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荣科
摘要:督导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学校一起,根据有关评估方案及其标准,通过评估主客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就学校工作和发展深入地探讨、研究,进而形成质性的、多元的、过程性的评价。督导部门对学校的督导评估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研究、支持、帮助、指导的过程,是和学校共同确定发展主题、找到发展切入点的过程,而不应成为下诊断、评优劣的一次简单评价活动。
关键词:教育督导 改革 职能效应 评价
教育督导评估事关学校办学水平高低、学校声誉的大事。因此,每遇上级检查,除了紧张准备各种资料、汇报材料外,还要安排接待等其它事宜。一阵紧忙活,送走了领导、专家之后,仔细思忖,不少都是走过场,时间长了,表面文章也就做得多了。于地方、学校的发展到底有多大帮助值得深思。笔者认为:督导评估改革势在必行,督导检查应有新的内涵、新的方式、新的局面和新的效果。教育督导如何改革与创新,使其履行教育督导的职能,发挥应有的效应,既不给基层学校造成很大负担,又能切实发挥督导评估的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督导部门应有的贡献,这是摆在政府督导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教育督导应改变了过去单纯检查评价、然后给学校定性的办法。督导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学校一起,根据有关评估方案及其标准,通过评估主客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就学校工作和发展深入地探讨、研究,进而形成质性的、多元的、过程性的评价。深入到学校,抓住当前教改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并结合学校和校长的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和学校领导、教师坐下来一起研究他们关心而又困惑的问题,总结学校的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探索学校的发展方向和办学特色的形成。要做到这一点我认为应从一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从学校的角度。学校在督导人员的组织指导下,主动对照评估标准进行全面的自检自查,而不是在得到要对学校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后,处在一种被动的应对评估检查的忙乱准备之中;同时,还必须明确:评价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在学校自评这一环节中,学校根据评估要求和标准,在校内组织广大师生乃至家长,就学校工作相互征求意见,形成教师与学生、学生与教师和学校与家长之间的互动。这种为学校发展进言献策和自觉总结工作经验,认真纠正工作偏差的自检自查、自我反思,会大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融合各方面的关系从而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师的工作水平。
从督导部门的角度。督导人员在对学校发展现状初步认知的基础上,制定对学校评估的具体方案,确定评估中主要研究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深入学校进行评估,同时,也要明确:督导不是为了检查定性而检查,而是帮助指导学校,为学校发展、提高提出可行性建议意见。首先,督导人员对学校工作的集中研究和评价要在阅读自评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平时对学校工作的了解,确定督导评估要研究的主要问题,然后根据评估标准要求对学校实施督导评估。督导人员采取平等的态度,实行民主的合作方式,对学校的自评结果进行认真分析,进而使两者达成共识。评价结论便是协商研究的产物。如果没有被评者的自觉和主动参与,任何评估的效果都会大打折扣。在评估实践中,因为这种督导是为了学校的发展,学校就欢迎,就积极合作,就认可评估,就最终达到督导评估的预期目的。其次是跟踪调研、督促改进和提高:这是对学校集中评估的后续行为,是就有关重大问题到学校去了解改进的情况,并继续对学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一环节的落实,不仅是对督导评估成果的巩固,也是开展下一轮督导评估的基础。
从督导的重点看。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重点是注重于办学思想、课程改革、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办学特色的形成等方面。在学校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不足。对此,学校管理者急需的不是教育督导部门随机的、临时的、一次性的检查式督导评估,需要能够为学校提供一种方式、一种基本工作途径。 督导部门对学校的督导评估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研究、支持、帮助、指导的过程,是和学校共同确定发展主题、找到发展切入点的过程,而不应成为下诊断、评优劣的一次简单评价活动。教育督导部门在对学校实施评估的过程中,帮助学校建立起自评的机制;帮助学校的管理者在管理的过程中逐步地形成一种长效的管理机制,并使这种机制成为促进学校和教师发展的有效渠道和手段,这样就使平时的工作得到灵活而又广泛的延伸。学校、教师、学生就会得到全面的提高和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最终才能真正达到“督”和“导”的目的。
督导的观念与效果。督导评估要体现了全面、和谐的发展观;坚持了以人为本、以校为本的思想;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强调了学校教育可持续发展;督导人员既依据评估标准,又不唯评估标准是从;既评价学校的工作,又更注重对学校工作的总结和问题的研究;既体现了督导部门的积极主动,又唤出了学校对督导评估的热情;既强调学校自评的重要性,又积极创建具有学校特点的自评载体;既注意从全系统推进督导评估工作,又力求一个一个学校个体在督导评估中实现学校发展的大突破。
感概与期望:常规的督导评估方式,是广大督学工作者在长期的督导评估工作实践中逐步总结提炼的有效方式,应当尊重。但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督导评估方式尚需不断完善。即便比较成熟的方式也有不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的问题。如果常规的督导评估方式不改革和创新。就适应不了新的评估目的和内容的需要。与时俱进的督导改革势在必行。随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深入開展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地位愈来愈突出。在基础教育以区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督学工作深入开展的大背景下,区县级教育督导部门的工作重心将更直接地面向学校。在教育分权改革趋势日益明显的今天,学校的自主性要求对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如果还坚持传统的以行政权威为特征的督导评估方式,学校必然会相应采取“你评估,我应付;你检查,我作弊”的应答模式,督导评估工作就会毫无意义。如果督导评估主体与督导评估对象以有利于学校健康和迅速发展为共同目标,利益共谋,良性互动,从而形成以督导评估带动发展、通过督导解决探究问题的良性督导评估模式。成为教育督导部门对督学工作的积极探索、对督导工作服务性定位的深刻理解。立足于问题发现——诊断——解决策略,从督导评估对象的实际出发,尊重督导评估对象的“个体差异”,以过程跟踪、共同参与为主要方式,并建立起以自评——集中研究——评价——督促改进为主要内容的科学流程,为提高督导评估实效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基础。将会促进基础教育的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