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超,刘兆刚,李凤日
(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哈尔滨150040)
传统上,森林资源主要是用来生产木材,但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已经逐渐被人们所关注和重视。但森林中的非木质林产品资源的重要性常常不被重视,如药材、山野菜、松节油、菌类和野生动物蛋白等。事实上,非木质林产品的综合利用价值是潜在的、巨大的,如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等。非木质林产品的开发利用不但为发展中国家的贫困地区的居民提供多种渠道的经济来源、就业机会以及食物和药材保障。同时,在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非木质林产品的开发利用都具有显著的作用和重大意义。
长期以来,森林为我们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和生活保障。目前,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和人们对各类自然资源认识的逐步深入,在森林资源中占有极为重要地位的非木质林产品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已经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世界粮农组织 (FAQ,Food and Agriculture Orgnization)有报告称,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非木质林产品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都有利于增加其国家或地区森林的综合效益,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因此世界各国必须对非木质林产品资源进行保护并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1]。
目前我国的非木质林产品产量是世界上最大的,而且历史上我国一直对非木质林产品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开发利用。尽管我国对非木质林产品的开发利用较早,但目前我国非木质林产品开发利用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不规范,非木质林产品资源量快速下降,部分珍稀物种濒临灭绝,如兰科植物、新疆雪莲等[2]。因此本文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和实地调研资料,分析我国非木质林产品资源分布及开发利用现状,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非木质林产品分类体系,即为我国非木质林产品认证标准的制定工作做了前期的铺垫,同时对非木质林产品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国内学者一般把依托森林环境的,除木材以外的森林资源称为非木质林产品资源。李兰英等对非木质林产品资源的定义为茶叶、干果、水果、花卉、药材、竹子及其副产品等森林植物资源[3]。潘标志从资源种类角度来定义,非木质资源主要包括茶叶、干果、水果、花卉、药材、食用菌、竹子及其副产品以及森林景观等森林资源。这类资源大多数具有可再生,可重复利用等特点,并且具有多种用途[4]。
国外学者较多采用非木材林产品的名称。当然,各国对非木材林产品的称呼有很多种,如多种利用林产品、林副产品、非木质林产品和特殊林产品等。二十世纪末,联合国粮农组织和国际林业研究中心 (CIFOR)组织专家,经多年研究,决定采用“非木材林产品”的称呼。1991年11月在泰国曼谷召开的“非木材林产品专家磋商会”上,将非木材林产品定义为,在森林中或任何类似用途的土地上生产的所有可以更新的产品 (木材、薪材、木炭、石料、水及旅游资源不包括在内)[5]。
