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汤原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水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汤原县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主导、机制推动、规范运作、严控质量的工作思路,将水利普查做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加快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在省、市普查办的指导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依法、科学、有序地推进水利普查深入开展。
汤原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研究、落实水利普查工作。明确提出:高起点谋划、高标准组织、高位置推动、高质量填报的水利普查工作目标。
一是加强普查领导,强化组织落实。县政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于2010年9月成立了由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水务局、统计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直各相关部门、乡镇和驻汤单位为成员的汤原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在水务局成立了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和驻汤各单位成立了11个普查工作组,各部门均成立了普查联络组。结合水利普查工作实际情况,县普查办设立了7个专项普查工作组,落实了普查技术支撑单位。认真抓好普查办人员、技术支撑人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三支队伍建设。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普查机构。2010年12月30日,召开了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全县水利普查动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启动和安排部署我县水利普查工作,普查工作在全县迅速展开。在水利普查关键阶段,县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务必按要求、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的作好普查工作。
二是严格人员选聘,全员培训到位。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监督和指导各乡镇、驻汤各单位,选聘责任心强、文化基础好、工作能力强并参加过经济、农业、人口普查的人员组成高素质的普查队伍。派出26人次参加国家和省级综合及专业培训。2011年1月18日,迅速启动了为期2天的第一阶段县级集中培训。通过严格选聘教师、编制培训教材、多媒体授课、提前试讲、模拟填报等措施,提高培训质量。相继进行了5次专项普查和台账建设培训。为315名普查人员统一制发了水利普查专用工作兜、普查证、普查员细则手册,努力建立一支职责清晰、操作规范、高效文明的水利普查队伍。
三是落实普查经费,完善办公设施。根据国务院[2010]4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指南》要求,认真编制了水利普查项目预算及各年度经费使用计划。县政府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县、乡财政、水务部门及时筹措前期普查经费48万元。落实县乡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水务局抽调熟悉业务的县普查办专职人员4名,兼职人员28名,购置15台电脑、15台测流仪及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办公及普查专用设施设备,保障普查工作的高效开展。
四是科学制定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省、市普查实施方案,认真制定了《汤原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汤原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宣传方案》、《汤原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培训方案》、《汤原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工作方案》等普查方案,细化了普查措施和程序。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强化普查工作机制、质量责任的落实。按照各部门分工,制定了水利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各乡镇、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乡镇、本单位水利普查工作的组织、推动、质量负总责,并将水利普查列入了县政府督查工作事项。制定下发了《汤原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汤原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度》、《各乡镇、驻汤各单位普查工作组制度》、《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职责和工作制度》、《水利普查档案管理制度》、《台账建设管理制度》、《水利普查保密制度》、《旬报信息上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把确保质量落实到各个工作阶段和环节,确保各单位能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普查工作规范推进。
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增强公众对水利普查的参与意识。一是结合各类活动,突出普查宣传。利用世界水日等县内各类活动的契机,设立宣传站、利用流动宣传车、组织社会团体多层次宣传普查知识。二是县乡宣传联动,营造宣传声势。普查办制作2处大型户外宣传版画,设立永久性户外宣传标志牌,在10个乡镇及村屯、单位共悬挂宣传条幅100余幅,编发水普简报16期,印发普查宣传单3万余份。三是抢抓会议契机,适时深入宣传。借助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等各类会议,县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及时通报、安排水利普查工作,让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水普动态,赢得领导的支持和配合。
为确保完成汤原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工作,汤原县紧紧围绕“一条主线,两个任务,三个阶段,四个节点”的普查工作要求,严格控制普查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
一是规范程序,推进清查工作有序开展。依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细则》,在《汤原县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汤原县水利普查清查阶段各专项工作计划》,严格工作流程,细化工作环节和责任要求。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区划分规定》,结合工作地图和各专项普查要求,严格按照“在地原则”,合理确定各类工程清查分区,绘制普查区划示意图,确保普查对象应查尽查,不重不漏。全县划分为县、乡、村三级普查区,其中:乡镇级普查区11个,村级普查区173个,并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具体普查人员。
二是务实创新,认真做好普查对象清查。为了保证清查等各阶段工作的顺利完成,汤原县早谋划、早准备、早启动。自行研究设计了两张灌区专项和地下取水井普查表的辅助调查表,于2月份提前组织开展了辅助表填报及清查表预填工作,为做好清查对象调查、名录编制、清查表填报奠定基础。通过对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整理和实地调查走访,按时完成了汤原县各类普查基础名录、清查对象名录建设。4月21日,省督察组组长杜兆国处长一行7人和市水务局刘兴跃副局长到汤原检查指导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给予了全面指导,并对汤原县创新普查工作思路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是层层审核,严格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强化了质量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普查办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细则》、《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上报和验收管理办法》,及时成立了质量控制工作组、验收组、专家组,制定了《汤原县水利普查质量控制工作制度》,加强检查督导、审核验收、抽查评估等质量控制工作。明确质量控制流程,前移质量控制重心。县普查办组织各专项技术人员,成立11个清查指导小组,指导各乡镇进行“地毯式”清查,突出抓好乡镇基层数据的审核、抽查。严格审表验表工作。按照填表单位内审、普查员收审、普查指导员复审和普查组工作人员验审的“四级审验制”工作流程,从源头确保普查单位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县普查办还制定了由专项工作组审核、专项技术人员交叉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综合组负责人审核、普查办副主任审核的五道普查表验审程序,提高审表验表质量。严格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细则》等规范要求,做好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数据录入质量控制,确保数据录入符合质量控制标准。
四是精心复核,适时做好细致查遗。及时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对全县清查数据总体质量抽查复核,召开验收会进行成果自验。指导乡镇工作组通过多方比对设计资料、现场核实等方式,扎实开展查遗补漏工作,适时增补2011年新建取水井等清查对象,按时完成了清查数据成果的审核上报。同时,提前谋划、组织开展普查表数据获取工作,按时限稳步推进各项普查工作。
五是及时填报,做好普查对象台账建设。按照水利普查台账建设技术规定,严格台账负责单位、责任领导、填报人员、技术培训四落实。2010年12月对工业企业用水大户和典型用水户进行了台账建设培训,2011年1月1日全面启动工业企业、建筑及第三产业和部分河湖取水口等取用水量台账建设,明确各类台账的具体负责人和责任领导。根据农业用水时间节点,县普查办于4月8日和20日,对负责灌区用水户、农业用水河湖取水口台账的建设人员先后进行了两次取用水量获取方法、辅助台账表填报、流速仪规范操作的系统培训。为重点用水调查对象安装计量水表29块。加强台账建设的监督和技术指导,做好取用水运行记录管理,确保台账责任单位能够及时、准确填报数据。
严格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档案工作与水利普查工作计划和管理工作同步。成立了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落实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的档案管理制度。认真整理各专项普查所需的各类资料。规范普查资料的分阶段收集、整理、归档和乡镇普查工作组档案管理工作。做到纸质文件材料标识完整齐备,各类文件材料按规范要求及时归档。严格落实水利普查涉密数据保密制度,普查工作底图等各种涉密材料、数据严格履行使用手续,确保普查涉密数据资料管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