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 王玉华
创业板市场,是专为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或中小高新科技型企业融资而设立的市场,是主板市场之外,其提供集资途径并帮助新兴中小企业其发展扩展业务,适合于资金缺乏但发展尚不成熟且具有很大发展潜力的企业,该市场降低了发行企业上市的门槛,待其成熟后可以直接升级到主板市场,这就为风险资本的退出开辟了一个好的渠道,因此,我们可以说创业板市场必将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发挥极大推动作用。
一般来说,风险投资获得高额的投资回报都是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PO)退出来获得的,因此,通过IPO退出对于风险投资而言可以说是一种优选的退出方式。截止到2010年第二季度,受到风险投资支持而在深圳中小企业上市的企业就达到86家。可以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渐完善,以及国风险投资业行业的进一步发展,风险投资支持的通过在国内外资本市场实现上市退出的企业也日益增多。
一个公司如果得知其价值被低估的话,那么他们就会推迟股票的发行。在熊市中市场可能会对其公司价值估计过低,这种情况下企业会推迟IPO直到牛市时市场给出了一个合理的价格为止。我国深圳创业板从创立之初就被风险投资商看好,但是由于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业板市场的规模限制,在当前深圳创业板市场选择IPO的时机上,还存在一些过高估价企业市场价值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一些风险投资商在企业尚未达到独立运营阶段时,就被风险投资商选择在创业板上IPO,最终可能导致IPO时机选择过早和企业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发生。根据深圳创业板的2010年财务综合数据可以发现,在现有的创业板市场中,超过30%的具有风险投资的企业中,风险投资商会直接参与到企业正常经营决策中,而大多数风险投资商还是在公司重大决策时才直接发挥决策权力,这样风险投资既保证了所投资公司的日常运营又满足了动态化管理的效果。与此同时,我们发现IPO前,资本费用的高低受到有无风险投资持股组的影响,一般来说,有风险投资持股组的资本费用在一定程度上要高于没有风险投资持股组。这一现象表明风险投资能起到了监督的作用,这种作用表现在公司试图采用减少资本费用粉饰利润的行为方面;通过Chang的研究我们发现,在一个风险投资的组合中,如果公司和战略联盟伙伴筹集到的更多资金以及较高声望和规模,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IPO时机。
在定价上问题上,风险投资家在IPO市场上早已投入了一定的声誉资本并且由于这些风险投资家与审计师、投资银行等的长期合作中早已建立了一定的特殊关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其就会起到第三方的证明功能。这种功能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和由此引发的发行抑价程度。
在这一方面,根据西南科技大学的实证研究,以创业板57支股票为数据样本进行IPO抑价分析,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创业板IPO抑价率统计分析结果(%)
从表1可以看出:样本所研究的57支创业板股票IPOs抑价率的均值为62.432,最高的是205.036,最小值是6.355,标准差是44.814;从样本抑价率的柱形图和统计特征可以直观地看出深圳创业板确实存在IPOs高抑价现象,并且明显高于同时期主板和中小板股票抑价率。
用SPSS软件对表2中的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到如表3、表4所示结果。
表2 输入/移去的变量
表3 模型概述
表4 进入变量的系数
由表3看出,调整的R2等于0.587,说明自变量和应变量之间有比较好的相关性。由表4看出,显著性概率(Sig)小于0.05,说明回归方程有意义。
根据分析结果发现,当前我国创业板市场IPO抑价现象较为严重,造成这一问题的具体原因较复杂,但可用投机-泡沫假说和从众效应加以解释。
面对我国创业板市场的不断扩大,风险投资对新股具有较大的投资热情,但新股的供不应求和风险投资的极大丰饶产生了不协调的比例关系,这就导致了极低的中签率。此外,由于我国深圳创业板市场运行的时间较短,市场规模和体制相对不够健全,不少风险投资商在投资理念上还认识不足,这也进一步加剧了IPO高抑价现象的发生。
一般来说,风险投资在受资企业进行IPO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认证功能,这种功能能解决投资者和上市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Megginson&Weiss针对美国市场的数据展开研究,研究发现风险投资的确能具有认证功能。如果一个由风险投资参与的企业承销价格较高,那么风险投资可以缩减上市时间、节省上市成本并吸引声誉好的承销商。20世纪90年代初,Sahlman和Bar ryetal提出了一个认证/监控模型,该模型认为当市场缺乏有效途径时,一个公司真实价值就不能及时准确的被传达,作为发行公司的认证,风险投资持股将被投资者视为公司具有良好前途的信号,风险投资的积极参与能够减轻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以及承销商与上市公司之间那种信息不对称的程度。
在深圳创业板市场中,当前风险投资商对上市企业存在着认证不足的问题,这就导致了IPO过程中监管的不当或监管不力问题的发生。因此,风险投资商应充分利用相应的权利参与到风险企业的上市决策中,从自身和投资公司全局角度出发,认真全面把握IPO的整个过程。
风险投资是资本市场与上市企业与的必要连接纽带,其认证功能在实际应用中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风险投资对IPO后经营业绩与会计事务所和保荐商的声誉有一种联合效果,风险投资持股在公司运营中,影响着发行公司IPO时机的选择。此外,风险投资还有助于会计事务所和保荐商展望公司的发展并降低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根据我国深圳创业板的实际情况,笔者针对风险投资在创业板市场IPO功效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在深圳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在今后的运营发展过程中,不能仅关注那些所谓的高科技行业,而应当针对这些公司展开严格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在今后的发展中确保发行公司的质量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效益。
第二,在建设创业板市场的同时,风险投资家还应当加大和保荐商以及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合作关系。因为中介机构的参与不仅能够规范发行公司的行为,还将有助于减轻投资者与发行公司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此外,风险投资还能参与公司的管理和监督,这样就能为发行公司提供增值服务和带来进一步的发展效益。
第三,在创业板市场发展中,必须借助科学有效的措施来抑制发行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行为并且要严格控制发行公司的酬资规模和以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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