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洁
近代汉语动态助词“了”刍议
杨洁
在近代汉语中,动态助词可以说是比较新产生的助词小类。其中“了”在许多明清小说中使用频率很高,因此对其进行研究,对现代语言学界乃至文学界有重大意义。根据“了”所处的句法位置,可以把它分为两个:动+“了1”+(宾),动+(宾)+“了2”。有的学者称“了2”为“词尾”,还有的称之为“体标记”。
动态助词的作用是表达动作的状态、情貌。关于动态助词“了”,这里我们主要是讨论“了1”,本文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简单的分析研究:一、“了1”的来源及产生的时代;二、“了1”形成的过程;三、“判断“了1”产生的句法标准。
首先,从来源上看,动态助词“了”来源于具有“终了、完结”意义的动词“了”。但对于“了1”产生的时代,语法学界有三种观点:
潘允中、舒化龙认为产生于南北朝时期;王力、梅祖麟、曹广顺、蒋绍愚等认为产生于唐五代时期;吴福祥则认为产生于宋代。
其次,动态助词“了1”是由表示“完了”或“了结”义的动词虚化而来,但对动词“了”在哪种句法格式发生虚化这一问题,语法学界分歧也很大。梅祖麟认为导致“动+了+宾”结构产生的因素有两个:一是唐代结果补语可以为“宾语前”和“宾语后”两个语法位置,促使“了”由“宾语后”挪至“宾语前”。二是在唐代表不可能的“不得”构成的“动+宾+不得”结构到宋代出现“动+不得+宾”结构促使了“了”由宾语后挪至宾语前。曹广顺认为在“动+了+宾”格式之前,已经存在“动+却十宾”,“了”取代“却”是一种词汇兴替,不是结构变化。
第三,“了1”产生的句法标准是笔者要分析讨论的重点。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王力(l958)把“动+了+宾”格式作为判定“了1”产生的句法标准,认为只有在这种格式的“了”才可以认为是动态助词。太田辰夫、梅祖麟也赞同王力的观点,但蒋绍愚(1994)却提出异议,他认为唐代位于动词后的“了”有三种句法结构:①动+宾+了;②动+了+宾;③动+了。蒋先生认为①式中的“了”不是动态助词,②式中的“了”才是动态助词,③式中的“了”难以判定。
吴福祥(1996)提出根据一定的形式、语义标记作为确定“动+了”结构中“了”为动态助词的根据。他认为以下六种格式中的“了”为动态助词:①瞬间动词+了;②状态动词+了;③形容词+了;④动补结构+了;⑤“V+了”的否定形式为“未+V”的;⑥与“V+了”同义并用的“V+了+宾”。但吴福祥(1998)又改变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前四种结构式中的“了”属于动相补语。
这里笔者综合了蒋绍愚和吴福祥的句法标准,并结合一些相关语料来讨论“动词+‘了1’+宾语”和“动词+‘了1’”这两种情况。
在这种句法格式中,“了1”之后的宾语可以是名词性宾语、也可以是数量词或时量词。此处,我们分二点来探讨“动词+‘了’+宾语”所表达的语法意义:
a.表示动作、活动过程等方面的完成或实现。这是占主体的语法意义。
(1)一年前,这厮偷了本师二百两银器,不见了,吃了些情拷。(《清平山堂话本》)
(2)张郎大怒曰:“千不幸,万不幸,娶了这个村姑儿”。(《清平山堂话本》)
(3)我的衬衫撕了一道口子,得两根绿线缝缝。(《歧路灯》)
“了1”表示动作、活动过程等方面的完成或实现,可以用在已然事件句中,表示实际已经发生了的事情的完成或实现,包括过去的完成实现和现在当前的完成实现,上例中,例1是过去完成的事情,例2表示现在当前的完成实现,例3“撕了”叙述的也是惯常的行为,前一句动词“撕”后加“了”,使前一小举作为后面事情出现的一个时间参照点,而表示惯常状态的后一小句中则不能再出现“了”。
b.“了1”在“动+了1+宾”结构中,有时表示动作完成实现和即将完成实现后的动作状态的持续。
