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劼
摘要:公民网络参政是网络背景下我国公民社会发展的新生力量。我国公民意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社分离趋势的加强以及民主制度的日益完善而觉醒,这正是公民网络参政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公民网络参政作为公民非制度性诉求的一种新兴路径,是彰显我国公民意识发展的一个重要平台。因此,推动政府重视公民网络参政,积极引导公民这种非制度性参与,并逐渐将其纳入制度化轨道,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一个重要而深远的方向。
关键词:新传媒技术;公民网络参政;公民意识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1)06-0103-02
随着网络媒体技术的发展和我国网民数量的增加,网络已经逐渐成为政治活动的长效平台。在网络时代,公民政治参与权的行使将不仅仅限于“投票政治”。通过网络,公民有更多的机会了解政府在做什么、怎么做,并以多种方式及时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参与决策。2010年两会召开期间,共有5千万网民访问了13家万瑞数据全流量监测的“两会专题”,带来了3.37亿的页面浏览量。[1]同时,网友们通过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介与两会的代表委员们交流互动,献言建策。网络的发展在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冲击着传统的政治参与模式,给公民政治权利的行使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新时代正在到来。
一、网络背景下的公民政治参与概述
目前,随着我国多元社会结构的逐步形成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不同社会利益群体和个体政治需求的变化,“公民政治参与”已经成为我国政治发展过程中人们所关注的重要内容。一般来说,政治参与就是普通民众通过一定的方式去影响政府的决定或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2]投票、信访、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是传统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行使也有了现实的技术基础。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网络参政是指公民以虚拟的网民身份通过互联网发表政治主张、政治意愿,从而影响和推动政府决策以及监督行政活动,是一种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决定、与政治活动相关的参与行为。
网络政治参与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正在向纵深方向发展,在当代中国,网民主要通过网络社区、网络社团、网络论坛、博客、微博等网络空间进行政治表达、沟通、交流或辩论,形成网络公共舆论来影响政府的决策或行为。在众多网络参政工具中,微博客以其独有的“低门槛”孕育了问政的土壤,迎合了当代网民的快节奏生活方式,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在刚刚过去的2010两会中成为公民网络问政的新渠道。去年两会,代表委员们在各大门户网站上开通微博,晒出自己的提案和建议,同时第一时间发布自己的所见所闻,与自己的“粉丝”们实时互动。据报道,在门户网站新浪开通微博的有20位人大代表、27位政协委员,在人民网开通微博的代表委员有40位。互联网正在成为我国公民表达意见、评论时事、释放情绪的一个重要渠道,其对政府行为的影响也越来越显著。
二、公民网络参政的内在动力:公民意识的觉醒
(一)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中国公民意识觉醒的经济基础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的存在方式、生产方式和主体的实践方式对于主体文化心理结构的形成起着最终的决定作用。自然经济的特点是人与人的相互依赖,在此条件下,人无法摆脱对自然力量的依赖,更不能掌控自身的命运。正是由于缺乏主体性意识,他们必然会表现为一个非主体性的价值自我。而倡导独立、自由和平等精神的市场经济,打破了这样一种依赖,催生了人的独立人格,使人产生了价值感和尊严感。这样就突破了臣民人格的束缚,激发了人们独立自主的意识,从而为公民意识的形成提供重要的基础。[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90年代初期,党中央确立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方针,这标志着我国开始实现从非市场经济社会向市场经济社会的过渡。进入90年代以后,以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主要目标的国有经济体制改革开始广泛开展。体制改革后虽然仍有一些根本性的问题未得到解决,但这场改革促使着我国的市场体系、市场制度、市场机制从无到有,日趋完善,为公民意识觉醒孕育了成长的环境和土壤。
(二)政社分化是中国公民意识觉醒的社会结构基础
“意识在任何时候都是被意识到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因此,“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4]因此,客观世界以及人同外部世界的相互联系直接规定了意识的内容。公民意识也是这么生成的,它是公民对自己与国家社会关系的一种角色认知,以及其在社会中的政治地位的感知。因而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分化而产生的二元社会结构是公民意识产生和存在的客观基础。在这个过程中,公民由臣民转化而来,臣民文化由公民文化而取代,臣民社会转变为公民社会,并最终实现了公民社会人的解放。经过近30年的政治体制改革,我国政治国家和公民社会已有分离的趋势:各种社会组织大量出现,并且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治利益主体多样化并且其自主权在不断扩大;政府的职能明确化、规范化,同时国家的权力也开始被清晰界定。这一切使得社会资源的整合和重组情况大大改善,传统的政治国家和公民社会合二为一的一体化模式正在向相对分离的二元结构转变,而这种转变正在孕育出公民社会的一般特征,为我国公民意识的觉醒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三)民主政治是公民意识觉醒的制度保障
