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艳芳,李 敏(天津大学 管理与经济学部,天津 300072)
随着竞争形势的不断变化,银行业对于拓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竞争日趋激烈,针对供应链和中小企的各种特点而开发的供应链金融创新产品越来越丰富。中小企业也积极的以自己所能利用的供应链资源进行各种融资方式的尝试和参与,各种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已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
目前对供应链金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引入核心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企业以后存货融资方式的变化,以及新的融资方式的探讨。Don[1]研究了存货融资的不同定价策略;Buzacott[2]等人研究了基于动产质押的存货融资策略;Erick[3]将供应链作为一项融资资源,进一步分析了依托供应链的各种存货融资策略。蒋瑞斌[4]等人研究了动态延迟支付和动态折扣率情况下银行存货融资的定价策略;冯耕中[5]等人给出了银行下侧风险规避下,存货融资授信额度的计算方法。
Raymand[6]通过分析存货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的特点,提出了将两种融资方式相结合的初步框架。国内朱道立[7]等人提出了关于融通仓的融资方法,用存货销售回款偿还贷款的模式也体现了将两种融资方式互相结合的思想,但是只是以销售回款偿还银行贷款,并没有解决以应收账款偿还贷款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存货融资中抵质押授信业务的分析,将应收账款引入到该授信方式的赎货模式中,设计了基于应收账款的分次赎货模式。该模式是对原有打款赎货和以货易货融资模式的借鉴与改进。
分次赎货,是指在动产抵质押授信中允许借款企业对存货进行分批次的赎取。目前的分次赎货模式有两种,一种是打款赎货,一种是以货易货。根据赎货模式的不同,动产抵质押授信又可以分为要求打款赎货的静态抵质押授信和要求以货易货的动态抵质押授信。
打款赎货要求以存货作为抵押物的借款企业在分次赎货的每一次过程中都要支付该部分存货所代表的足额的贷款额度。借款企业的购销模式为批量进货、分次销售,打款赎货模式主要适用于贸易型客户,其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打款赎货模式流程
打款赎货模式的优点在于:它能够在满足借款企业资金融通需求的同时,满足贸易型借款企业批量进货、分次销售的特定购销模式的需求;对于银行来说,该模式的保证金派生效应较强,即交纳保证金赎货后,银行可以将收回的这部分保证金贷给其他有资金需求的企业,从而产生新的授信敞口。
打款赎货模式的缺点在于:它对借款企业的信用资质要求较为苛刻,而且对抵质押物的品质要求很高,适用的范围有限;借款企业必须以打款的方式赎货,如果借款企业缺少流动资金,打款赎货方式将会影响企业的生产进度或者信用等。因此,这种模式使用的范围比较狭窄,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得到授信的机会较小,也不利于银行业务的扩展。
以货易货是指以存货作为抵押物的借款企业在每一次赎货的过程中不需要支付与该部分存货所对应的足额的贷款额度,只需用等值的相同货物或其它货物来赎取该部分存货。目前将采用该种赎货方式的抵质押授信方式称为动态抵质押授信。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生产型客户。以货易货模式的流程如图2所示。
图2 以货易货模式流程
以货易货模式的优点在于:企业可以以货易货,不会受流动资金不足的限制,对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对于银行来说,操作成本明显变小,因为以货易货的操作方式可以授权第三方物流企业。
以货易货模式的缺点在于:对货物的要求较高,要求作为抵质押的货物库存稳定、品类较为一致并且价值核定容易;对于银行来说风险较高,因为可能会换入滞销的货物,货物的价格波动也存在不确定性。
在实践中,借款企业更倾向于以货易货的赎货方式,尤其是对处于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以VMI方式来讲,目前供应商管理库存的模式已经成为准时化供应链管理的主流模式,这种模式的主导企业大多数都是资金实力比较雄厚的大型企业。但是供应商管理库存的模式使原来核心企业的库存向上游供应商转移,只是延迟了存货向下游的传递。同时,核心企业为了优化财务报表,尽量对上游企业实行延迟支付。据统计,目前有65%的大型企业正在探寻对其供应商延长还款账期的办法。处在供应链上游的中小企业本来就普遍存在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由于存货越来越多的转移到了中小企业,以及应收账款延迟交付期越来越长,中小企业的发展形势越来越严峻。
目前,中小企业解决流动资金不足问题的主要方法还是向银行申请贷款。以货易货模式也能够相对缓解这些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给生产销售带来的困难。但是一种能够同时盘活存货和应收账款,并以此来解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短缺问题的融资模式是中小企业所迫切需求的。另外,虽然银行出于风险规避的目的更倾向于风险性小的打款赎货方式,但当前竞争的压力又要求银行尽可能的扩大业务范围。因此,一种既能够降低借贷风险,又能有效利用现有资源的融资模式也是银行所迫切需求的。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了基于应收账款的分次赎货模式。该模式的设计原则是:立足于供应链,着眼于核心企业,充分利用供应链资源来满足银行和借款企业的需求。
在基于应收账款的分次赎货模式中,借款企业在期初以q0的存货量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对借款企业提供的抵质押商品实行监督。借款企业对库存商品可以分次提货,在每次提货时用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赎货,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记为S(该部分保证金包含银行的手续费、支付给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费用等)。其中,银行需要做出如下决策:根据物流企业提供的存货的库存信息以及核心企业的信用情况决定是否允许赎货;应收账款到期日,考察还款情况以补充下一次赎货的信息。基于应收账款的分次赎货模式的流程如图3所示。
