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动浙江跨境人民币结算

2011-08-02 07:03吕斌奎
浙江经济 2011年21期
关键词:进出口跨境试点

文/吕斌奎

区域货币合作的要求,客观上需要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货币在服务双边贸易和投资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国 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和蔓延凸显了当前国际货币体系的内在缺陷和系统性危险,构建趋向多元化和更加稳定的国际货币体系已经成为国际共识。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背景下加强区域货币合作的要求日益强烈,客观上需要经济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强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货币在服务双边贸易和投资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因此,实现人民币国际化意义重大,跨境人民币结算是其中重要的环节。

跨境人民币结算

2011年,浙江省跨境人民币结算发展迅速,1-8月跨境贸易累计结算量在全国省市排名第四位,比试点初期名次上升了7位。特别是今年4月份以来,全省跨境贸易人民币单月结算量已超过江苏和山东,位居全国第四位。如按目前最低0.2%的银行汇兑成本计算,今年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至少已经为企业节约汇兑成本2.27亿元,同时也为企业锁定了汇率风险。

1-8月,浙江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发生金额1608.51亿元,是去年业务量的13倍;其中货物进口贸易结算555.85亿元,转口贸易结算577亿元,跨境融资425.1亿元,呈现三足鼎立局面;跨境结算量逐月增势良好(见上图)。同时,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已累计发生金额11.16亿元,涵盖了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商人民币直接投资。

从1-8月的主要数据来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和有利变化:一是货物贸易中进口占主导,服务贸易中转口比重大。从业务类型上来看,货物贸易中进口占96.5%;服务贸易结算激增,其中转口贸易占95%。二是跨境贸易融资需求较大。全省该业务累计发生330.21亿元,全部为出口融资。三是实收实付呈净流入格局。融资业务初期融资款流入为主和转口贸易中先收后支模式,造成人民币呈现进流入格局。四是参与面不断扩大,结构趋合理。参与业务结算的银行不断增加,国有大型银行虽仍占主导但占比有所下降;境外参与国家和地区比上年末增加16个,至63个,其中与香港发生实收实付业务比重比上年末下降10多个百分点,业务集中度进一步趋于合理;参与试点的企业从初期的90余家扩展到8月末的2400多家企业。五是占进出口业务量比例逐月上升。全省累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不含服务贸易类结算)占全省进出口贸易的比例呈逐月上升趋势,但整体占比偏低,1-8月累计占比为4.7%。

与此同时,浙江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也存在明显不足。一是总量相对偏小,占进出口贸易规模的比重偏低。据统计,浙江1-8月货物贸易人民币累计结算量(不含服务贸易结算量)相对于同期全省进出口贸易总量,占比仅4.7%,全国平均水平也仅约7%。二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结构失衡。1-8月浙江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出口仅占3.5%,其余均为进口结算;全国情况虽略高占10%,但比例也严重偏低。三是参与结算的企业较少。据统计,到今年8月末,全省有人民币实收实付发生的企业为2400多家,与全省4万余家进出口企业和6709家第一批出口试点企业相比,企业参与面较小。四是转口贸易带来的风险隐患亟待关注。受外汇管控的影响,今年4月以来,使用人民币结算的转口贸易量激增,8月份转口结算量171.62亿元,是当月货物贸易结算量的1.77倍。由于对转口贸易背景真实性的监控有一定的困难,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贸易背景不正常情况下的资金输入,这些风险隐患给今后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所带来的影响值得关注。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境外人民币流动性不足。据统计,当前境外人民币存量中约71%集中在香港,其他国家和地区人民币存量少。进口货物时,在当前人民币升值预期下,境外企业收到人民币就自身持有,这样很难形成一个真正的人民币交易及流通市场;出口货物时,境外企业获得人民币的渠道较少,如购买取得则意味着额外增加持有、兑换费用,导致境外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意愿不强。

二是境外银行缺乏操作技术和意愿。除香港外,各海外商业银行机构普遍不清楚如何进行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也缺乏改造系统的技术。因此,类似这样的业务往来就不可能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来完成,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规模和地域范围就受到很大限制。

三是境内银行业务管理尚待明确,配套政策要跟进,监测系统需完善。目前,业务操作依据主要是试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些细节不够明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完全是独立的结算业务,其发展还需有关账户、信贷等一系列业务的配套。

四是出口试点企业资格审核复杂、环节过多。扩大试点后,进口和服务贸易等业务对所有的外贸企业直接放开,但出口业务仍实行试点企业管理制度。根据规定,出口试点企业名单要经过县、市、省、中央四个环节逐级上报和审定,而每个环节又都需要经过人民银行、财政、外经贸等六个部门的审定,筛选与推荐流程一般需要3个月左右时间,使出口企业难以快速开展业务,经济效益受损。

五是企业结算货币选择主导权缺失。我国出口商品仍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中低档产品为主,在国际竞争中缺乏核心竞争力,使得国内出口商在选择计价结算货币时主导权缺失,只好被动地选择“付人民币收美元”,极大地制约了人民币在跨境贸易中的使用。

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

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渠道,建立更便捷的人民币回流机制。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两年多以来,香港已汇聚了境外人民币存量中的71%,但由于投资渠道的缺乏,境外企业、机构及个人持有人民币的意愿不是太强。今后还可以继续考虑采取以下措施:发挥人民币在贸易融资方面的作用,非居民可以使用人民币给内地企业提供贸易信贷;境外的人民币通过在港的中资公司及基金公司投资内地A股市场,即小QFII;香港的金融机构和有资质的企业可以发行人民币债券;境外金融机构需要开发更多人民币投资理财产品和新的解决方案及措施,以解决境外存量人民币的保值增值问题。

大力推进跨境人民币清算和结算网络建设,实现跨境人民币清算的安全性和便利性。应在国家层面,选择一些贸易关系长久和紧密、贸易量较大的国家,特别是与欧美国家的货币合作,通过签订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或者是双边本币支付协议,建立人民币清算银行和结算银行网络,提高人民币的影响力;在金融层面,利用政策推动境外金融分支机构建设和与国外金融业的业务和技术合作。当企业在宏观上的需求得到满足后,作为利益主体适时采取跨境人民币结算自然水到渠成。

放宽出口试点企业条件,减少审批环节。在当前政策和业务宣传尚不到位的条件下,过于强调企业自愿申请,使一些有实际需求的企业错过试点机会,事后又无法及时弥补,从而对试点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应采取宽进入严监管的措施,让更多有实际需求的进出口企业尽早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同时在日常业务中要加强监管,防止出口骗退税,防止跨境洗钱和非法资金流动现象的发生。即使保守估计全省4万余家进出口企业中有10%的企业参与跨境人民币结算,或进出口总额的10%是利用人民币结算,同时逐渐实现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平衡,那么浙江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成长空间是相当可观的。

完善业务操作规范和配套政策,加大宣传推广和培训力度。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中暴露的业务细节问题、配套政策问题和监测系统问题,要及时修订、完善,对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政策和意义、具体业务知识,政府和监管部门要牵头组织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广泛宣传、培训。一方面,使企业充分了解该项业务在提高财务管理能力、降低成本费用方面的实际意义,增强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主观意识,引导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积极探索尝试,为人民币计价和谈判、跨境结算积累知识;另一方面,促使金融机构扩大和深化与境外金融机构的合作,加速建立境内外人民币结算和清算渠道,加大跨境人民币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力度,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在不断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的过程中实现国家、企业、金融机构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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