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创作中的历史和神话

2011-08-15 00:47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大众文艺 2011年18期
关键词:文学创作神话文学作品

康 杉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福建福州 350007)

一、文学创作中的“历史”

从大的宏观社会事件到细小的微观个人历史,文学当中充满了历史的影子。可以说文学与历史是一个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的关系。文学的艺术性决定了,在文学创作中可以对历史事件进行细节的合理联想和想象。这并不会影响我们对于历史事件的真实认识,反而使历史在普通人的眼中更加丰满、有血有肉。

在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中,我们看到的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就是文史哲杂糅为一体。《庄子》既可以看成是散文体的文学作品,也可以看成是阐释哲学思想和教义的哲学作品。《论语》既可以说是孔子学生对于孔子言论的纪实性整理,具有史的价值和意义;同时也是包含了深刻儒家思想和学说的文学创作。无法否认《史记》、《左传》、《战国策》的历史价值,但同时其中在对具体战争场面和历史事件的记载中,无不穿插了作者对于当时场景的即兴想象和发挥。

按照常规观点,一般普遍认为历史就是宏大事件,或者社会的面貌在一定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中的概括性总结。但这只是关于历史概念的其中一种界定罢了!历史同样可以理解为是个体琐碎的日常生活和喜怒哀乐,因为并不是每一个时代的社会都会发生惊天动地的大事,而且不可能每一个社会个体都能很幸运的参与到具体的宏大历史事件中去。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历史并不能单纯的理解为是宏大事件,历史更是个体的细微生活。从这一点上来理解文学中的历史就非常的具体可感。

文学无非是关于讲述人的现实生活、精神生活和情感生活的文字语言艺术,换一个说法也可以说文学是描写社会历史、个体历史或者社会和个体历史相交错的文学语言历史。文学中充满了历史,文学是建构在历史的基础之上。同时,文学也帮我们去再次认识历史、感知历史和建构历史。

因为社会的复杂性,所以我们对于历史的记载不可能是绝对完整的,只能是在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的。也就是说历史具有非常强的可建构性。历史资料的局限性,决定了我们认识历史眼光的局限性。统治阶级的不同,更是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我们看待历史的视角不同。就此而言,历史并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会在不同的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中产生不同的历史观念和历史事实。原因就是真实客观的历史现象过于丰富,我们永远不可能对之加以掌握。历史的可建构性决定了历史的可颠覆性。

文学作品的艺术价值很大程度上在于创新,新的故事情节、新的叙述方式、新的思维视角等等都会对读者的阅读感受产生强烈的冲击,从而引起读者的审美快感,进而针对作品产生共鸣。那么在文学作品中涉及到历史时,同样会需要加入更加新颖的写作元素。

作家可以根据自己作品的立意需要,对于历史进行颠覆和反讽性解读。因为在文学作品中,一切都以艺术为最高原则。正是这种对于历史的颠覆和反讽性解读反而扩大历史的容量,和文学本人的容量。同时促使我们更加深刻和具体的去感知和理解历史。

赫勒在阐述现代性视角中的历史观时曾提到,“如果要想象一个历史现象或一个历史事件的整体,那将是不可比较而又不可通约的一种在此、一种如此和一种自性。”①“每一个历史事件都是独特和偶然的。”②加之,在不同时间维度中对于历史的理解也是不同的。在中国古代文学中,才子小说中针对女人的三寸金莲描写是极尽赞美之能事,因为当时历史环境和社会文化的限制,在他们眼中女人裹小脚是一件值得提倡和欣赏的事。但如果在现代的文学作品中,针对这一历史现象,我们只会采取讽刺和嘲笑的视角。毫无疑问,按照当代妇女解放和人道主义的关怀,裹小脚是极为畸形和变态的行为,绝不值得提倡、更不值得美化。

由此可见,在文学创作中历史并不是凝固且不可亵渎的。作家完全可以根据作品对历史进行颠覆和反讽处理,这是由历史本身的可建构性和文学本身的艺术性和创新性所决定的。

二、文学创作中的“神话”

文学创作中不仅仅离不开历史,更离不开神话。神话传说是一个民族文化产生的根基,也是人类在文明之处针对大自然和自身所产生的疑问而发生的合理的想象。正是神话的存在才使一定区域的人民产生了民族认同感和区域认同感。

因为神话一般都是关于自身起源的讲述,在神话基础上发展的各种象征符合推动了民族其他文明的产生。如果说历史是根据客观事实而展开的场景,而神话则完全是从心理层面展开的想象。

用罗兰•巴特的符号概念来理解神话的话,神话“在多数情况下,已不是初级的符号概念,而是把由一个声音形象与一个概念结合而成的初级符号当作一个新的能指再与另一个所指(新概念)结合而成的二级符号。”③

历史具有可建构性,往往是以碎片化的状态呈现在文学面前。而神话却恰恰相反。建立在想象基础上的神话,看似没有客观的依据。却因为大家的整体性认同,而非常稳固且不可亵渎的存在着。我们可以说这种认同是非常盲目甚至是无知的,但这种盲目和坚定恰恰将神话的存在合法化、合理化。

科学的进步从某种程度上禁锢了我们灵魂的自由。技术和科学确实可以改变我们的生存环境,使人类的类本质得到体现。与此同时,技术所带来的量化思维却对于人类的精神造成致命打击。因为情感、精神和物质毕竟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范畴的概念。后现代的很多理论家正是基于此,对现代文明提出质疑。无论是在宗教、历史、文学等各个层面对现代文明进行反抗。

福柯的《疯癫与文明》毫无疑问是为精神不正常者正名,从“愚人船”的放逐到对精神病人的拘谨。社会主流一直都是在用自己的主流价值观念约束和控制与自己的观念相异或者相反的群体。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的正常与不正常都只是相对的感念,都只是相对于主流价值观念而言的,主流价值观念改变了那么所谓的关于“正常”的界定也就改变了。

但是无论在何时,神话的原型性特征都不可能改变。文学作品中可以对神话采取颠覆和反讽的视角,但是一旦神话被颠覆神话的原型特征就消失了。消失了原型的神话,自然也就不能被称为神话。神话即是原始、即是人类最初的想象,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是神话的至敌。与历史相反神话不可能被再次建构,只会被现代文明和工具理性不断解构。但人类在精神层面永远都需要神话的慰藉,技术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技术只能处理现实世界的问题,却无法满足人类精神世界的需要。所以,人类肯定要在现代文明进步的同时不断的维护神话的权威性。

正是人类的这种精神需要,保证了神话的永恒性。神话是一个民族文化的精神母题,民族文化的其他分支都寄生于神话这一母体之上。文学作品为了自己的作品主题,牺牲神话的原型特征,试图再造神话绝对是徒劳无功的。当然我们不排除,文学作品通过对神话的反讽达到自己的主题表达的效果,但是任何读者都不会把作者再造的神话视为神话,而仅是作者利用神话原型进行的二次虚构罢了。

神话的原型特征具有永恒性和不可建构性,在文学作品中同样如此。与文学作品中的历史不同,神话的永恒性决定了神话的不可颠覆性。

注释:

①赫勒/著.李瑞华译.现代性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5.5.第一版14页.

②赫勒/著.李瑞华译.现代性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5.5.第一版14页.

③罗兰•巴特/著.怀宇 译.罗兰巴特文集 文艺批评文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4第一版 译者前言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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