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灵敏
近期,中央部门的“三公”经费公开成了舆论的焦点。截至7月20日,98个中央部门中,已有54个部门公布了“三公”经费。
这几年,“三公”经费公开拖拖拉拉、遮遮掩掩、扭扭捏捏,甚至有公民发函讨要而不可得。国务院今年首次要求中央部门公开“三公”开支信息,从曾经的秘而不宣到今天的有限公开,算是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
但显而易见的是,仍有很多部门没有公布自己的“三公”预算。从已经公开的情况看,越是位高权重、掌握越多资源分配权的部门,往往公开得越晚,甚至至今尚未公开。这种现象的背后,除了根深蒂固的权力的傲慢和对公众知情权的漠视外,更有怕人们从数据中抓到什么把柄的担心。事实上,现在距离国务院规定的“6月底之前”公布已经过去了20几天,如果这些部门迟迟不公开、继续跟民意“躲猫猫”而不受追究的话,这不但是对公众的愚弄,也打击了那些早已公开的部门未来继续公开的积极性。
从已公布的情况看,除审计署细化到每辆公车的平均费用外,大多数部门只是交代几个简单数字。由于惜墨如金,语焉不详,公众既看不出这些花费是否真实,也难以判断这些花费是否合理。前几年广州财政局在网上公布了预算,民众在肯定之余,也抱怨“看不懂”。显然,“三公”消费不能只是笼统地报几个数字,必须要有分门别类的详细说明,最好能像香港政府一样,一个部门在网上公开的预算情况、支出情况多达数百页,细化到了“一张公务用纸”、“一张桌椅的维修”的程度。
公开“三公”经费,自然不是为了让民众看个热闹,而是要让民众有效监督政府部门的花钱,因此,公开数据与监管、问责和惩处必须同时进行,对违规者必须严厉处罚,甚至要追究法律责任,否则“公开”就只是一场“秀”,毫无实际意义。
在一个奇事怪事层出不穷的年代里,我们往往更长于遗忘而不是记忆和追究。就像“达芬奇家具”救了“红十字会”的讽喻一样,在那些强势部门的傲慢面前,或迟或早会有其他事情让我们转移了注意力。但在信息流通便捷、公民意识觉醒的大背景下,“三公”经费公开的大门一旦打开,就很难再关上。唯愿此次的公开,是打造阳光透明政府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