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流
近日看新闻,说某些楼盘的业主,因为对开发商新房降价不满,遂上街游行,要求开发商赔偿,还要求政府出面管理。记者去采访,则向记者大倒苦水,口口声声曰买房的钱系辛苦钱、血汗钱,一夜间缩水而损失极大云云。笔者不由詫异,当年房价飞涨,只看到买房人夜里通宵排队,各种房产中介生意兴隆,大小掮客投机分子出入其中,却没有什么人去街上游行。为什么现在房子降价了,大家买房的钱就突然成了血汗钱、辛苦钱?
说到底,房子涨价时大家都还有投资赚钱的空间,房子跌价了所有人都没有了转手赚钱的机会,故会有人上街吵吵。
房价涨跌,本是市场行为,一旦大家都将买卖房产的本身目的(用于居住和办公)抛到一边,以增值和获利为目的,且政府又将房地产行业作为拉动GDP增长的下蛋鸡,这房地产市场,早已成为中国的一大赌场。愿赌服输本是古训,可为何大家现在就赢得起,输不起,连最基本的规则也不要了?
说到底,现在的社会和市场,早已缺乏契约精神。
是中国人没有契约精神吗?
当年在大学学法律,读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老师说社会契约理论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兴起的一大理论基石,要想有一个发达向上的资本主义社会,就要打破等级特权,打破贵族观念,人人都要有契约精神,都要按照合同办事。当年无知,没仔细想中国人是不是因为缺乏契约精神所以没有走向资本主义,现在过了一些年头回过头去想,其实中国人在过去历史上根本不缺契约精神,且历朝历代皆以守信为大义。伯夷、叔齐不食周粟,是对旧王朝的一种坚守;程婴、公孙杵臼易子救孤,是对老主人的一种承诺;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五教义中,信为不可缺之一;冯梦龙《喻世明言》第十六卷,更是讲述了一个变鬼赴约的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范巨卿张元伯两好友相约一年后重阳赏菊,一年后,范巨卿忘了约定,古时无飞机高铁,路远不能至,因闻鬼魂能日行千里,遂自杀以使魂魄如期赴约……
中国人的契约精神是在哪里丢失的?
“文革”十年,老幼尊卑,荡然无存;修齐治平,全无套路;千年文脉,一刀两断。改革开放,就是在这样的“一穷二白”的精神伦理基础上进行的。缺乏了传统精神文化支撑的市场经济建设,在人们恐惧贫穷追求财富的巨大动力推动下,在混沌的资本原始积累初期取得重大突破是必然的,而一旦经济规模上去后,积累的巨大资本要有序良性运作,就需要一套伦理体系作为基石,并以此建立起新的游戏规则。若不然,这样的改革再走下去,恐怕连前面三十多年的成果都保不住。
新伦理是什么?新伦理就是要求人们不论做生意还是做人,都要按套路出牌,都要讲诚实信用,如此才能让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说到底,这个新伦理还是契约精神。
由此可见,契约精神不是说我们有没有和想要不想要的问题,也不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区别问题,而是只要一个社会要正常发展和长期繁荣,契约精神就不可或缺。
遗憾的是,现在的司法系统过多地追求和谐,法院太过于强调调解,即便有了判决也很难完全执行下去。诚实守信者往往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毁约败信者往往从和谐中获益;当初双方都自愿达成的违约责任条款,往往被法院认定违约金过高而予以裁减;更有一些刁蛮市井无赖,手拿一纸判决明知被执行人已无赔偿能力就拿法院开刀,只要天天到法院闹,最终就能从法院和政府那里拿到一些从政府经费里拨出的“维稳”费用。
如此以往,法院哪里还有权威和公信力?哪里还能彰显和培育出新时期的契约精神?
还是那句话,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若要让国人在新时期孕育和遵守契约精神,就应该让所有诚实守信者都能被支持,让所有毁约背信者都能被惩罚。(作者系上海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华东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