从联合国粮农组织和国际林业研究中心最终决定采用“非木材林产品 (non-timber forest products)”一词及其定义易知,非木材林产品和非木质资源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非木材林产品侧重于林产品资源,而非木质资源是经过开发过程进入非木材林产品利用阶段,所不同之处基本在于非木质资源的定义包括了森林景观和生态旅游等森林衍生资源。此处的非木材林产品一词同LY/T1714-2007中国森林认证森林经营[6]中采用“非木质林产品”一词的本质相吻合。2006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布的Global Forest Resources Assessment报告中,非木质林产品(Non-wood Forest Products)的名称再次被采用,而此前该组织一般采用非木材林产品 (Non-timber Forest Products)一词的提法。国内学者一般多采用该组织的后一种提法。本文借鉴这一提法,并参考我国颁布的LY/T1714-2007中国森林认证森林经营中对非木质林产品的定义,采用非木质林产品一词。按照LY/T1714-2007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经营中2.21中的定义,即非木质林产品(NTFP,Nontimber forest product)从森林中得到的,除木材以外的林产品,如树脂、蘑菇、野菜以及其他动植物产品,提出适合我国森林认证的非木质林产品定义,以健康的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除木材以外的其他森林资源及其衍生资源,如植物及植物产品、动物及动物产品、菌类和生态景观及生态服务等。
对非木质林产品的分类,国内外从不同的方面给出了不同的分类,如国内,冯彩云等将非木质林产品分成植物类产品如野果、药材、编织物及植物提取物等;动物类产品如野生动物蛋白质、昆虫产品 (如蜂蜜、紫胶等);服务类产业如森林旅游等三大类[7]。本文借鉴国外FAO的分类思想,以国内冯彩云等的分类为蓝本,依据非木质林产品的定义和非木质林产品认证的基本思想,即非木质林产品是否来源于可持续发展的森林为基本准则;以我国非木质林产品生产实际为基础,借鉴国际通用非木质林产品分类标准,以非木质林产品的实际用途为基本依据,提出适合我国具体国情的非木质林产品分类体系如图1所示。包括菌类、动物及动物制品类、植物及植物产品类和生态景观和生态服务类等4个一级类,并在此基础上,对类型较为复杂和运用极其广泛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类划分为干果、水果、山野菜、茶和咖啡、林化产品、木本油料、苗木花卉、竹及竹制品、药用植物 (含香料)、珍稀濒危植物、非木质的纤维材料和竹藤、软木及其他纤维材料等12个二级类。
以此非木质林产品分类体系为蓝本,结合我国目前各非木质林产品资源的实际开发利用水平,每一分类中选择开发利用水平较高的、市场需求较旺盛的几个品种构成我国目前非木质林产品认证标准体系框架 (如图2所示),以便开展相应认证标准的制定工作,从而规范我国非木质林产品资源的利用,同时为正确的市场消费提供导向。
通过实地调研和国内外相关资料数据的查询,以我国非木质林产品主要产地相关产品的35a产量为基本统计数据,进行均值化处理,按上文提出的分类体系按类进行统计处理,并通过ArcGIS9.3生成相应非木质林产品主要种类产地和产量分布图。
图1 非木质林产品分类体系Fig.1 Classification system of non-timber forest products
图2 非木质林产品认证标准体系框架Fig.2 Standard system framework of identified non-timber forest products
2 .1 .1 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1)干果类主要包括榛子、核桃、松籽、开心果、板栗、腰果、白果 (银杏)、话梅、杏仁、香榧、巴旦杏、胡桃、扁桃、无花果、枣和葡萄干等。主要干果产量产地分布如图3所示。
(2)林化产品类主要包括松香、活性炭、松节油、樟脑、棕榈油、栲胶、天然橡胶、紫胶、单宁、植物芳香油和燃料等。主要林化产品产量产地分布如图4所示。
(3)木本油料植物类主要包括油茶、油桐、文冠果、乌桕、黄连木、光皮树、蝴蝶果、蒜头果和麻疯树等。主要木本油料植物产量产地分布如图5所示。
(4)山野菜类主要包括蕨菜、刺嫩芽、黄瓜香、猴腿、薇菜、山芹菜和黄花菜等。主要山野菜产量产地分布如图6所示。
(5)药用植物类 (含香料)主要包括人参、桔梗、杜仲、麻黄、芦荟、甘草、厚朴、花椒、八角、胡椒、茴香和肉桂等。主要药用植物 (含香料)产量产地分布如图7所示。
(6)水果类主要包括青梅、杨梅、猕猴桃、鲜枣、龙眼 (桂圆)、草莓、柑橘、椰子、柿、李子、樱桃、荔枝、苹果、桃、香蕉、梨、菠萝、芒果、蜜梨和山楂等。主要水果产量产地分布如图8所示。
(7)茶咖啡类主要包括茶、咖啡和桦树汁等。主要茶产量产地分布如图9所示。
(8)非木质的纤维材料类主要包括胶木、椰子等。主要非木质的纤维材料产量产地分布如图10所示。
(9)竹藤、软木及其它纤维产品类 (包括叶、茎纤维、绒毛、树皮纤维等)主要包括竹藤、白藤、赤藤、木栓栎、栓皮栎、香蕉茎秆、香蕉树皮、菠萝叶和剑麻等。(国内产量较少,未形成真正的区域分布)。
(10)花卉、苗木类主要包括侧柏、广玉兰、矮紫杉、棕榈、法国冬青、香樟、枇杷、茶花、银杏、海棠、梅花、风扬、槐树、垂柳、梅花、月季和凤仙等。主要花卉、苗木产量产地分布如图11所示。
