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颖 武俊青,* 李玉艳,2 王力宇
1.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200032);2.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3.北京市东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紧急避孕方法是指在无保护性生活或避孕措施失败后72h内服用药物或5d内放置含铜宫内节育器等措施,可避免意外妊娠和降低人工流产率[1]。1995年,以世界卫生组织为首的一些国际机构组成紧急避孕联盟,倡导紧急避孕并组织对紧急避孕药物的推广应用[2],而能否及时服用紧急避孕药是确保其疗效的一个重要因素[3]。本研究为北京市人口计生委资助课题的基线调查,目的在于了解育龄妇女紧急避孕药的使用及相关知识掌握情况,并分析其影响因素,为人口计生部门制定合适、合理、高效的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本研究以北京市项目社区作为调查现场,并通过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于2009年7~8月分别在2个街道,各抽取300名已婚育龄妇女作为研究对象。育龄妇女的纳入标准是:年龄18~49岁、北京市户籍或本地居住>6个月流动人口、有正常性生活、自愿参加本课题。
本研究为横断面调查。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由经过统一、 严格培训的调查员对研究对象进行面对面的结构式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人口学特征(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收入情况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情况、接受计划生育服务及对服务需求情况等。
收集的资料由专业人员进行统一审核,双人双遍编码,确保一致性。应用EpiData3.1软件建立数据库,进行双人双遍录入及逻辑检查。对于不一致的变量,核对原始调查问卷,修改数据库中的错误,直至两次录入的结果完全一致。将数据库转化为SAS数据集,运用SAS9.1软件进行分析,采取的统计分析方法包括一般统计学描述、χ2检验和logistic回归。
本次共调查600人,回收有效问卷579份,问卷有效率为96.50%。
调查对象年龄主要集中于>45~49岁、>40~45岁及 >35~40岁三个年龄段,分别有140人(24.18%),140 人(24.18%)和 123 人(21.24%)。年龄的中位数为39.62(20~48)岁。73.58%为本地城镇户口,本地农村户口的人数较少(1.55%),其余均来自外地;学历以大学及以上居多(45.08%),其次为高中/中专,初中及以下学历分别占35.41%、15.92%;32.99%在商业和服务性行业工作,20.55%职业为科技工作者/事业单位/公务员,18.83%无业,工人/农民占13.30%,14.34%为病退、学生、无业等。去年1年的个人平均月收入以1 000~2 000元所占比例最高(36.27%)。
紧急避孕药的知晓率为69.13%。在528名目前使用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中,仅有74名(14.02%)使用过紧急避孕药,主要以左炔诺孕酮类(安婷、惠婷、毓婷)为主(83.78%),其次为米非司酮类(碧韵胶囊、后定诺、弗乃儿),占12.16%。
根据文献检索,紧急避孕药相关知识主要包括:如何使用,避孕原理,使用次数和特点(优点、缺点及副作用)。本次调查显示,关于紧急避孕药1个月内及1年内服用次数的回答,6人认为紧急避孕药1个月内可服用3次以上,35人认为1年内可服用4次以上;分别有67.80%及74.24%不知道紧急避孕药在1个月内及1年内可服用次数;两个问题的正确回答率分别为27.27%和9.66%;在知道紧急避孕药的362人中仅有4人(1.10%)知道如何正确使用。对紧急避孕药知识进行赋分(回答正确赋值1,回答错误或不知道则赋值0),并转化为百分制。其中,100分仅3人(0.57%),0分 181人(34.28%),429人(81.25%)得分<50分。应用CMH卡方检验分析育龄群众紧急避孕药知识得分的影响因素,结果显示,不同年龄、户籍、学历、职业、去年个人月收入及紧急避孕的知晓情况,知识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农村育龄妇女50~100分所占的比例最低(8.65%),而城市育龄妇女相对较高(21.23%);大学及以上学历者50 ~100分所占比例最高(27.59%),而初中及以下学历者相对较低(4.59%)。见表1。