(1)恰好遇着邓三变的公子邓汝和,跟了一个小厮。(《歧路灯》)
(2)却说那尼姑出了丞相府门,将了小姐舍得金戒指儿,一直径到张远家来。(《清平山堂话本》)
这类意义中的“了”都可以用“着”来替换,如“了”前的动词都有“携带”、“伴随”的语义,“跟了一个小厮”即“跟着一个小厮”、“抱了琵琶上别船”即“抱着琵琶上别船”、“将了小姐舍得金戒指儿”即“将着小姐舍得金戒指儿”等。
“了”在表动作完结的同时又兼表动作状态的持续。这固然和“了”前动词的语义特征有关,但也要考虑到动态助词在发展过程中,系统内部的动态助词之间各自功能上的分工还没有完全稳定下来,在一定的条件下,仍然有一定的交叉。
c.“了1”在“动+了+宾”结构中有时有类似补语的意味,随动词的不同“了1”的语义也有所不同。
(1)冰梅斟了一杯热酒递与慧娘,慧娘接杯在手,放在绍闻面前。又放了一双箸儿。(《歧路灯》)
(2)你自放了手中棒,便饶你!(《清平山堂话本》)
(3)当槽引着拣了第十七号一间小房,放了行李。(《歧路灯》)
上例中,“斟了一杯热酒”、“放了一双箸儿”相当于“斟上一杯热酒”、“放下一双箸儿”,“放了手中棒”就是“放下手中棒”。从语义上看,“了”除隐含有补语意味外,也蕴含着动作的完成实现。在现代汉语中,有时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如:“快穿了鞋,去上学吧。”
a.“动+了1+动词、动词性词组”
在这种结构中的“了”的语法意义主要是表动作的完成或实现,这一动作行为过程结束或成为事实之后引起另一动作行为,体现出了一种先后的次序。用在已然事件句中,表示实际已经发生了的事情的完成或实现,包括过去的完成实现和现在当前的完成实现,也可以用在未然事件中,表示将要发生的事情或假设发生的事情的完成实现。如:
(1)待要写了付与浑家,正研墨,觉得手重,惹翻砚,水滴打湿了纸。(《清平山堂话本》)
(2)告娘娘,赞有老母在家,恐怕忧念,去了还来。(《清平山堂话本》)
(3)你这话太薄皮,看透了何苦说透。(《歧路灯》)
前两例是未然事件,例1中的“了”表示将要发生的事情的实现与完成,例2中的“了”所表示的是后一种情况出现的假设条件,假设前面动作实现完成后会有另一情况出现。例3是已然事件,“了”表示实际已经发生了的事情的完成或实现。我们可以把“动+‘了’+动词、动词性词组”看成是连动结构。
b.“动+了1”在分句末。如:
(1)一日梅克仁从前门上过,见一担新桃,一百钱买了十个,带回会馆洗了,摆在盘内,叫主人与盛二公尝新。(《歧路灯》)
(2)清一见他生得清秀,诸事见便,藏匿在房里,出门锁了,入门关了,且是谨慎。(《清平山堂话本》)
(3)一日,张二官讨账回家,夫妻相见了,叙些间阔的话。(《清平山堂话本》)
这些例句中,“了1”所在的分句与其他分句之间没有主次之分,地位是平等的,在这样的分句中,“了1”也处于动词之后,紧附动词,它也表动作的完成或实现,但它与前一种情况不同的是,“了”所在的分句与其他分句的联系不是十分紧密。
c.“动词+了”在全句末。如:
(1)阁内已无神像,两边露雨如注,东边略完好些,已有十七八个人先到了。(《歧路灯》第一百零三回)
(2)梅克仁心里惊道:“不好,老太爷辞世了。”(《歧路灯》)
这种结构中的“了”既紧跟动词后,又处于句末,因此,它既表示动作过程或状态的完成与实现,又表示事态的改变或新情况的出现,是“了1”和“了2”的凝合体。
[1]吕叔湘主编.现代汉语八百词[M].商务印书馆,1980.
[2]曹广顺.语气词“了”源流浅说[J].语文研究,1987.2.
[3]曹广顺.近代汉语助词[M].语文出版社,1995.
责任编辑:乔月娟
(杨洁: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燕山路1454号语言教研室,讲师。研究方向为:语文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