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孟四清
青少年问题行为的辅导与矫正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孟四清
所谓问题行为,就是指学生在成长、发展过程中经常表现出来的与社会化要求和社会行为规范不相符合的不利于个体健康成长的行为,一般指那些影响学生身心健康、阻碍学生社会适应、给学校和家庭以及社会带来麻烦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学习适应困难、情绪障碍、人际关系紧张和品德不良等方面。这些问题,必然对青少年心理的健康成长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引发或导致其心理问题。问题行为有别于“问题儿童”、“差生”等概念,后者只是少数人或个别人,而问题行为则普遍存在于中小学生中。问题行为是学生发展过程中的适应不良行为,通过认知或行为矫治可以获得解决。
问题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妨碍集体活动的顺利开展,更重要的是,它阻碍青少年的智能发挥、品格形成和个性发展,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国外研究表明,青少年问题行为不仅影响其生长发育和社会化程度,还可能导致其成人期适应不良、违法犯罪和精神障碍。因此,有必要对青少年的问题行为进行辅导与矫正。
1.保密性原则。这一原则在辅导中是最为重要的,在辅导过程中,辅导人员必须对学生的个人情况及谈话内容予以保密。学生的名誉及隐私应该受到道义上的维护和法律上的保护。这是学生和辅导工作者之间建立起信任的关系和促使其行为发生转变的基础,也是对学生人格和隐私的尊重。
2.认真鉴别问题行为的原则。认真观察问题行为的持续时间、记录相关的数据和环境情况,以敏锐的观察力和高度的同情心去了解和分辨问题行为的类型。在对问题行为干预之前,必须深入分析问题行为的原因,然后再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措施,对症下药。
3.发展性原则。辅导工作的目的在于矫正学生的问题行为,建立良好的行为和认知方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辅导的焦点不只在改变学生的那些违反纪律等问题行为,更重要的是,要引导学生形成正向的自我概念、接纳成长过程中的挫折,改变学生的负向认知、鼓励学生自我负责。
4.不预设标签原则。辅导工作者必须在辅导过程中避免自己对学生的偏见。在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诊断之前,并不贸然对学生的行为表现作结论。在作出判断和评估后,也不对学生的问题行为下“定论”。以平等、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态度对待,并运用行为和认知的多种技术对问题行为进行分析。
5.普遍和个别相结合的原则。问题行为的辅导应该以大多数学生中存在的问题行为为主,而不是把关注的焦点仅放在具有问题行为的学生身上。要确立与强调处理好全体学生与个别学生的关系,就必须从大部分学生实际存在的问题行为出发,关注学生的学业、行为和情绪带来的各种问题,在这个基础上,对需要特殊帮助的学生进行问题行为个别诊断与矫正。
6.全方位辅导原则。成功的问题行为辅导,除了针对具体个体的问题行为,还应注意利用和调动多种资源。如,倾听学生的心声、激发父母的投入、借助同伴的影响力以及心理辅导机构等的支持,共同对问题行为协商处理。此外,也可通过改善学生的外在不良环境来促成其问题行为的转变。
对于存在轻度问题行为的学生,要对他们进行心理辅导。心理辅导是一个通过心理辅导背景的作用改变有问题行为学生的意识倾向和行为倾向的、发生在辅导员和学生之间的相互影响过程。对有问题行为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应做到以下几点。
1.倾听、接受、共感的理解,而不是批评指示、约束、强制的进行教育。在开始进行心理辅导时,做到不评价、不同情、不追究,而是以建立相互信赖关系为主。心理辅导员对问题行为作肯定的评价,会助长学生的不良行为倾向;否定的评价,又易引起学生逆反、对抗的心理。心理辅导员对有问题行为的学生的烦恼、不安、担心采取同情、支持的态度,会导致学生对辅导员的依存、无力化倾向。心理辅导员无视情绪、动机、自尊心等,一味地追究、剖析问题行为的本质,会使学生变得神经质,防卫心理过度。
倾听、接受、共感的理解,并不是对问题行为的处理,而是对学生产生问题行为的不安、担心、苦恼等情绪状态、心理状态的处理。心理辅导员要相信有问题行为的学生的自我成长、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指示、说教、解释要尽可能少,辅导重点主要放在安定学生的情绪、启发认知、使其人格发生变化上。
2.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制定新的适应性的行为目标。如,增强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和生活态度,树立自信心。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发展良好的人际关系;教会学生正确地分析和认知自己的情绪变化,鼓励开放与彼此信任,适当传授一些沟通和解决问题的技巧,特别是要增加学生对新的行为价值观的察觉。
