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松林
惹热议的“真维斯楼”
文/李松林
我们把大学,特别是像清华、北大这样的大学,当成了最后的精神家园。整个社会都在寻找着这么一处后花园,能够让我们当做永久的希望之所。
新闻背景
清华大学第四教学楼挂牌改名为“真维斯楼”,立即引起广泛关注。但仅过了几天,大楼简介铭牌就遭人破坏。清华大学则表示,以后将不再装铭牌,但“真维斯楼”冠名大
字不会取消。
有清华学子批评大学冠名的商业化是“温水煮清华”:“有两个锅,都加上水,分别煮两个校园。第一个锅里,立即把火调到“肯德基楼”,校园一下子炸开了锅,实验失败;第二个锅里,将火力依次从‘善斋’、‘逸夫楼’、‘松山金炯珠楼’、‘高田芳行馆’、最后调到‘真维斯楼’,实验成功。”
甚至在网络上,用各种企业给清华的造句开始蔓延:“2021年清华大学迎来了110周年校庆,毕业校友们齐聚在To Be No.1鸿星尔克大礼堂前,匹克日晷历尽百年风雨,依然巍然屹立,熠熠生辉,装修一新的安踏清华堂又一次迎来了莘莘学子。校友们饶有兴趣地参观了装饰一新的阿迪王一教、七匹狼二教和劲霸西阶,并且纷纷在脑白金新水馆前拍照留念……”
清华“真维斯楼”为何会引起舆论如此关注?首先是,这种改名行为并不符合1997年5月9日起实施的《国家教委关于学校校舍、教室命名的有关规定的通知》。该《通知》第二条规定:“校(园)内各类教室、各类建筑物不得以捐资者名字命名。如遇特殊情况,高等学校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委的教育行政部门(国家教委直属高校报国家教委)审批……”此外,其第五条中提到:“为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凡捐资者,可在校园内刻石记名,以资纪念。”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对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是准许并欢迎的,但像清华大学这样将教学楼直接更名为“真维斯楼”的做法明显不妥。
其次,清华“真维斯楼”改名前后的公示程序并不完备。一位清华大学学生表示,“挂牌当天才知道第四教学楼已经改名,之前没有公示。听说以前食堂改名都是征集学生意见的,这次没有事先听说。”作为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学,自由包容应该是清华大学的校园精神。可是,在“真维斯楼”改名挂牌的前前后后,我们并未看到学校方面对学生知情权和表达权的尊重。有的只是学校领导和真维斯方面的“哥俩好”。再次,清华和真维斯到底是什么关系,如此做法会不会影响清华的教学发展。清华大学表示,百年校庆期间,真维斯服饰(中国)有限公司提出希望捐赠学校的教育事业。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将清华大学第四教学楼命名为“真维斯楼”,“所捐款项用于教学楼的维修和设备更新”。虽然学校方面给出了清楚的说法,但还是有不少网友担忧:一方面,这些捐款是否存在被侵蚀和“拦截”的可能;另一方面,大学是真理的散播地,不应该与商业机构走得如此“亲密”,这样下去,清华大学会不会在商业化中迷失自身的价值?
编辑:董晓菊 dxj502@163.com
张军瑜
我们缘何揪住清华“真维斯楼”不放
我们已经很宽容。但是到了大学这里,我们突然变得有些吝啬起来。比如说相当比例的人不能接受这个“真维斯楼”,不能接受“4000万”教授,也不能接受“宝马”教授。这是因为我们把大学,特别是像清华、北大这样的大学,当成了我们最后的精神家园。作为社会的人,我们一方面主动或者被动着金钱化、急功近利化,但另一方面,很多人又不相信这种金钱化、急功近利化的东西,可以真正让我们获得进步,可以真正作为传家宝留给后世子孙。我们,也包括整个社会都在寻找着这么一处后花园,能够让我们当做永久的希望之所。但就是北大清华这些“象牙塔”,也开始一步步地被世俗的标准侵蚀,甚至是吞噬的时候,我们就像是被剥夺了最后的精神栖息之所,表现出了数倍于社会的敏感和责任。
财政拨款和正常的经营,已经足以让北大、清华“衣足饭饱”,甚至是“锦衣玉食”。实事求是地说,当这些拥有特殊优势资源的中国标志性学府放低姿态也要去追求额外的金钱的时候,这比其他社会行当要更容易。
教授越来越像商人,商人越来越像文人……失去了这样一种底线的坚守,不但是教学楼可以改成“真维斯楼”,甚至是“清华大学”也可以改叫“阿迪达斯大学”。
子在渊
清华“真维斯楼”有何不可
以募捐换冠名,在全国各高校早已不是什么奇闻逸事。就在上周,位于广州的暨南大学教学楼更名为“富力教学大楼”;在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更有“中国移动通信教室”、“飞利浦照明教室”,据说礼堂的椅子也可以掏钱冠名。而在国外,大学获得社会捐赠越多,证明其获社会认可度越高。
清华回应“真维斯楼”是通行做法,也是事实。其实,在公共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高校以募捐换冠名,拓宽融资渠道,不失为一个双赢举措。高校可以筹集办学资金,企业可以扩大知名度,再以更大的力度回报教育。特别是眼下,许多大学缺钱,不是盯着政府,就是盯着银行,在他们看来,政府或银行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向企业要募捐,总比动辄伸手向政府要补贴强多了!再说了,教育部的规定只是说不能以捐赠者的名字命名,那么以企业冠名的“真维斯楼”、“富力教学大楼”也不算违规。但不是说什么企业都可以冠名高校的,必须在文化内涵上与高校的教育理念相近。这也许才是“真维斯楼”惹争议的原因所在。
姜泓冰
“真维斯楼”,让人惊诧
清华、暨大教学楼的新名,让人惊诧。其中缘由,更多在于它们选择的合作对象:一个是行业总体社会形象严重负面的房地产商,一个是具有很强的短暂流行和消费意味的大众化服装品牌。换种说法,如果清华四教变成了“奔驰楼”、“IBM楼”,不舒服的感觉或许会少很多。
有人提示,许多国外名校也接受捐助,可他们并没有到处冠名。但我们不能脱离现阶段的发展环境,一味要求捐赠者必须低调,就像我们需要宽容某些企业家从事慈善事业时过于张扬和急功近利一样。我们也不必将“清华”二字神圣化,因为事实上,在高度商业化的社会环境和教育大众化的时代里,高校早已不再是单纯封闭的“象牙塔”,应更多看作是需要精心运营的超大型非营利性机构。
“真维斯楼”引起的这一阵哗然,更多暴露的是国内大学对于如何筹集利用社会资本并给予适度回报,缺乏良好的商业经营能力。像清华这样的百年名校,在校园内做商业化命名时,自当郑重其事,应该认真研究自身文化与商业品牌形象的契合度,建立学校接受捐赠的法度标准,而不是“有奶便是娘”。否则,一不小心就会让百年积淀的最宝贵的学府精神受到侵害,到那时,不管拿到多么可观的有形小钱,都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