罗尔斯说过,社会的制度形式影响着社会成员,并且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着他们成为想要成为的那个人。公民意识作为一种社会价值理念和社会精神形态,它根源于社会的制度和物质基础,是在宪政体制下形成的普遍的民主意识。朱学勤先生认为公民意识源于近代宪政,“它有两层含义,当民众直接面对政府权力运作时,他是民众对于这一权力公共性质的认可和监督;当民众侧身面对公共领域时,他是对公共利益的自觉维护和积极参与。”[5]换言之,公民意识的形成既要有公民的主体意识,又要有公共权力为基础,也就是说,公民参政的内容、方式、渠道等必须具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在民主的规范和信念的支撑下,民主制度内含的制度价值就会逐步内化为公民意识。自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以来,人们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党内民主制度等各民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为社会的民主诉求提供了多样的渠道,也为我国公民意识的觉醒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公民非制度性参与的新兴路径:公民网络参政
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强和社会矛盾的激化,涉及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围绕这些问题,公民的参与意识普遍开始觉醒,自觉或不自觉地加入到公共事务的讨论中,其中公共知识分子开始通过新兴的传媒技术演化其公共性,担任理性的“意见领袖”角色。这些被表达的意见和公共讨论推动了政府部门的决策回应。但是,中国正处于转型时代,政府的公权力与公民言论自由权利之间存在频繁的、持续的博弈,并且由于政治经济等因素,在现实中往往是“两败俱伤”的“负和博弈”。2006年的“彭水诗案”便是这样一例典型的“负和博弈”——当地政府滥用公权使其执政能力遭受质疑,同时又造成“寒蝉效应”,致使当地民众“人人自危”乃至“没人敢对政府说三道四”。总的来说,我国公民的非制度性参与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1)政府滥用公权力打压,如“彭水诗案”;(2)成本高,见效慢。如各地的上访,公民往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财力;(3)人民和政府的直接有效沟通不顺畅,公民无法向政府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而另一方面,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一些公民采取了带有暴力、违法性质的行为来表达自己的愤怒,以期挑战政府,例如宜黄自焚案。在新传媒技术的支持下,网络社会对这些事件给予极大的关注,并迅速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让纸再也包不住火,让政府不得不正面回应这些问题并给出解决办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公民网络参政作为一种新的公民参与手段,在我国迅速发展起来,成为公民非制度性诉求的一条蹊径。
“孙志刚事件”是我国公民网络参政较为成功的一个例子。2003年,刚从大学毕业两年的孙志刚,被强行送往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并于当晚“因病”被送往收容人员救治站后,遭遇“病友”殴打不治身亡。事件发生后,“西祠胡同”的一篇帖子声称自己同学莫名其妙地死在了广州,引起网友关注。随着记者对该事件始末进行了报道,孙志刚的死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从网络焦点变成了社会焦点,有些知识分子通过网络公开发表自己对收容遣送条例的质疑和建议。之后,政府对此案件迅速作出回应,18名涉案者被全部抓捕归案,同时国务院也通过了关于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处理办法。经网络的关注和回应,这起社会黑暗事件立即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事件”。从普通民众发表网络评论,到学者上书全国人大,再到法律专家提起议案,公众参与的形式可谓多种多样,最终使得一部已远远落后于时代发展的陈规旧法被废止。
四、结 语
可以说,随着国家领导人对网络舆情的重视,公民网络参政是新媒体背景下扩大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一个最佳突破口。但中国的公民网络参政还刚刚起步,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作为公民意识非制度诉求的一种新兴渠道,其隐在的暴力性和破坏性也是需要警醒的。政府应该及时关注和回应重大的网络舆情,并在时机成熟时将其逐步纳入制度性渠道。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网络参政是对公民诉求权利最有力的捍卫,也是对公民意识觉醒的最佳注解。
参考文献:
[1] 万瑞.2010年全国两会互联网传播效果报告[J].青年记者,2010(10).
[2] 杨广斌.政治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 李海青.法的信仰一种政治哲学的分析[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0.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 朱学勤.公民意识.书斋里的革命:朱学勤文选[M].吉林:长春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