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造合同在施工企业中的实际操作

2011-04-14 11:59何仕红邓红梅刘福利
四川建筑 2011年3期
关键词:总成本价款分包

何仕红,邓红梅,刘福利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炉窑分公司,上海201900)

随着公司发展及现代企业核算制度的完善,为了使企业资产、财务、经营状况显性化,同时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来企业的核算方式已不能满足现代企业需要,必须引入建造合同准则。那么,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在熟练运用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 经营人员对合同金额的确定与变更

(1)合同收入的来源是合同价款,而且应当是合同载明的金额。

(2)合同为暂定价款的,根据实际预算或计量与暂定金额有偏差后应当及时取得甲方或业主的价款补充协议,当协议不能补充时应当取得对方合同金额的证明确认资料,在我们实际运用中通常手段是签证当期和累计工作量。

(3)当合同金额出现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补充价款协议、价款结算变更等)时,应当及时披露合同金额变更信息。注意对原合同内容进行增减、价款结算应视为合同变更处理,当原合同实施时另行签订独立合同(如某焦炉工程后又中标化产工程、备煤工程等)应视为单独建造合同实施,应当单独测定成本、单独确认合同收入,另外在内部管理上分包建立分包合同、物资供应台账、财务核算都应分别单列。

2 经营人员对合同成本的计算

根据合同金额测定合同初始成本(项目管理目标成本)。合同成本过程计算及变更,按下述要点进行。

2.1 由合同金额变更引起的成本变更

如增补协议、变更价款等,包括暂定合同金额变化。

例:某焦炉筑炉工程原合同金额400万元,合同成本为350万元,在实施到三个月后,又与业主签订增补了焦炉热态工程,增补合同金额50万元,经测算增补部分成本为20万元,则此时合同金额为450万元,合同成本为350+20=370万元。

2.2 过程中合同成本的计算

累计已经发生成本+预计将要发生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

2.2.1 累计成本计算

(1)经营人员应对核算时点所有已经实施的分包成本(包括包清工)进行确认,并交由财务核算累计总成本。

(2)材料人员对核算时点的消耗材料应出票清理,特别是出库材料(未进入分包造价)及自行施工耗用材料应办理材料清算并交由财务核算成本。

(3)财务人员对经营、材料确认成本及项目部间接费及其他费用进行汇集核算。

2.2.2 注意事项

(1)当项目部有多个独立建造合同进行时,分包、物资、租赁均应分别对应合同,间接费按照配比原则进行分摊各单项合同。

(2)当甲供材料出现价差时,在计算累计成本时,财务、物资、经营系统应相互沟通,对材差进行挂账待调整或立即进行总成本及合同金额变更,形成统一核算,避免单方面随意处理,造成核算不真实。

(3)当实际成本与初始成本由于耗用量、价的变化造成偏差时,如果将导致合同总成本变化,应当将偏差事项一一进行分析计算,并入后面的合同预计总成本。

2.3 预计总成本计算

在计算完当期累计成本后,财务应当组织相关系统进行对后续工作量进行成本预计,包括因成本变动导致总成本增减。

注意当合同预计总成本大于合同总收入时应将当期损失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完工进度计算:施工企业大多主要采用成本百分比法。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

例:某公司签订了一项合同总金额为7 000万元的建造合同,合同规定建设期3年。第1年,实际发生合同成本2 000万元,年末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4 200万元;第2年,实际发生合同成本3 000万元,年末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1 300万元。

则有:第一年合同完工进度=2000/(2000+4200)=32.26%第二年合同完工进度=(2000+3000)/(2000+3000+1300)=79.36%

3 合同收入计算

(1)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2)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3)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注意:在每期核算时,财务人员将汇集确认的累计成本资料和预计总成本资料提交经营人员,经营人员再根据合同及成本计算完工百分比并确认当期收入。

例: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项合同总金额为10 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合同规定的工期为三年,第二年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了部分内容,增加合同价款1 000万元,假定经计算第一年完工进度为30%,第2年完工进度为80%,经测定第一年预计合同总成本为9 000万元,第二年合同预计总成本为9 800万元。第三年工程全部完成,累计实际发生合同成本9 700万元。根据资料确认各期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如下:

第一年确认的合同收入=10000×30%=3000(万元)

第一年确认的合同毛利=(10000-9000)×30%=300(万元)

第一年确认的合同费用=3000-300=2700(万元)

第二年确认的合同收入=11000×80% -3000=5800(万元)

第二年确认的合同毛利=(11000-9800)×80% -300=660(万元)

第二年确认的合同费用=5800-660=5140(万元)

4 建造合同实际运用中其他注意问题

(1)准确确认合同金额,特别是在签订合同时力求合同额与实际价款相符或接近。

(2)对各种因素(包括合同变更)引起的合同成本变化进行及时准确确认。

(3)根据企业需要,核算时点统一(一般规定在每月25日,而且每季度应当进行精准核算和对比分析,原核算时点应相应调整,包括原分包合同约定计量时间在合同中一并调整。

(4)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存在施工企业之间联营项目,其建造合同金额按照各自专业合同金额进行拆分,合同成本及收入确定按照各自专业进行计算。

(5)合同收入的内部专业分解:由于施工企业承揽项目有的涉及多个专业(土建、筑炉、安装等),合同只有总价(一般不做分立合同),但在进行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时是按总百分比确认,在内部核算时又必须知道各专业确认收入,则还是按照各专业实际发生成本占发生总成本的比例分摊收入,但并不是成本发生的越多,当分摊收入达到合同专业分解金额时,该专业不再计算收入。

(6)建造合同收入计算按照施工企业内部制定的统一计算表格执行。

由于工程项目一般周期较长(包括结算),大多数合同收入、成本核算基本都会跨年度,新的成本核算方式,对当期(年度)财务状况全面真实反映,收入与成本合理配比,及时反映利润调整及相关因素,特别在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合同毛利的确认上更加科学、更加具备操作性,作为施工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更要熟练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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