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梅
舞蹈艺术是综合性的表演艺术,舞蹈作品需要依靠演员二度创作和精湛的技艺以及音乐、舞美的烘托等各方面、各部门的努力和共同打造,方能将舞蹈美的信息传递给观众,通过观众的艺术欣赏所引起的感情共鸣和反映,最后才能完成审美的流程,显示出舞蹈作品的艺术价值与社会作用。舞蹈美的实现是由多方面因素所决定的。
舞蹈美,首先取决于所要表现的内容,内容是舞蹈美的基础。健康、积极、真实、生动的内容,方能给观众以情的感染、意的鼓舞。如果舞蹈内容违反生活真实和事物的本质,达不到“真、善、美”的境界,表现不出深刻的社会人文内涵和精神,就不可能创造出舞蹈的艺术美,舞蹈作品也就立不起来,就失去了舞蹈审美的社会作用和艺术价值。
舞蹈是以人为载体,以人体动作(包括造型、姿态、技巧、动作、奏)为语言,每一个动作又由步伐、节奏、姿态、韵律、感情五个元素成。作家是以文字语言塑造形象,通过情节展示内容的。舞蹈则是通过人动作塑造形象,达到传情达意的目的。舞蹈演员一招一式、一举一动、一转一跳、一姿一态,不单纯是技巧的堆砌,而是展示主题、表现内容、塑造物、刻画角色、传递感情的手段,编舞就是舞蹈家用人体动作语言写文章。
舞蹈属于表情艺术,情感的表现则是舞蹈形象美的核心。舞蹈不同于自由体操、艺术体操。体操是以“技”赢人,在高难度娴熟技艺表演中表现出英武矫健的精神和健康优美的姿态造型。舞蹈作为艺术是表现人、歌颂人的,通过典型艺术形象的塑造表现感人至深的情感。
舞蹈形象的塑造既要重视“技”,更要重视“情”。“情”是舞蹈的灵魂,也是作品思想内涵的焦点,更是舞蹈艺术创造的核心。没有“情”就很难称其为舞,”情”是舞的内核,“舞”是情的外化;“情”是舞蹈形象的本质表现,“舞”则是情的流露和表达。只有“情”与“舞”交织成浑然整体,才能达到“情景交融”、“托物寄情”、“以情表意”、“以情感人”的效果,并在舞情的基础上升华成一种具有舞神、舞韵、舞风的艺术审美境界。
构图则是舞蹈美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是联结舞蹈时间与空间的纽带和桥梁,也是编导为了渲染主题、烘托意境、塑造形象不可缺乏的手段。舞蹈有了精美的构图可以使舞蹈通过时空变化流动起来,产生出流动的画面被称为“流动绘画”、“动的雕塑”,中国古时也曾将舞蹈称为“跳画”。舞蹈的构图是舞蹈表演的依托,为舞蹈表演打造了展示的平台。在好的舞蹈中,都有许多好构图。舞蹈构图也是编导创作不可忽视的表现手段,在构图与造型中要注意变化的规律和法则,即常说的整齐一律、平衡对称、比例均衡、透视层次、调和对比、重心焦点、多样统一等,做到丰富多变不凌乱,流畅和谐不单调,充分发挥构图调度所产生的画面线条流动的舞蹈形式美。
舞蹈的情绪、气氛是增添舞蹈艺术感染力不可缺少的手段,特别是情绪性舞蹈中更是编导和演员刻意追求的一种艺术品位。因为舞蹈是一种直观的、听觉与视觉相结合的艺术,更注重情绪的渲染和气氛的营造。特别采用虚实结合的写意表现手法为舞蹈创造了无限的表现空间。
意境也是舞蹈审美的一种理想和追求。意境是依靠情绪和气氛给予烘托和营造的。意境是情、景、神、韵的有机结合,它多以虚拟的手法表现“情”的真实;以写意的处理,给人一种寓意的领悟,让观众通过自己的艺术联想和想象力去追求个人审美意念所塑造理想形象和感情共鸣。
意境的追求除创作时对作品的文化内涵、主题意蕴有深刻的理解和要求外,演员的二度创作包括对人物内在思想感情的体验,形象塑造和舞蹈语言风格的把握,人物的精神气质的表现等,必须依靠演员自己心领神会地去揣摩、感悟、理解、体验,并把情绪、气氛化成一种感人的意境,以提高舞蹈的审美品位和艺术情调。
舞蹈是一门综合性艺术,在充分发挥舞蹈本体特征中,应充分运用音乐、舞美设计手段,增添舞蹈美的色彩,并成为舞蹈艺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音乐、舞美设计应遵循舞蹈的主题思想、内容情节、人物性格、风格意境的要求,作为音乐、舞美设计的原则,以发挥音乐、舞美对舞蹈创作表演的烘托、渲染作用。音乐创作不仅为舞蹈提供情绪、气氛,舞蹈形象和思想感情的表现,还为舞蹈提供了节拍变化、风格特点以及舞蹈时间的延续性和空间的流动感,并对舞蹈形象的塑造和人物感情的表达,起到艺术的渲染作用。
音乐、舞美既是舞蹈形式美的外包装,也是开拓主题、表现内容、塑造形象、刻画人物、增强风格、表现气氛、营造意境等不可缺少的手段。
上述六个方面是舞蹈艺术审美的基本表现,对于舞蹈艺术美的创新发展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