(11)竹及竹产品类。
(12)珍稀濒危植物类。
2 .1 .2 菌类
菌类主要包括猴头蘑、榛蘑、松口蘑、黑木耳、双孢蘑菇、灵芝和冬虫夏草等其分布如图12所示。
2 .1 .3 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2 .1 .4 生态景观和生态服务类
图3 干果类林产品产量产地分布Fig.3 Yield distributioin of dried fruits
图4 主要林化产品产量产地分布Fig.4 Yield distribution of main forest products
图5 主要油料作物产量产地分布Fig.5 Yield distribution of main type of tree oil
图6 主要山野菜产量产地分布Fig.6 Yield distribution of main type of wild vegetable
图7 药用植物产量产地分布Fig.7 Yield distribution of medicinal plants
图8 主要水果产量产地分布Fig.8 Output of main fruit
图9 茶类产量产地分布Fig.9 Yield distribution of tea
图10 主要非木质纤维产量产地分布Fig.10 Yield distribution of non-wood fiber materials
图11 苗木花卉产量产地分布Fig.11 Yield distribution of plants and flowers
图12 主要食用菌产量产地分布Fig.12 Yield distribution of main eating fungi
世界粮农组织在《森林、树木与人》报告中提出不仅要着重发展木材、木炭及薪材等林产品,并且应对过去那些不被重视的非木质林产品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等加强认识。我国自古以来,一直拥有极为丰富的非木质林产品资源。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仅林区现存木本植物达1 900余种,其中芳香植物就有340余种,能够被开发利用的植物多达120种,蜜源植物达800余种,经济植物达100余种,药用植物约400种。此外野生动物还有500 多种[8]。
通过资料查询和实地调研发现我国当前非木质林产品资源开发利用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征:
(1)我国已开发利用非木质林产品的种类较多、数量庞大。我国已经开发利用的非木质林产品种类较多,其中的食用、工业用和药用等类型产品,对社会经济发展及人民生活贡献较大。同时我国非木质林产品产量较大,截至2005年,可食用类非木质林产品产量我国约占世界总产量的75%。工业用非木质林产品产量更是占世界比重的70%。目前我国已经开发利用的菌类、山野菜和药用植物等品种过百种,其中榛蘑、松茸、刺嫩芽和人参等数10种产品还大量出口。就药用植物而言,我国有记载的药用植物达11 000余种,约占植物种类的87%[9]。我国作为林化工业生产原料的松香和松节油等非木质林产品产量一直较高,而且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如2005年松香和松节油全国产量分别为6 017万t和615万t,比2004年分别增长24.9%和23.2%[10]。此外,我国非木质林产品竹类产量也较大,每年毛竹产量约5亿根,竹笋产量达160万t,其他杂竹产量也超过3 000万t,当量约折合1 000万m3木材,约占我国年木材采伐量的20% 左右[11-12]。
(2)我国非木质林产品资源主要分布于林区,涉及人口数量较大。不同非木质林产品的生长环境差异性较大,对林分的要求亦不同。如蓝莓等适合在郁闭度较小,多灌木的宜林地中生长,而三七则喜欢在郁闭度较大的背阴处生长。我国森林资源绝大部分的分布于各类山区,尤其是森林资源较为丰富的的区域,是我国非木质林产品开发利用的重点区域。
(3)经营管理方式较为粗放[13]。我国大部分林区的非木质林产品的经营管理处在同森林木材一同经营管理的水平,未能区别对待,甚至部分地区为了林木生长,进行“清林”时对非木质林产品的灌木和草本等进行清除,极大地降低了森林生物多样性,减少了森林中非木质林产品资源的潜在利用价值。
(4)开发利用方式较为简单,主要采用“采集-出售”的方式。对非木质林产品的采摘方式较为粗放,部分林区居民为当前利益对非木质林产品进行破坏性采摘,缺乏必要的管理和相关培训。一直以来,我国林区居民以“采集-出售”为主要方式参与非木质林产品开发利用。譬如大兴安岭盘古林场的林区居民中几乎无人对所采集的非木质林产品资源如蓝莓、亚格达等进行深加工,只是简单的采用“采集-出售”方式进行生产作业。如此一来,林区居民由非木质林产品的开发利用中获取的收益很低。为了能够获取更大利益,当地居民自然会加大采集力度,无法顾及当地森林生态系统的实际承载力,最终可能导致该地区生态系统非木质林产品产量的减少甚至某些森林资源的衰竭。
