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仪三:我们要有一种保护文化遗产的情怀

2011-05-30 09:09刘晓蓝
新民周刊 2011年47期
关键词:圆明园废墟文化遗产

刘晓蓝

日前,有关恢复重建圆明园的建议颇为引人注目,《新民周刊》就此事专门采访了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生导师、享有古城卫士美誉的阮仪三教授。

“废墟之美”

“对于历史文化遗产,应该原样留存。一般来讲,毁掉的东西不重建!”阮仪三教授开门见山。

自上个世纪80年代,阮仪三就曾努力促成平遥、周庄、丽江等众多古城古镇的保护,并获得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遗产保护委员会颁发的“2003年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杰出成就奖”。

这次圆明园,究竟意欲推倒重来的“重建”,还是精心保护下的“修复”,尚无最终细节定论。

早在2006年,浙江横店集团就曾计划筹资200亿元耗时5年,欲复制再造圆明园。这也是阮仪三第一次因为圆明园,与他人“交火”。他对此猛烈抨击,称其“完全是为了商业利益,劳民伤财”。

而最终,这起事件也以横店方面的放弃和“溃败”而告终。“当时和我争得厉害,其实我早知道他做不成。”阮仪三说道。

而在本月17日,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在关于加强国家文化中心建设提出的九大建议中,又有有关研究论证恢复重建圆明园的建议。

据文化学者吴祚来称,即使“动议重建圆明园一部分,不超过总建筑的十分之一”,但总占地达五千多亩的圆明园,如果按面积规模来计算,十分之一也将会是一个“巨大的土木工程项目”。

吴祚来以希腊古奥林匹克竞赛场如今的荒野之态为例:希腊人没有选择重建竞赛场,以飨全世界人民对于“古奥运场无限风光”的向往。他们要废墟,“而非破坏历史形态的仿造赝品”。

“能够欣赏废墟之美,比欣赏实物之美,更能提升一个人或整个社会的审美境界”,通过废墟,感受烟尘,发思古之幽情。文化情怀和丰富想象力缺一不可。吴祚来评论。

针对重建,阮仪三更加一针见血,“这背后,经常是很大的经济利益在驅动!”他表示愤慨,“现在就有这么一批人一批城市,尤其喜欢复建。”

“美丽误会”?

这场论战中,主张重建圆明园者觉得自己是“被”误会的。他们苦口婆心,试图“澄清”自身立场。

中国圆明园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刘阳就表示,自己完全理解为何九成网友反对重建圆明园。他认为,很多人的认识基本停留在仅占圆明三园总面积2%的西洋楼、大水法,对圆明园并无全面了解,“那种认为重建圆明园就是要把那几块大石头重新修复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大水法的形象在公众心中早已根深蒂固。那是一提到圆明园,脑海中立马就会浮现的画面。刘阳也一再强调,圆明园的代表建筑,如西洋楼远瀛观、大水法不会重建。

但是,对圆明园如果不及时进行修缮保护,“未来10年内,圆明园至少有5处景观将倒塌或彻底消失。此外,圆明园还有至少8处景点被一所中学占据,学校逐年扩张对圆明园景观造成破坏。”刘阳表示担忧。从这点来看,刘阳之意在“修复”。而非激进的“推倒重建”。

其实,风剥雨蚀所造成的岌岌可危,类似挑战,全世界都在面对。“文物保护的目的,就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尽力完整留给子孙。”阮仪三说。他去日本太极殿,看到“地面上的废墟,完整留存”。甚至还有战争现场烧成一半的残柱,坍塌的土层清晰可见。“当然也怕风吹日晒,就搭个棚子保护起来。”

这种修复,是进得了阮仪三心里的。它包含着一个“五原”原则,即:原材料、原工艺、原样式、原结构、原环境。“对圆明园,如果这个原则不坚持,贴些假东西上去,古代建筑气息定然消失殆尽。”

与修复不同的是重建,另当别论。阮仪三也没什么好感,“重建的目的,主要就是商业化运作。”近期,有些城市大张旗鼓地“重现”汉唐风貌、辽代风貌,结果原版的民居被拆个七零八落。留下虚假人为的“东西”,和文化、遗产完全风马牛不相及。“这和政绩大多相关。”

当然阮仪三也并不完全反对对少量标志性建筑仿造,留存部分形态。“但大范围的整体去恢复,就完全没必要。”阮仪三信手拈来苏州的例子,对于这个“本来城市规划一直不错”的江南城市,阮对其如今忙于重修古城墙的行为似乎颇有微词。

