、人心冷漠的真实写照吗?正是鲁镇周围“看客”们的漠视,将祥林嫂推上了不归路。社会需要热心肠,人与人之间需要关怀,需要爱、需要温暖、善待他人,便是善待自己,这不正是鲁迅小说留给我们的思考和启示吗?在当今物质至上、唯利是图的商业化社会中,路见不平,袖手旁观者有之;见人有难,落井下石者有之;见义不为,幸灾乐祸者有之;见死不救,反索钱财者有之;洪灾泛滥,趁乱抢劫者有之;“非典”肆虐,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牟取暴利者有之。鲁迅写小说就是要唤醒民众麻木、冷漠的灵魂。鲁迅小说的美学价值也体现在这里,在今天同样大放光彩。

三、揭示旧社会百姓的不幸人生

鲁迅常常将笔触伸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病态社会,展示病态社会造就的诸多悲苦人生。

《故乡》中“我”不堪忍受农村的宗法制度的束缚走出农村奔向城市,但无奈之下又回乡寻梦,但现实击碎了梦想,只有再次“离去”。从追求到幻灭,从希望到绝望,是当时知识分子必经的人生之路。这一切源自罪恶的社会。“我”作为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人生是“辛苦而辗转”的人生,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相互勾结,直接导致农村经济的破产,进而带来闰土“辛苦而麻木”的人生,也酿成杨二嫂“辛苦而恣睢”的人生;《药》中展示了夏瑜为革命而流血牺牲却得不到民众理解的悲苦人生。再如《孔乙己》中主人公是封建科举制度下的牺牲品,不会营生又清高不凡,穷困潦倒又迂腐不堪,明明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却故作高深,卖弄学问。明明因偷书遭打却强词夺理“窃书不算偷”,他让读者在忍不住发笑的同时也心生一份对他悲苦人生的怜悯与同情。他的悲剧不单是个人的悲剧,而是时代、社会的悲剧,是可恶的封建科举制度使读书人的性格扭曲,灵魂走向畸形,言行变得无常。鲁迅小说旨在展示旧中国诸多不幸的人生,同时表现出强烈的批判与否定,并盼望一种新的理想的人生出现,这是其小说美学意义之所在。悲剧既可以引发读者的痛感,也能激起读者的快感,当审美主体的情感由痛苦、惋惜转为同情、关爱时,快感也就产生了。在审美过程中获得了一种认识,悟出一个道理,也是一种快慰。鲁迅小说直接描绘美的很少,更多的则是揭示了生活中的丑与恶。因为他的眼里,处处是丑陋和不幸,失望和罪恶。对丑恶的暴露正是出自对美好的向往,按常理,丑恶让人生厌,美好才生美感。然而鲁迅小说的美不在文字的表层,而隐藏在字里行间的背后。他往往借丑对美的吞噬,美对丑的抗争,激发读者对生活不美的探究,对实现生活美的途径的追寻,这就是鲁迅小说的别具一格也胜人一筹的美学特色。黑夜给了鲁迅黑色的眼睛,他却要用它来寻求光明。俄国著名作家契诃夫也说过:“粪堆在风景里占着很可敬的地位。”

[1]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2]华盖集·忽然想到七,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

(何平滚: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副教授,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学与应用写作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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