(5)企业规模较小,缺乏深加工。与日本、法国等非木质林产品利用较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非木质林产品的企业规模一般较小,未能整合资源优势,实现从产地到市场的经营-管理-生产-销售整体品牌优势。大部分非木质林产品的加工流程较为简单,产品种类较为单一,未能深加工,挖掘出其更深层次的价值。如野生蓝莓对降血压和血脂效果显著,但目前市场上的蓝莓制品仅仅停留在果干和饮品的层次,未能进一步向保健品方向推进深入加工,大大降低了野生蓝莓的实用价值。
针对我国非木质林产品资源的生产经营和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如下对策以供参考。
(1)对非木质林产品基础理论性研究有待进一步加强。首先对非木质林产品资源的研究范围应依据现有的定义进行适当的扩大。同时对己经研究开发并投入生产实践的的非木质林产品继续开展生态、生物学习性的跟踪调查,尤其是进一步进行化学生态学方面的研究。其次,应当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与不同种、变种和变型之间的化学成分差异之间的关系,有效成分在不同生育期的变化规律,寻求不同品种的采收期和筛选最佳品种。最终为深度开发利用我国的非木质林产品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2)大力推进我国非木质林产品精加工业和深加工业的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对应用前景广阔的非木质林产品进行初步筛选,然后对其进行化学成分进行分析研究,提取有效成分并进一步分离提纯,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批有先进技术水平和一定规模的非木质林产品生产加工及销售的龙头企业,使生产经营管理和产销监管链管理的各个环节衔接起来,最终成为社会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3)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增加财政投入和各项政策扶持。针对目前我国非木质林产品生产、加工业相对较为弱小的现状,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增加财政投入,实施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和倾斜政策,建立和营造有利于非木质林产品产业生存和发展的机制和环境,促进我国非木质林产品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协调地发展。
(4)加强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为促进非木质林产品行业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提供指导。同时也为非木质林产品市场的发展壮大提供了规范和保障。
(5)加大非木质林产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宣传培训工作,增强林区居民及经营管理者对非木质林产品的资源意识和环境意识。为林区非木质林产品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科学经营管理及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前期基础。
综合上述我国非木质林产品现状可知,目前我国非木质林产品资源丰富,开发利用的种类较多,但开发利用的方式较为粗放,未能对其进行深加工,充分挖掘非木质林产品资源的潜力。更为重要的是人们对非木质林产品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林区对非木质林产品资源的经营管理理念需要进一步强化。本文以我国非木质林产资源分布及开发利用现状为基础,通过广泛的实地调研,整合前人的研究成果,提出了我国非木质林产品资源的分类体系和我国森林认证中非木质林产品的认证标准体系,是对我国非木质林产品理论研究的补充,也是对我国非木质林产品资源有效利用的有益尝试,同时也为我国森林认证标准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为我国进一步制定非木质林产品认证的相关标准提供了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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