图3 基于应收账款的分次赎货模式流程
基于应收账款的分次赎货模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只讨论赎货过程,省去存货抵质押授信的过程):
(1)借款企业向银行提出赎货申请,并提交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信息。
(2)银行根据借款企业提供的核心企业的信息对还款来源进行考核,如果还款来源可靠则转入(3),如果不可靠则驳回借款企业的赎货请求。
(3)由第三方物流企业计算该笔应收账款所对应的存货量,给予银行赎货可行性报告。
(4)银行要求借款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5)借款企业交纳保证金。
(6)银行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出发货指令。
(7)第三方物流企业给借款企业发货。
(8)应收账款到期日,银行收取应收账款,一次赎货完成。
(9)下一次赎货再从流程(1)开始。
基于应收账款的分次赎货模式(图3)在操作流程上更接近于打款赎货模式(图1),比以货易货模式(图2)的操作流程简单。该模式引入核心企业这一新变量,将处于静态的存货和应收账款同时盘活。对于银行来说,基于应收账款的分次赎货模式简化了赎货过程,并且降低了操作风险。对于供应链上的企业来说,该模式将静态的存货和应收账款盘活,优化了供应链资金流。
基于应收账款的分次赎货模式通过引入应收账款和核心企业将存货融资转化为应收账款融资。一次赎货并不一定对应企业的一次生产或销售操作,该模式通过将借款企业所占有的优良的应收账款整合到赎货模式中,即可以用对核心企业1的应收款去赎取销售给核心企业2的货物。银行对核心企业的整体进行信用资质考察。
基于应收账款的分次赎货模式是对打款赎货和以货易货的改进,具有可行的模式流程以及优于原来两种赎货模式的特点。表1从银行所关注的四个方面对三种赎货方式进行比较,其中操作成本指在赎货过程中的手续费、货物监管评估费等,保证金派生效应指赎货以后所释放的授信敞口大小。从表中可以看出基于应收账款的分次赎货模式在操作成本、保证金效应、适应客户类型以及银行风险方面都处于较优的状态。
在基于应收账款的分次赎货模式中,引入了核心企业这一新的变量,由原来的三方关系变为四方关系,各角色的利益有了新的解释。
从银行的角度分析。首先,银行在将贷款贷出的同时,规避了风险。将贷款回收由依赖中小企业还款或变现存货转变为应收账款回收,进而转移到核心企业的信用。其次,减少了交易成本,对应收账款账单的管理成本要远低于对存货的管理成本。再次,银行扩大了业务范围。银行通过该业务与核心企业联系起来,同时获得了中小企业客户和核心企业客户,将自己的业务做到了整个供应链。
从借款企业的角度分析。首先,新的模式同时盘活了企业存货和应收账款。借款企业的存货和应收账款,通过新的模式流动起来,不再处于静止状态,增强了供应链的流动性,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其次,在赎货时的交易成本降低。不需要像打款赎货一样付全款赎货,也不需要以货易货中对换入货物的评估等费用。再次,企业不再受核心企业单独财务优化的限制,用该部分应收账款赎取存货进行生产或销售,不需要额外的流动资金或者额外的货物进行赎货,赎货流程不影响借款企业的资金流。最后,企业节省了融资成本,将原本分离的存货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统一于一次融资。
从核心企业的角度分析。首先,核心企业所处的供应链资金流得到了优化,基于Guillen等人的研究[8]表明,这对核心企业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其次,消除了核心企业延迟支付影响供应链稳定性的缺点。基于应收账款的分次赎货模式核心企业的延迟支付转化为借款企业的流动资金。最后,核心企业增加了与银行谈判的筹码。核心企业在允许应收账款用于赎货的同时,可以依据银行开拓客户资源的需求重新与银行进行谈判账期问题。
表1 三种赎货方式比较
基于应收账款的分次赎货模式利用供应链将存货和应收账款联系起来,同时盘活这两种资产。它是对存货融资中的动态抵质押授信和静态抵质押授信中分次赎货模式的改进。该模式更多地引入了供应链金融和供应链管理的思想,克服了打款赎货和以货易货的缺点的同时充分发挥了供应链中核心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作用,是解决处于供应链上游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的有效方式。因此,基于应收账款的分次赎货模式是基于供应链的赎货模式,并不是所有中小企业都适用,对于处在较稳定的供应链中,应收账款是基于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上游中小企业更加适用。银行应该更加注重对供应链和核心企业的考察。
后续的研究要集中在采用该模式以后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以及供应链带来何种利益以及利益的定量化分析。还要针对不同的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分析,检验模式的可行性。为了能够更大程度地引入核心企业的信用,使其不再单纯的作为一种无形信用担保而是随着供应链上物流的流动,信用也流动,由中小企业的信用转化为核心企业的信用,可以考虑在存货融资的过程中由核心企业提供担保,设计动态博弈模式,分析核心企业的最终策略。
[1]Don P.Holden.Differential pricing of industrial services:the case of inventory financing[J].Business and Industrial Marketing,1999,14(1):7-16.
[2]Buzacott J A,R Q Zhang.Inventory Management with Asset-Based Financing[J].Management Science,2004,24:1274-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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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蒋瑞斌,杨宏,叶笑飞.基于动态延迟支付及动态折扣率的存货融资质押服务定价模式[J].物流科技,2008(9):6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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