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昌 尚爱英
导语:
世上最美的风景是家乡的山水,世上最动听的声音是乡音,世上最难忘的回忆莫过于童年的故事。踏遍天南海北也抹不掉家乡浓浓的记忆;历尽沧桑也磨灭不了家乡那醇厚、动听的乡韵。乡情构成了文学殿堂中一道永恒的风景线。故乡的一草一木、一声一息总是牵动着文人的情思,故乡是一个道不完的话题。
【选文一】
如水的越剧
□陈荣力
如果是液体,那它就是妩媚的水;如果是植物,那它就是水边的柳;更如果江南是一艘典雅精致的画舫,那它分明就是咿呀的橹声和旖旎的水波。从六朝金粉的秦淮到晓风残月的西湖,从烟花三月的扬州到枫桥夜泊的姑苏,再没有哪种戏剧比越剧更令人缱绻悱恻、至性至情了。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戏剧更浓缩着一方风情的灵魂和精华。粗犷厚朴的黄土地适宜于秦腔的撒野,茂密火红的高粱田孕育了二人转的品格,温山软水的江南无疑就是越剧千回百转的河流和湖泊。
越剧的诞生更在江枫渔火、烟柳画桥,自古便以阴柔为美的江南,大大延拓了观美、享美的疆域,构建了审美、赏美的磁场。在吸收容纳昆曲、绍剧、滩簧、京剧以至话剧、舞蹈等诸多精华的同时,更构筑起一座美妙的岛屿,让所有热爱江南戏剧的芸芸众生,无不以登临为乐。
有道是女子是水做的骨肉,阴柔之美莫不以女子为甚。如果说三十年代前,男女混演的“绍兴文戏”已如一匹妩媚的绸缎,颇具阴柔之秀的话;那么1938年以后,生、旦、净、丑诸角色以女子出演的新越剧,更是一条女性的河流,顾盼流转千娇百媚里,将女子的阴柔之美、江南的阴柔之美,充盈铺张到了极致,流泻洒脱到了极致。
就像婉约清丽的江南之水体现了江南的本性一样,曲调和唱腔同样以委婉柔美、深沉哀怨著称的越剧,亦淋漓尽致地演绎着江南之水的本性和特质。四工调的明快恰如春天里的桃花汛,弦下调的幽怨仿佛深秋中的芭蕉雨,而尺调作为越剧最主要的唱腔,那一份无以复加的洒脱和柔美,则更似初夏时节新绿荷塘里孟浪的涟漪。
曲调和唱腔是如此,越剧的器乐无疑亦是江南之水的天籁和传真。江南丝竹本来便凝水的声色和精灵,在江南众多的戏剧里,这样的声色和精灵怕以越剧为最。
总思量江南地域里众多越剧的舞台常离不了水,或依偎于河边,或矗立于水中。这样的以水为伴,固然有江南水乡水路便捷的因素,但细细地想来,当委婉的唱腔贴着水面活泼泼地度向四邻八乡,当飘飘的水袖袭着水波妖娆娆地迭出片片倒影,甚至当娇嗔的眼波借着水光的映衬湿漉漉地愈见鲜亮,那份极至的柔美和水灵,又岂是远水的舞台所能比拟?所能打量?
当一阵阵水样委婉的唱腔、一声声水样妩媚的娇嗔,在江南的乡野市肆间、在江南的谷场河流上悠悠沉浮的时候,那是如水的越剧在水样的流淌。自然的河流,让多雨的江南分外娇媚,而越剧的河流,更让多情的江南令人迷醉。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2005年6月15日)
阅读感悟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戏剧更浓缩着一方风情的灵魂和精华。”作者以饱含深情的语言描写了越剧如水、委婉、柔美、深沉、哀怨的特点,表达了对家乡特有的浓缩家乡风情和灵魂的越剧的拳拳深情。文章语言优美,富有诗意,显示了作者高超的语言运用能力。
【选文二】
老家
□孙犁
前几年,我曾诌过两句旧诗:“梦中每迷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最近几天,又接连做这样的梦:要回家,总是不自由;请假不准,或是路途遥远。有时决心启程,单人独行,又总是在日已西斜时,迷失路途,忘记要经过的村庄的名字,无法打听。或者是遇见雨水,道路泥泞,而所穿鞋子又不利于行路,有时鞋太大,有时鞋太小,有时倒穿着,有时横穿着,有时系以绳索。种种困扰,非弄到急醒了不可。
也好,醒了也就不再着急,我还是躺在原来的地方,原来的床上,舒一口气,翻一个身。
其实,“文化大革命”以后,我已经回过两次老家,这些年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也不想再回去了。一是,家里已经没有亲人,回去连给我做饭的人也没有了。二是,村中和我认识的老年人,越来越少,中年以下,都不认识,见面只能寒暄几句,没有什么意思。
那两次回去,一次是陪伴一位正在相爱的女人,一次是在和这位女人不睦之后。第一次,我们在村庄的周围走了走,在田头路边坐了坐,蘑菇也采过,柴火也拾过。第二次,我一个人,看见亲人丘垄,故园荒废,触景生情,心绪很坏,不久就回来了。
现在,梦中思念故乡的情绪,又如此浓烈,究竟是什么道理呢?实在说不清楚。
我是从12岁离开故乡的。但有时出来,有时回去,老家还是我固定的窠巢,游子的归宿。中年以后,则在外之日多,居家之日少,且经战乱,行居无定。及至晚年,不管怎样说和如何想,回老家去住,是不可能的了。
是的,从我这一辈起,我这一家人,就要流落异乡了。
人对故乡,感情是难以割断的,而且会越来越萦绕在意识的深处,形成不断的梦境。
那里的河流,确已经干了,但风沙还是熟悉的。屋顶上的炊烟不见了,灶下做饭的人,也早已不在。老屋顶上长着很高的草,破漏不堪。村人故旧,都指点着说:“这一家人,都到外面去了,不再回来了。”
我越来越思念我的故乡,也越来越尊重我的故乡。前不久,我写信给一位青年作家说:“写文章得罪人,是免不了的。但我甚不愿因为写文章,得罪乡里。遇有此等情节,一定请你提醒我注意!”
最近有朋友到我们村里去了一趟,给我几间老屋拍了一张照片,在村支书家里,吃了一顿饺子。关于老屋,支书对他说:“前几年,我去信问他,他回信说,也不拆,也不卖,听其自然,倒了再说。看来,他对这几间破房,还是有感情的。”
朋友告诉我:现在村里,新房林立;村外,果木成林。我那几间破房子,留在那里,实在太不调和了。
我解嘲似的说:“那总是一个标志,证明我曾是村中的一户。人们路过那里,看到那破房,就会想起我,念叨我。不然,就真的会把我忘记了。”
但是,新的正在突起,旧的终归要消失。
1986年8月12日,晨起作。闷热,小雨。
(选自《孙犁散文集》)
阅读感悟
离开故乡的时间越久,人对故乡的思念便越浓烈。诚然,故乡的面貌正在发生巨大变化,作者的老屋终将消失。文章表达了作者对老屋的消失虽伤感但又理解的复杂心理。无论有无亲人熟人,人对故乡的感情都是难以割断的,而且越到晚年越强烈。作者思念家乡,尊重家乡,却不想再回去。一是因为家里已没有亲人;二是因为所认识的老年人越来越少,中年以下的人都不认识;三是因为新的正在兴起,旧的终归要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