以紧急避孕药知识得分作为应变量,拟合多分类有序变量的logistic回归,并利用逐步回归法(sle=0.1,sls=0.15)进行模型拟合,最终进入模型为年龄、学历、职业及紧急避孕的知晓情况。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年龄越大,紧急避孕药知识掌握越差(OR=0.97,95%CI:0.93 ~0.98);与初中及以下学历育龄妇女比较,高中/中专,大学及以上学历的育龄妇女知识得分较高(OR高中=2.04,95%CI:1.14 ~3.66;OR大学=3.43,95%CI:1.85 ~6.36);知晓紧急避孕的育龄人群知识得分优于不知晓紧急避孕的育龄人群(OR=138.58,95%CI:67.72 ~275.44)。见表2。
紧急避孕药的事后补救作用得到了社会的肯定。统计资料也显示,上海市1985~2009年人工流产率的变化可反映紧急避孕药对未婚人工流产数的影响[2]。但是,如果使用方法不当,仍然有可能导致妊娠,滥用紧急避孕药还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因此正确认识并使用紧急避孕药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次调查显示,育龄妇女对紧急避孕药虽有些了解,但仍需继续加强。
表1 育龄妇女紧急避孕药知识得分影响因素的单因素分析(n=528)
表2 育龄妇女紧急避孕药知识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n=528)
本次调查发现,紧急避孕药的知晓率(69.13%)与刘筠[4]在青海省育龄妇女人群中的调查结果(70.10%)相一致。紧急避孕药的使用比例为14.02%,高于农村育龄人群。潘亚娜[5]在庄河市农村育龄人群中的调查显示,紧急避孕药的使用率仅为3.7%。
一项对上海市的调查显示,未婚人工流产妇女中大约有95%需要紧急避孕,已婚人工流产中有73%的妇女需要紧急避孕,如果这些妇女能够及时服用紧急避孕药,理论上推算大概有69%的妇女可以避免意外妊娠所致的人工流产。针对目前知晓率、使用率较低的情况,应加强紧急避孕药相关知识的宣教和普及讲座等活动,提高育龄人群对紧急避孕药的认识。
紧急避孕药物因其剂量高,副作用大,短期内重复使用不仅会增加月经紊乱的发生几率,还会增加避孕失败率,甚至引起不孕等。因此,服用紧急避孕药需注意1个月内不能超过1次,最好1年不要超过3次[6]。然而,本次调查中则有6人认为紧急避孕药1个月内可服用3次以上,35人认为1年内可服用4次以上,另外尚有67.80%和74.24%人不知道紧急避孕药1个月内及1年内最多可服用的次数。年龄、学历、职业和是否听说紧急避孕是知识得分的主要因素。刘筠[4]的调查也发现,文化程度低的妇女紧急避孕知识知晓率低。
只有正确使用紧急避孕药,才可以起到避免意外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的积极作用。本次研究结果显示,要提高紧急避孕药的宣教效果,扩大育龄妇女对紧急避孕药相关知识的可及性,应根据育龄妇女的不同需求,采取针对性的宣教方式。例如:对年龄较大人群,尤其是一些未采取长效避孕措施人群要加强紧急避孕药知识的宣教活动。同时针对目前紧急避孕药可以在药店获得的现象,应加强对药剂销售人员的相关知识培训,从而保证育龄群众在购买避孕药时能获得正确的知识,提高避孕效果,减少意外妊娠的发生,最终达到提高生殖健康水平的目的。
(感谢北京市东城区人口计生委及各街道、社区计生指导站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1 孙蕙兰,冯婷,杨梅丽,等.浙江省育龄妇女紧急避孕知识调查[J].中国妇幼保健,2002,17(6):349 -351.
2 程利南.紧急避孕药物的有效性及现实意义[J].中国计划生育和妇产科,2010,18(5):13 -14.
3 朱昊平.紧急避孕药作为非处方药的现状及展望[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7,15(6):375 -377.
4 刘筠.青海省育龄妇女紧急避孕药情况调查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10,25(2):215 -217.
5 潘亚娜.庄河市农村育龄妇女基金避孕药应用现状[J].职业与健康,2008,24(20):2186 -2188.
6 巴英竹.普及紧急避孕药知识,减少非意愿妊娠[J].中国医药指南,2009,7(11):83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