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贺利娟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有一个强大的资本市场做保障,但与企业自主创新的要求相比,我国资本市场还有许多欠缺
人 力资源、自然资源、资本、技术被称为经济增长的“四个轮子”,在投入既定的条件下,技术变革和创新就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回首“十一五”发展之路,我国自主创新虽然有了较大进展,涌现出一大批自主创新的企业和产品。然而,与所要实现的目标相比,自主创新还处于初级阶段。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我国资本市场及金融体系尚不能满足自主创新的需要。
根据中外企业的发展经验,自主创新成败的关键取决于机制和环境,更重要的是需要一个强大的资本市场做保障。
从企业自主创新来看,其最大特点也是难点在于风险无法预测,更不能依靠政府的某个部门来加以预测或指导。政府在组织基础研究方面有优势,但如果过于依赖政府的主导作用来发现和推动科技创新,则很可能事倍功半。资本市场可以避免这种结果。资本市场不仅能够为企业的自主创新提供发展所需的资金,还可以为企业提供其他的社会资源,使企业迅速形成竞争优势。
发达国家几乎每一次大规模的技术创新都是依托资本市场发展起来的。以美国为例,美国之所以能成为当今世界第一科技大国和经济强国,与其有一个世界上功能最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有着必然联系。华尔街的经纪人造就了美国传统经济和企业的强大,而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则产生了微软、英特尔、苹果这样的新经济和创新型企业的代表。
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史也表明,资本市场不但有力支持了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也正在逐渐成为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战略的重要平台。截至2010年10月底,境内资本市场累计为企业股票融资约3.5万亿元,债券融资约2.4万亿元。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一方面加速了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促进了机械制造、金融、电子、能源、钢铁、化工等支柱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发挥资源配置功能,推动了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源向技术创新型、资源节约型企业集聚,成为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投融资服务链中的枢纽环节。
资本市场是自主创新的引擎和助推器。要实现自主创新战略,就必须大力推动科技与资本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功能。
2010年6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公司2009年报实证分析报告》,这是首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全景式”报告。数据显示,中小板和创业板已经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主渠道。到2010年4月底,中小板70%左右的上市公司、创业板80%左右的上市公司是“新高企”。但中小板、创业板占整个沪深股市的比例还很低,与我国4000多万家中小企业,其中大约16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万多家高新技术企业这一庞大的数据相比,仍是杯水车薪。
我国证券市场现有的制度安排远不能适应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影响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成为制约科技与资本结合的最大瓶颈。它突出表现在:发审制度不便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证券市场。现行发审标准强调企业过去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等硬性指标,较少注重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科技含量和成长潜力等软性指标,不适用于创新型企业;中小企业板、创业板规模有限,难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资本市场缺乏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对于职工持股、期权、无形资产入股、股份回购等都有严格限制,无法对具有创新能力的发起人、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实施有效的股权激励。
要克服我国资本市场规模不足、层次单一、激励和评价机制欠缺等矛盾,促进自主创新,需要加快构建支持自主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不断拓展资本市场广度和深度。
一是抓紧创业板扩容。创业板的推出为一部分高科技、高成长的创新企业搭建了融资平台,但中小企业想在创业板上市,可谓万里挑一,真正处于创业阶段的企业很难挤进创业板。应借助创业板的带动,使部分社会闲散资金能从银行储蓄转变为社会资本,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从而改变我国企业的融资结构,改善社会融资环境。
二是加快中小企业板制度创新的步伐,建立适合科技企业特点的发审制度。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旺盛,但中小企业板的发展速度和市场规模非常有限,时至今日,中小企业板仍属于主板的一部分,在发审制度等方面,基本拷贝了主板的模式。应该在总结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制定不同于传统企业的发行审核标准,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较好的盈利能力和高成长性,并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高效快捷的融资机制,尽可能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发审效率,提供更快捷的融资便利。特别要建立适应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退市机制、股权激励机制和小额融资机制,构筑起中小企业板的强大生命力。
三是完善现有股份转让系统,为达不到上市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股份转让的场所。一个完善的资本市场,除了要有一板(主板)、二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外,还应该要有三板市场,即股份报价转让系统。应进一步扩大股份报价转让系统试点范围,探索建立覆盖全国、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的路径,特别是建立主办券商制度,丰富和完善股份转让系统作为柜台市场的功能,为达不到上市条件但股权清晰、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流转顺畅的股份转让和交易平台。
四是强化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提高市场效率,完善市场定价功能和机制。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改进和加强监管,完善市场相互制衡、自我约束和创新发展的机制,推动资本市场形成真正的资本约束和激励机制。严格信息披露制度,加大透明度,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特别是长期机构投资者,提高其对资本市场的参与程度,从而更好地完善市场的定价机制。
自主创新除了与资本市场有着密切的关系外,其实现程度也与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有密切的关系。“十二五”规划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金融创新:
一是建立创业风险投资机制,形成灵活有效的创业风险投资市场。风险投资通过市场机制不仅可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及其产业化的资金短缺问题,还可形成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较为完备的制度功能体系。但长期来,我国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体系高度依赖以政府为主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忽视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可以学习以色列、印度等国家的成功经验,通过政府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境内外创业投资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共同组建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促进更多资本进入创业风险投资市场。例如,在充分利用政府科技风险投资和银行科技贷款之外,通过政府引导,逐步让保险资金、银行资金、社会资金等参与创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拓宽资金来源,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开辟新的资金汇集渠道。
二是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与证券市场相比,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市场仍不发达。这不仅表现在企业债的融资额比较少,更表现在企业债的发行主体上,仅局限于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上市公司,大量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不能进入债券市场;在债券的品种上,比较多的发展中长期附息债券,短期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发展不够,特别是缺乏有助创新型企业融资的高新技术债券和垃圾债券。在发债方式上,目前的企业债券多以公募方式发行,门槛较高,规模也较大。需要推动商业银行自主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推动在交易所市场发行金融债券品种,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完善交易所市场产品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