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春霞 时庆龙
随着土地资源日益趋紧,现代建筑逐步向高层、超高层方向发展。尤其在城市,超高层建筑正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主体。然而,现行计价规范难以及时准确反映超高层建筑超高费的实际消耗水平,超高费计取便成了目前超高层建筑费用计算中承、发包双方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本文就这一问题,结合某超高层建筑超高费计取的实践,提出了超高层建筑超高费计取的一些处理方法,为类似超高层建筑超高费的计取提供参考。
某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市商业区,总建筑面积约250000 m2,层数为地下5层,地上62层,1层 ~9层为裙房,10层以上为塔楼,总高度324 m,核心筒高度为296 m(核心筒上部为灯箱),结构体系为全现浇钢框架—混凝土核心筒结构,使用功能为商场、办公、酒店、宾馆等为一体的综合摩天大楼。
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计价表)规定建筑物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高度(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凸出屋面的电梯间、楼梯间等的高度)超过20 m时,应计算超高费。本工程高度远超过计价表超高费计取的规定高度,应计取超高费,以下分别对该工程相关超高费的计取方法作一些探讨。
人工降效指因高度增加,工人上下班所用时间增多、高空作业难度增加引起休息时间增多、垂直运输时间增多等因素造成人工作业效率降低。在以前定额计算中通常把人工降效费放在计价表第18章措施费用中以建筑面积指标来计算,但笔者认为人工降效属于分部分项项目,人工降效系数应进入各定额子目综合单价内,把人工降效放在相应清单子目综合单价中调整人工降效系数更接近工程实际。就本工程而言,钢结构和装饰工程为专业分包,以综合单价方式报价,其中包括了人工降效、塔吊使用等费用。若总包单位再按建筑面积指标计算超高费,无疑是重复计取。所以把人工降效放在清单子目综合单价中调整更符合工程实际,即完成多少工程量补贴多少人工降效。
通过咨询定额站,由计价表相关答疑资料中得知土建工程檐口高度超过20 m时,超过20 m部分的工程项目人工降效系数为:20 m~30 m为5%,20 m~40 m为7.5%,20 m~50 m为10%,以此类推,檐口高度每升高10 m,降效系数递增2.5%(不足10 m按10 m计算)。本工程檐口高度按照300 m计算,人工降效系数应为:(300-30)/10×2.5%+5%=72.5%。另按计价表第18章规定当超高部分层高超过3.6 m时,每增高1 m(不足0.1 m按0.1 m计算)按定额20%计算超高费,高度不同时按比例调整。本工程超高部分建筑层高有4 m,5 m,6 m,8 m四种类型,人工降效系数分别计算如下:层高4 m楼层:72.5%×(1+0.4×20%)=78.3%;层高5 m楼层:72.5%×(1+1.4×20%)=92.8%;层高6 m楼层:72.5%×(1+2.4×20%)=107.3%;层高8 m楼层:72.5%×(1+4.4×20%)=136.3%。
本工程超高部分的分部分项清单、措施项目清单中的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清单子目综合单价中人工费均根据所在楼层的层高乘相应的人工降效系数进行调整。
高压水泵摊销费指施工用水加压费用。城市供水的水压一般仅能达到3层,各工地必须采取加压措施才能满足正常的施工用水。此项费用按超高部分建筑面积指标套用计价表第18章相应子目计取超高机械费。可是计价表中只有20 m~200 m以内的子目,本工程檐口高度为296 m,参照以往类似工程经验,此项费用需在20 m~200 m的基础上增加10%~15%,即按20 m~200 m相应子目调增1.1~1.15系数计算。
因层数增加而引起的垃圾管道增加而使材料费增加。此项费用按超高部分建筑面积指标套用计价表第18章相应子目计取超高材料费,此项费用不随高度增加而增加,是一项固定费用。
脚手材料增加费包括脚手架加固、脚手架材料周期延长摊销费。按超过部分的建筑面积指标套用计价表第19章脚手架相关子目计算,除计算基本材料基本费用外,层高超过3.6 m的每增高0.1 m按比例换算(不足0.1 m按0.1 m计)此项费用包干使用,无论实际发生多少,均按本章执行,不调整。且脚手架相关子目人工降效需按规定人工降效系数进行调整。但计价表中只有20 m~200 m以内的子目,本工程檐口高度为296 m,观察脚手架材料超高增加费相关子目19-30项~19-47项,可知费用随高度增高而增加,檐高每增10 m,脚手架材料费约增加2.71元/m2,按此规律推算,檐高300 m时脚手架材料比檐高200 m时约增加27.1元/m2,即:53.93+27.1=81.03元/m2。
脚手架挂安全网及铺安全笆片、洞口五临边电梯井护栏费用、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费、消防设施及各类标牌摊销费归入安全措施费用中,按照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计取,不作任何调整。该工程获得省级文明工地,具体取费标准为:基本费率2.2%,现场考评费率1.1%,奖励费0.7%,合计4%(取费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
超高垂直运输费包含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单价费用差、多层建筑用高层机械差价分摊费、机械降效、外脚手垂直运输费、上下通讯联络费等内容。但考虑到本工程高度过高,采用一般塔吊已不能满足施工要求,需采用动力臂塔吊。本工程塔楼施工时采用了两台中联重科TCR6055动力臂塔吊和两台室外电梯。动力臂塔吊租赁费、进退场费、安拆费及使用费均很高,仅租赁费一项一个月就达20万元左右,按主体20个月封顶计算,仅主体施工租赁费就高达800万元左右,计价表已没有相应子目可参照,只能市场询价比价后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协商来确认此项价格,但也不能完全按租用发生费用来确定此项价格,因承包商采用动力臂塔吊,无疑要提高工作效率,会带来其他费用的节约以及钢构承包商会支付土建单位塔吊使用费等。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业主和承包商最终约定垂直运输费以1100万元包干使用,不再做调整。塔楼部分建筑面积为106000 m2,约为103.8元/m2。
泵送混凝土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输送泵车台班、布拆管及清洗人工、泵管摊销费、冲洗费。计价表规定输送高度超过50 m时,输送泵车台班乘以1.25。若按计价表泵车台班乘以1.25,折算后混凝土泵送费为26元/m3,但本工程高度已远远超出50 m,经施工现场测算混凝土泵送费近70元/m3,两者差距较大,按计价表方法折算的价格承包商已无法施工,后经双方协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70元/m3进行调整。
本工程以上几项超高费用折算成单方造价后汇总如表1所示。
表1 超高费用折算成单方造价后汇总表 元/m2
由此可见,本工程超高费导致超高部分工程造价增加约399元/m2,可见超高层建筑超高费对工程造价影响不可小视。因而,如何使现行计价规范更为及时准确反映超高层建筑超高费的实际消耗水平,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1]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S].
[2]GB 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
[3]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M].南京:知识出版社,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