3.感情的净化、明确化。具有问题行为的学生,总是在内心中积压着许多忧郁、愤怒、冲动、不满、攻击、动摇、不安等情绪,不将其疏导、发泄出来,对于问题行为的解决终究不利。心理辅导过程中,要让学生有自我表现、自由表现情感的机会,充分了解有问题行为的学生“感到什么”、“如何思考”、“苦恼的背后是什么”等心理状态。
总之,心理辅导过程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过程,没有严格的、规定的程序,良好的教育效果取决于双方的信赖与心灵交流的程度。
对有比较严重问题行为的学生,学校教师应主动去矫正学生的问题行为,而不要消极地等待学生的问题行为自动消失,教师应积极主动地关心学生,了解学生,深刻地分析产生问题行为的种种原因,在此基础上,对不同学生的问题行为对症下药,采取切实有效的干预方法,使学生的问题行为得到有效的控制。对学生的问题行为进行矫正,就是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使学生的问题行为不断地减少、弱化,最终不再发生。常用的干预办法主要有:
1.行为干预法。行为干预法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干预理念与方法,具体包括:(1)消退。学生行为的习得需要不断地强化才能保持,一旦这种强化的刺激被取消,其行为必定逐渐减少、减弱。此法的关键是找出学生问题行为的强化源并加以控制,即要给学生明确地传达这样一个信息,“你要是做X的话,那么Y就不会再出现了”。(2)暂停。也称强化暂停。它与消退的共同之处都是使行为者得不到强化刺激。不同之处是,暂停是使行为者在一段时间内得不到有关强化,而消退是使行为者一直得不到强化。因为有时候教师找不到学生的问题行为的“强化源”在哪里,或者不能对强化源有效控制,所以只能采取暂停的办法。(3)反应代价。这是一种处罚行为者或剥夺行为者利益的方法。如发现学生有问题行为立即批评警告、罚出场外、不给参与机会、取消物质奖励等。这是教师们常用的方法,它使用面广,易于实施,能较快地产生抑制效果。(4)橡皮圈拉弹。运用躯体厌恶的刺激方式也是使问题行为发生率下降的一种方法。橡皮圈拉弹就是把橡皮圈套在有问题行为倾向的学生的手腕上,用拉弹橡皮圈来抑制某些强迫性行为和不良观念,如偷窃、毁物、性幻想等。(5)刺激控制。学生的某些行为是受到一些特定刺激因素的影响,可以对这些刺激因子予以控制。如目前明文规定在学校200米范围内和家属区里不准开设网吧,就是属于刺激控制。
2.认知干预法。随着青少年心理发展水平的逐步提高,认知活动,尤其是社会认知活动在行为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有时起着主导作用。近年来,国外一些学者提出应从生态系统角度来理解学生的问题行为。这种观点认为,学生的问题行为并不是个人的缺点或不足,不少问题行为是学校和家庭中人际交互作用的结果。与之相关的技术叫做认知干预技术或叫生态原理技术,主要有:(1)重拟技术。即教师和家长对孩子的问题行为做一种新的拟定,把某种往常认为是消极的、不合情理的行为,拟定为积极的、合乎一定情理的行为。(2)积极动机内涵技术。即对学生的问题行为动机想象为并非受到某种不好的、甚至很坏的动机的支配,而是受正确良好的动机所支配。(3)积极功能内涵技术。指对学生的问题行为要从积极方面去发现,研究它所产生的结果功能。(4)症状规定技术。即允许学生的问题行为继续存在,但要按照规定的方式表现行为。(5)轰击后门技术。教师选择能进行积极评价的行为、特征或非问题情景对学生进行积极评价,通过改善师生关系来间接地达到纠正学生的问题行为的目的。(6)注意例外技术。即要把注意力从不能接受的问题行为转移到学生的问题因素上,通过改变相关因素来促进问题行为的变化。
3.感觉统合训练技术。多用于心理治疗师对问题学生的干预。对于年龄稍小一些的儿童应进行感觉统合训练。感觉统合训练技术的特点是让儿童感觉活动如同游戏,儿童通过自己喜好的游戏活动,使其积郁已久的紧张、攻击、挫折、恐怖、不满等消极情绪得到充分表达,由此儿童也就学会了如何控制和疏导自己的情绪,怎样适合时宜地表达自己的情绪。消极的情绪一旦被宣泄,儿童就有了充分发现自我的良好心境,进而实现自我发展。训练者根据有问题行为的学生的感觉和动作发育不良等情况,让其做符合他们需要的活动并产生顺应反应,这既符合心理治疗原则,也与感觉统合理论相一致。在干预过程中需要取得家长的配合,并可以给予个别心理指导,这样可有利于加速有问题行为的学生自信心的建立,有利于改善学生的不良行为。此外,可在一定程度上调整家庭环境,以达到巩固干预效果的目的。
4.药物干预技术。这种矫正方法多被专业的心理治疗师采用。药物治疗主要用于儿童多动症等行为,所用药物应按照每个儿童的反应个体化。通常来说药物疗法的价值在于促进儿童变化,使有的反应(如注意)容易发生,使有的反应(如攻击行为)不易发生。然而,这种变化是否发生,还有赖于其他教育训练方面的工作。
对有问题行为的学生的矫正,应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对于特别严重的问题行为,如自残、攻击等,如果超出教师的能力范围,教师不能盲目从事,最好转介到专门的心理咨询机构进行治疗,以收到更好的效果。
总之,学生的问题行为辅导与矫正是一个长时间的工作,问题行为在矫正之后万不可大意,辅导人员必须有一种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长期跟踪,要防止和注意问题行为的复发。此外,对每次辅导的时间和地点也必须作出严格规定,并以辅导不干扰学生正常的学习时间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