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颖徐春霞
新生代农民工对劳动、生活环境和条件的要求往往更高,往往自身不认可农民身份,具有较强的独立自主意识,有急迫的自我实现诉求
农民工群体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浙江作为改革开放较早的沿海发达地区,是全国农民工的主要输入地。据统计,浙江现有农民工1783万人左右,占到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3强。大量农民工常年工作和生活在城镇带来就业、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一系列问题,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成了中国顺利快速地跨入现代化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现有研究表明,农民工年龄日趋年轻化。根据浙江省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调查,在浙农民工平均年龄仅为29.11岁,60%以上的农民工年龄在30岁以内,40岁以上的农民工不到10%。农民工正在完成代际转换,“第一代农民工”已经基本完成了自己或工或农的角色定位,而改革开放以后出生,上世纪90年代末和本世纪初进城,或随父辈进城在城里长大的新一代农民工已经大量出现在城市建设的舞台上,据调查分析,全省约有1000万左右的“80后”农民工,成为农民工队伍中的主体。他们能否顺利地融入城市,对城市经济社会的影响将大大高于第一代农民工。
自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强力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作为重要举措,并特别提出要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以来,“新生代农民工”首次被党的文件正式使用与提出。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王春光的提法,“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是指年龄在25岁以下、于上世纪90年代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村流动人口。他们与第一代农村流动人口在各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别。
在本文中,根据代际理论,在以年龄为划分标准的基础上,定义新生代农民工为1980年以后出生(16—28岁 ),初次外出务工时间在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的农民工。值得注意的是,新生代农民工在生理、安全、社会交往、自尊和自我实现五大方面的需求均呈现与传统第一代农村流动人口截然不同的特点。
在基础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层面,新生代农民工与其父辈并无大不同,工作的基础仍是为了满足基本生存需要。但新生代农民工对劳动、生活环境和条件的要求往往更高,更注重追求生存的质量。具体表现在接受高危、低工资和高劳动强度的工作意愿的降低,趋向选择工作条件相对较好的制造业工厂、企业或是服务业。其中,劳动环境条件较弱、劳动强度相对较高的建筑业、采矿业等工种对青年农民工缺乏吸引力,主要由中年农民工承担。在收入方面,新生代农民工的自我支配比例明显高于第一代农民工,青年农民工的收入支出中寄回家用和储蓄的比例低于中年农民工。消费多元化,出现更多的消费诉求。从居住和生活情况看,新生代农民工往往是夫妻或是亲人相伴在城市就业和生活,居住和生活条件有明显改善。
在对自身社会交往层次,新生代农民工往往自身并不认可农民身份,或者是对其农民角色特征认定并不明确,使之需要特殊的社会身份认同和角色定位。这种定位直接决定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层次和社会地位,大部分农民工希望打破边缘化状态,真正融入城市,但现实的城乡二元制结构往往成为这种社会交往需求的巨大障碍,新生代农民工与其父辈一样,缺少跻身城市生活的有效途径。一般而言,新生代农民工社交广泛,善于各种场合的游走,也更渴望与城市中各类人交流沟通。
在自尊需求层次,由于新生代农民工年龄较低,一般具有较强的独立自主意识。较之老一代农民工而言,其需求中追求平等的诉求更浓重,普遍希望获得尊重,自尊心强烈,表现在迫切希望融入城市生活和衣着行为的“城市化”。同时,但自身基本权益被侵害时,往往具备一定法律意识,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辩护。但因为其融入城市体系步伐缓慢,农民工对生活城市的归属感仍然不高,也就是农民工从心理上对城市产生认同感不是十分强烈。农民工城市归属感缺失,农民工与城市之间还存在明显的距离感、陌生感。
青年农民工有急迫的自我实现诉求。新生代农民工一般认知能力强于老一辈,也具有更强的好奇心,善于接受新鲜事物。与老一辈只简单追求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基础改善不同,新生代农民工中大部分具有一定的职业目标,职业期望较高,希望能够自主选择自己倾心的职业,有自己憧憬的职业理想。
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和升级,劳动力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对劳动者知识和技能、技术的要求日趋集约化。农民工群体由于其自身难以克服的弊端和劣势使他们与其他群体相比相形见绌。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和压制,会造成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集体越轨甚至是犯罪行为。因此,正确理解和分析农民工需求代际差异就显得尤为重要。
对农民工的需求代际差异必须正确认识和评价。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需求事实上集中在向往城市的生活方式和质量,希望能享有城市居民待遇,工作岗位与工作条件能有所改善,收入水平有所提高等方面。应该说,从这些需求的实质来看,可以说是任何有正常欲望的个体基于时代特征的基本要求。也正因为如此,这些要求不应当被歧视,更不应当从贬义的角度加以衡量和评价。需求得不到满足,甚至得不到基本肯定,对个体、群体和整个社会来说,都是很危险的。如果基于这样的认识,产生新的对策思路,就能够创造性的化解困难、解决矛盾。
针对旧有的体制缺陷,政府应当打破障碍,积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使附属在户籍上的住房、就业、教育和各类社会保障权利与之相剥离。创新新生代农民工户籍管理体制,有计划地逐步实行购房入户政策、长期租房居住人户政策和居住地户口登记制,使他们获得长期居住合法权。同时,强化政府的财政扶持和监管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和扶持力度,并尝试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建立培训项目管理制度,提高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创新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率和就业层次。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政府是农村劳动力培训教育投入的主体。政府可根据农民工教育的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财政专项经费用于农民工培训。
最后,通过文化建设满足农民工自尊、社会交往和自我实现的高层诉求。文化建设在农民工素质提升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研究农民工,贴近农民工,准确地把握农民工群体文化消费的习惯和规律,探索适合其特点的文化艺术形式,为农民工提供健康有益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建设一批针对农民工的文化设施。完善各类文体活动设施建设,为农民工开展文化活动提供平台。要对农民工的文化消费给予适当的优惠和倾斜,保证他们想消费而有能力消费。由于农民工具有知识层次较低、收入水平不高、分布点多面广、流动性大、白天活动时间较少等特点,可考虑建立农民工夜校,多开设一些收费低廉的娱乐场所,在农民工生活区建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等。可尝试通过赋予农民工在企业内部和所在社区的平等的成员资格,增强其社会交往需求的满足程度和自尊的实现,从而维系其群体稳定性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