对于万园之园,也有人认为,保持废墟太绝对,至少对于圆明园的山形水系应该复建。和中国圆明园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张宝章持同样看法的也不在少数。对此,阮仪三表示,结合地面绿化环境情况,在不破坏生态的条件下,允许加以必要整理。“小面积的做,没有问题;大面积的话,就得仔细考虑。”

“有拆的钱,没修的钱”

很多时候,修复遗迹比重建遗迹花费要多。无论建筑还是废墟,拆除扫平,只是三下五除二;重建时,施工队高效率现代化作业,成本也高不到哪里去。而修复工程,则必须小心翼翼,谨小慎微,怀揣一颗敬畏之心。

阮仪三说,他跑去欧洲日本看,人家遗迹也一直在修,而且精细认真,对历史原貌悉心呵护。记录细节修复时间自不必说,甚至为了加固而放进去的钢件、铁件也个个“记录备案”。

而在我国,“保护”文化遗产经常和发展旅游、发展经济混为一谈。然而,发展旅游文化事业,一旦从经济出发,文化的本身内容就容易被篡改。历史文化被旅游和经济“绑架”。

完整保存历史信息,这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原则。“但中国不会这样。大多推倒重来。”这种只拆不修的怪现状,也使中国陷入“只有拆的钱,没有修的钱”怪圈。也不禁引发疑问:那我们手中,到底有钱还是没钱?

这种纯粹的重建危害至深。世纪之初,在孔子的故乡曲阜,曾拿下其文物景区经营权的华侨城集团,引发“水洗孔庙”事件,一时震惊全国。早在1978年,曲阜欲强行撤掉城墙,阮仪三等人就出面阻止,但“根本没用”。城墙拆掉后,到2003年,不知为何,政府竟又回心转意重建城墙。阮叹气,“里面是钢筋钢筋混凝土架构,外面贴砖头,根本就是假古董!”

钱要花在刀刃上。“文物遗产的拨款,应该放在修复上。”希腊帕提农神殿,意大利斗兽场,其保护都在本着原貌留存的原则,有一定程度的加固,只是为了防止坍塌。同时,新旧材料也完全分开,“如果后补上去的,必有文字说明,一目了然。”

与其拆掉老祖宗的东西干巴巴模仿,为什么不去创造有现代精神、传承发扬民族文化的新作品。阮仪三一直困惑不解。他解释成,当今社会人文化底蕴的浅薄、文化和艺术方面的“无能”。北上广的很多著名建筑,偏偏更多出自国外设计师之手。

相关技术和法律,也成为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绊脚石。如保鲜技术不到位,导致西安秦始皇陵陶俑出土便会氧化,破坏了本来面目。只能等更高新科技问世,这片沉睡的皇家御林军方能耀武扬威。西汉马王堆所涉及的人体保鲜技术,也面临同样问题。

另外就是人的问题了。对此,学者吴祚来和阮仪三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北京某城门的重建,一致认为“做得很差”。怎么能不差?据吴祚来介绍,修建历史遗迹的人员“大多是农民工兄弟”,而真正文化方面的能工巧匠,恐怕不会请,人家“一个月工资就好几万”。

加之,“法律也不健全,根本提不到日程上来”。如今国民对于文化遗产的理解和重视根本不够。姗姗来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刚刚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也才于2006年11月14日起施行。相比之下,法国早在1887年就制定了第一部文物建筑保护法。

苏州的城市规划和发展被阮仪三特别提起,当年他也曾参与城区规划。现在,苏州不在老城里建高层,而是新城区在老城外发展,东西南北称得上泾渭分明。“新就新到底,老就老到家。”阮仪三以此强调城市规划和保护的观念问题。

阮仪三也参加过北京古城规划的高度控制。当时,阮和同行们在北京上空“画了几个圈”,指出,圈内建筑高度必须严格控制。结果“没过几年就推翻了”。故宫保护较好,天坛则没那么幸运。作为皇帝祭天、祈谷的神圣之地,走在甬道上,本应当“肃穆宁静,蓝天白云,天坛高高耸起”,如今却“满眼都是高层了”。

“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够搞清楚:什么叫做重建、什么叫做修复、什么叫做保护、什么叫做为了经济利益。”谈话最后,阮仪三呼吁社会公众,能够“留一份重视并保护文化遗产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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